推 msjulianacd : 這一條如果沒畫圖,很難三言兩語解釋清楚。 09/29 12:56
推 msjulianacd : 而且在容積管制下,建築物高度管制的重要性大減。會 09/29 12:57
→ msjulianacd : 因為建築物高度管制而容積用不完的情況很少。 09/29 12:58
推 bboring : 哈哈...這條法條真的很有趣,面前道路認定的問題 09/29 19:03
推 maname : 請先確認是否是容積管制地區 09/29 21:35
→ maname : 上面有寫寬度最寬的那一條視為面前道路 09/29 21:37
推 msjulianacd : 不是早就全面容積管制了,現在還找得到無容積率的土 09/30 02:15
→ msjulianacd : 地嗎? 09/30 02:15
→ chewie : 容積管制地區還是要用這條16條啊 認定方法是一樣的 10/02 19:26
→ chewie : 只是高度限制改成用164條的1:3.6去管制 但基地哪一 10/02 19:27
→ chewie : 部分的建築向哪邊投影就要看14,16條說明 10/02 19:28
推 nsay : 建築技術規則解釋令彙編104-3.p120~123,有詳解 10/10 15:09
→ nsay : 高雄苓雅區商4.商5範圍土地幾乎都有受到這條限制 10/10 15:12
→ nsay : 有需要用到的人多半是前後或前側8米道路的商業區 10/10 15:13
→ nsay : 因這法條用不完容積是很正常的事情。 10/10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