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wie : 20%好多喔XD 不過的確建築師也要保障自己啦 10/05 14:20
20%大約就是提案的成本,還好啦!!
→ nckuming : 每次修改都是勞務支出應當有所報酬 10/05 19:49
→ arch1108 : 就原po舉的例子而言,所謂簽約金其實就是作業費, 10/05 20:34
→ arch1108 : 不退還給業主很合理,更何況也有經業主確認草圖並同 10/05 20:34
→ arch1108 : 意委任 10/05 20:34
推 grassz : 簽約金建議到30%,較有保障,解除契約無論如何都對 10/07 23:53
→ grassz : 建築師不利,有付出收款合理 10/07 23:53
同意,所以我跟原原PO說,除了看終止合作是哪一方的因素以外,
也要看時間點。
假設是建築師方面收取訂金之後,什麼都沒做,也沒有合理的理由,直接喊卡。
那我也支持原原PO把訂金要大部份回來~~
※ 編輯: somouse (111.246.24.43), 10/08/2018 11:34:23
→ nckuming : 工作時數、水電、勞健保管銷等攤提依據資料計算列出 10/08 13:17
→ nckuming : ,多少就多少,對方不接受就走法律途徑囉,不用跟這 10/08 13:17
→ nckuming : 種澳客盧小 10/08 13:17
推 tangsys : 20%哪裡多了!平面是建築的精髓,連外觀都提出來了 10/10 09:23
→ tangsys : ,更何況還是業主認可才往下走,要是不認可就被白 10/10 09:23
→ tangsys : 嫖,20%說真的太佛心了 10/10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