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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eeping (新天聾人)》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向一間建築師事務所委託 : 先前付了第一期簽約金 : 過了幾個月後 : 建築師傳line過來說 : 因為很多因素 : 加上理念不合 : 想要終止服務 : 我想問 : 這種情況下 : 我可以要求事務所把款項還給我嗎? : 謝謝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不知道你會不會那麼剛剛好是我之前那客戶,先假設不是好了。 我是建築師,我們的情況中,我們是在提出平面跟外觀3D,業主覺得可以繼續合作。 此時我們收取20%的設計費,作為第一期簽約金。 其後因業主多次改變主意,加上摻進一個室內設計師遠親加意見後 案件與原圖已相去甚遠。 而新的外觀一直無法取得共識。 直至此時,業主問我們「是否接受設計由別人處理,建築師只簽證送件」 因我們公司不作這種合作,到此終止合作,簽約金不退還。 所以,會像版友們講的,看是哪一方的因素終止合作的。 也要看是在哪一個時間點終止合作的,再來判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02.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chitecture/M.1538714464.A.D1B.html
chewie : 20%好多喔XD 不過的確建築師也要保障自己啦 10/05 14:20
20%大約就是提案的成本,還好啦!!
nckuming : 每次修改都是勞務支出應當有所報酬 10/05 19:49
arch1108 : 就原po舉的例子而言,所謂簽約金其實就是作業費, 10/05 20:34
arch1108 : 不退還給業主很合理,更何況也有經業主確認草圖並同 10/05 20:34
arch1108 : 意委任 10/05 20:34
grassz : 簽約金建議到30%,較有保障,解除契約無論如何都對 10/07 23:53
grassz : 建築師不利,有付出收款合理 10/07 23:53
同意,所以我跟原原PO說,除了看終止合作是哪一方的因素以外, 也要看時間點。 假設是建築師方面收取訂金之後,什麼都沒做,也沒有合理的理由,直接喊卡。 那我也支持原原PO把訂金要大部份回來~~ ※ 編輯: somouse (111.246.24.43), 10/08/2018 11:34:23
nckuming : 工作時數、水電、勞健保管銷等攤提依據資料計算列出 10/08 13:17
nckuming : ,多少就多少,對方不接受就走法律途徑囉,不用跟這 10/08 13:17
nckuming : 種澳客盧小 10/08 13:17
tangsys : 20%哪裡多了!平面是建築的精髓,連外觀都提出來了 10/10 09:23
tangsys : ,更何況還是業主認可才往下走,要是不認可就被白 10/10 09:23
tangsys : 嫖,20%說真的太佛心了 10/10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