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2846 : 得於竣工併案辦理變更設計的內容各縣市有自治條例可 03/05 22:14
→ s2846 : 以看;不過通常涉及主結構變更的話都是一定要先辦理 03/05 22:15
→ s2846 : 變更設計。 03/05 22:15
→ s2846 : 除非建築師能解釋該變更的位置非主結構 03/05 22:33
推 chewie : 建築師說法有誤 主樑柱形式變更那算是主要構造變更 03/06 07:42
→ chewie : 了 即使參考各縣市竣工圖可修正範圍 可能也是超過可 03/06 07:42
→ chewie : 允許竣工並案變更的範圍 03/06 07:42
→ chewie : 就麻煩了 03/06 07:45
→ sdes0045 : 基本上承辦應該是以建築法58條第六項要求停工的 確 03/08 22:29
→ sdes0045 : 實也是違反第38條的設定 也確實改變主要結構物 但建 03/08 22:29
→ sdes0045 : 築師的想法是不是到最後完工前再辦理變更設計呢?但 03/08 22:29
→ sdes0045 : 這想法基本上應該也有問題 03/08 22:29
推 s2846 : 做完再跑變更會有先行動工的罰款問題 03/09 09:43
→ chewie : 最後完工前辦變更可分為:1."竣工併案辦理變更設計" 03/09 14:18
→ chewie : 這就看各縣市的規定內容 如新北市 03/09 14:19
→ chewie : 2.快完工前先辦一次變更 那也不能先行施作要辦更的 03/09 14:20
→ chewie : 構造部分 先做了就是先行動工 03/09 14:20
推 davidarch : 這承辦連結構都看這麼仔細。理論上要先變更設計。 03/09 16:51
→ davidarch : 但建築師應是為了避免變更設計期間停工。所以想到 03/09 16:51
→ davidarch : 最後一次將所有變更的東西一次辦。反正先行動工也 03/09 16:52
→ davidarch : 不過就罰9000。 03/09 16:52
推 davidarch : 罰9000 03/09 16:53
推 chachabon : c型鋼,如屬於purlin其實並不是主要梁結構,承辦可 03/21 17:08
→ chachabon : 能認定怪怪的 03/21 17:09
→ chachabon : c型鋼應該是屋頂的結構,併入頂板內, 03/21 17:10
推 chewie : 不是樑柱結構但是屋頂構造的一部分 03/22 17:39
推 somouse : 我也覺得C型鋼不能認定為屋頂結構,不過有點模糊地帶 03/23 09:52
→ somouse : 值得請承辦請示一下他的主管 03/23 09:53
→ somouse : 台中市的規定中是有載明若構造變更但不超出許可高度 03/23 09:55
→ somouse : 及面積,可以竣工併案變更設計 03/23 09:56
→ webster1112 : 真有這筆+損失 建築師要付嗎? 04/20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