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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板友:ArrancarnNo4 違規文章:#1V2N4GEh (ArenaOfValor) 違規內容:
ArrancarnNo4: 一群男的捧幾個妹仔,妹仔開團經常翻車,我裡面的07/11 20:00
ArrancarnNo4: 聽朋友說的 07/11 20:00 ArrancarnNo4: 不小心按到噓補推回來,不要踢我朋友 07/11 20:06
ArrancarnNo4: 不說了,等一下一群人跑來戰我怕會忍不住想爆料,07/11 20:31
ArrancarnNo4: 為了保護大家我自己先脫離戰場 07/11 20:31
ArrancarnNo4: 講話小心一點比較好,我開庭0成本你們還要請假不太07/11 20:55
ArrancarnNo4: 方便吧 07/11 20:55 ArrancarnNo4: 我沒必要在這邊靠某些學店仔紅啦...真心不騙 07/11 20:57
ArrancarnNo4: 我就真的無聊啊...07/11 21:02
ArrancarnNo4: 反正我賭你也不敢對我太不禮貌啦,當作打發時間囉 07/11 21:02 ArrancarnNo4: 看人要酸人前還要字斟句酌真的百看不膩 07/11 21:03
ArrancarnNo4: 遊走邊緣不難啊,但吉人不代表要成罪,看人跑法院也07/11 21:09
ArrancarnNo4: 是一種趣味,不過放心我不會的 07/11 21:09 ArrancarnNo4: 不用賭啦,我做夢夢到的 07/11 21:10
ArrancarnNo4: 可憐學店仔肄業生07/12 11:11
ArrancarnNo4: 74團出動囉 07/12 11:18 ArrancarnNo4: 你們就繼續在群內搞小圈圈相親相愛吧 07/12 11:19 ArrancarnNo4: 真的可憐,嗆人連ID都不敢講,很怕被告? 07/12 11:21 ArrancarnNo4: 樓上幾位讀點法律好嗎?看你們嗆人嗆得這麼憋屈我 07/12 11:21 ArrancarnNo4: 都快笑死了 07/12 11:21
ArrancarnNo4: 比妳漂亮啦,多講A07/12 15:46
ArrancarnNo4: 一群魯蛇在群組裡面捧妹,妹還爛到凱不起來,可憐 07/12 15:49 ArrancarnNo4: 哪 07/12 15:49 ArrancarnNo4: 世輔,真的要約,等你吃完馬林魚再約 07/12 15:50
ArrancarnNo4: 陪妹玩翻車還汁不到,只能意淫,我不得不同情你們07/12 16:33
ArrancarnNo4: 康康,律師費你付不起,打八折都比你一個月薪水還多07/12 16:47
ArrancarnNo4: ,我很遺憾 07/12 16:47
ArrancarnNo4: 生意還行啊,謝謝你們在群內關心我的收入,不過我再07/12 17:43
ArrancarnNo4: 不濟也屌打你們那邊多數魯蛇 07/12 17:43
ArrancarnNo4: 對了,跟我同名同姓的律師好像有兩個,不要搞錯人07/12 21:57
ArrancarnNo4: 欸,我不會告人但另外兩個會不會告人我不知道 07/12 21:57 ArrancarnNo4: 貴群真的很魯欸,看著對話截圖想沒優越感都難,人 07/12 22:00 ArrancarnNo4: 肉我是找不到內鬼的 07/12 22:00 ArrancarnNo4: 有個故事說只有太監才會覺得有小弟弟的男人在他前 07/12 22:07 ArrancarnNo4: 面談男女之事是故意營造優越感,殊不知人家只是過 07/12 22:07 ArrancarnNo4: 普通的日常生活而已,但若造成相對剝奪感那還真抱歉 07/12 22:07 ArrancarnNo4: 呢 07/12 22:07
ArrancarnNo4: 誰先講名字的?07/13 00:22
ArrancarnNo4: 你們的人先提的吧?眼睛有從你媽肚子裡帶出來嗎? 07/13 00:23 ArrancarnNo4: 學歷我也隨便說說而已,有說哪間學校嗎?蛤?學店 07/13 00:25 ArrancarnNo4: 生、肄業生滿街跑講一下不行嗎? 07/13 00:25 ArrancarnNo4: 對啦沒有在抓內鬼,只是想約林北吃鍋貼 07/13 00:26 ArrancarnNo4: 101 85樓就炫耀?一個人餐費也沒多少炫耀個屁...你 07/13 00:31 ArrancarnNo4: 們沒吃過就算了,連真正高檔餐廳的價位都不知道嗎? 07/13 00:31
ArrancarnNo4: 沒人說我炫耀?妳眼睛也忘在妳媽肚子裡嗎?但餐廳好07/13 01:04
ArrancarnNo4: 吃與否跟我朋友對妳長相的評價一樣,很主觀的,我尊 07/13 01:04 ArrancarnNo4: 重 07/13 01:04 ArrancarnNo4: 看別人的推文好嗎?薪水太少沒錢買眼鏡? 07/13 01:09
ArrancarnNo4: 給花時間考轉結果還去奇怪科系的小妹,讀書可能不是07/13 01:38
ArrancarnNo4: 很適合你,但正因為如此才要加倍努力,不要花時間 07/13 01:38 ArrancarnNo4: 推文了,好好讀書吧,希望之後不要再看到妳推文了, 07/13 01:38 ArrancarnNo4: 真的要好好讀書 07/13 01:38
ArrancarnNo4: 別等了,我不會爆,爆了我以後就沒東西看了,我早就07/13 01:40
ArrancarnNo4: 說了不止一次,奇怪這裡是流行出生的時候把眼睛忘在 07/13 01:40 ArrancarnNo4: 媽媽肚子裡嗎?(不是針對你,是真的好奇,理性勿 07/13 01:40 ArrancarnNo4: 戰) 07/13 01:40 ArrancarnNo4: 妳出門跟妳媽說掰掰就是永別嗎?如果是的話那真的 07/13 01:40 ArrancarnNo4: 很遺憾欸.... 07/13 01:40
ArrancarnNo4: 妳們不是有人肉我嗎?我的風格就是有人回,我就會回07/13 01:49
ArrancarnNo4: 啊,一直都是如此,這是對自己發表過的文字的道義責 07/13 01:49 ArrancarnNo4: 任,跟在意與否無關 07/13 01:49 ArrancarnNo4: 妳考那什麼成績暑假不拿去讀書拿來玩?算了,也許在 07/13 01:52 ArrancarnNo4: 妳家這成績算光宗耀祖了,我確實不該預設立場 07/13 01:52 違反板規: C、水桶 30 天,視情況退文。(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9. 【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捏造謠言,挑起事端,造成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者亦同。 10.【吵架、挑釁謾罵、無的放矢、攻擊特定族群】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 挑釁謾罵:針對特定對象攻擊(明指使用者帳號或者影射)之情形。 (本項板規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D、水桶 60 天,並退文 (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11.【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在推文、文章或連結中,未經本人允許,以任何隱喻或明說散佈、要求、提及、誘 騙他人可指示現實人身之特定個人私密資訊。 (本項板規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E、水桶 90 天至永久水桶,並退文 (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12.【鬧板】 經板主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以任何方式意圖提倡、散播或分享外掛,及相關使用心得。 判決: 經當事人來信,推文中之個資為真,綜觀對話脈絡,難以說服為另指他人而不具針對性。 另 A 板友之律師職業為板友所周知,綜觀推文,A 板友多次試圖以其職業特性,使板友 對其心生恐懼或抑制發言,並多次以「學店、魯蛇、肄業生」嘲諷板友。 甚以「眼睛也忘在妳媽肚子裡嗎?」、「妳出門跟妳媽說掰掰就是永別嗎?」 對板友針對性攻擊嘲諷。 考慮原文筆戰之始即為 A 板友所起,發言對板上之討論風氣有極為惡劣之負面示範作用。 加重懲罰,判處水桶 180 天。 另提醒板友: 近年國人法律素養提升,越來越懂得捍衛自身權益,且網路訟棍橫行。 請注意網路發言尺度拿捏,避免訴訟發生,至少可免擔心受怕。 若有法律問題需諮詢,法院皆有公設免費法律諮詢窗口,可前往尋求協助。 -- 願你走出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70.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enaOfValor/M.1594651287.A.A67.html ※ 編輯: ceaserman (111.249.70.88 臺灣), 07/13/2020 22:44:51
hiimnemi : 推 07/13 22:50
lauren5566 : 推 07/13 23:11
hitsuchi : A先生記得要去心理諮商 07/13 23:37
chickengoge : 辛苦了 07/13 23:40
newsmiru : 讚 07/13 23:50
esthele : 版主英明 07/14 00:01
howow : 嗯 07/14 00:34
devil4227 : 笑死了,但其實不痛不癢就是了 07/14 00:34
Xlll7777 : 笑死,肥宅還在幻想自己是律師,記得吃藥 07/14 08:20
heparinase : 哀矜勿喜! (送啦!) 07/14 08:35
changoo5 : 推版主 版上吵架真無聊 07/14 10:41
ji3yjo4gj94 : 說實話,就算是真的,律師那種薪水我也不知道有什麼 07/14 10:54
ji3yjo4gj94 : 好優越的:) 07/14 10:54
nick1628 : 群組內鬥見怪不怪,也不是首開先例了,看看就好, 07/14 11:32
nick1628 : 只是辛苦版主了 07/14 11:32
expiate : 他要爆不爆的比較討厭,難怪邊緣 07/14 11:53
joey890309 : 推 07/14 13:36
devil4227 : 我朋友小間律師事務所老闆為人都很低調了,一般執 07/14 14:16
devil4227 : 業律師卻到處引戰真的頗特別的 07/14 14:16
ookiniSN9 : XD 07/14 23:03
endlesswalts: 推 07/15 02:08
yellowlin : https://bit.ly/3fHV7Yh 07/15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