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gj0079: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這句: 10/07 00:59
→ bigj0079: 一個宗教信念有沒有真正被人們相信,有可能成為判它是否 10/07 01:00
→ bigj0079: 信仰價值的重要因素。 10/07 01:00
→ bigj0079: 會等同於「信仰有價值因為它有人信」嗎? 10/07 01:01
→ hermitwhite: 不會。這句話並不意味著「某信仰有人信」是「該信仰 10/07 01:15
→ hermitwhite: 有價值」的因或是果,僅指出它們有相關性(對持有這 10/07 01:16
→ hermitwhite: 句話的信念的人而言)。 10/07 01:16
→ sopare: 那麼「發自內心的相信沒有神」對這類基督徒而言算是有信仰 10/07 13:46
→ sopare: 價值嗎? 10/07 13:46
→ hermitwhite: 不必然有或沒有,不過這就不是我這篇回應想討論的問 10/07 14:35
→ hermitwhite: 題了。看有沒有基督徒想回應看看的。 10/07 14:39
→ bigj0079: 謝謝,但是既然說可以做為判斷,又不互為因果我有點難理 10/07 22:23
→ bigj0079: 解,有類似的的例子嗎? 10/07 22:23
你早上出門一看,舉目所見都是濕的,於是你判斷不久前下過雨,這是判斷所得
的結論是判斷理由之因的實例;你知道早上下過雨,於是你判斷等一下出門四處都會
是濕的,這是判斷所得的結論是判斷理由之果的實例;你早上出門看見四處都濕了,
馬上想到自己晾在屋頂上的衣服可能也濕了,這就是判斷所得的結論和理由不互為因
果的實例(它們只是有共通的因)。
當人們認為一個判斷是有效的,這代表他們認為它的理由和結論有相關性;但這
相關性是基於怎樣的因果關係,有各種可能的情況。
※ 編輯: hermitwhite (114.38.119.251), 10/07/2015 22:58:25
→ bigj0079: 這樣的話我覺得能不能對這點施力其實並不重要,應該是 10/08 00:39
→ bigj0079: 聲稱兩者有關連性的一方應該要提出證明,而不是反對方無 10/08 00:40
→ bigj0079: 法證明兩者無關時就是有關 10/08 00:40
→ bigj0079: 阿 多了一個應該 10/08 00:40
→ rdadi: 對於"信神"小弟有個問號是,為什麼要畏懼神,衪可是神唉!!居 10/08 16:16
→ rdadi: 然還需要信眾!!那麼這樣的神是?所以總結是需不需要神在於個 10/08 16:16
→ rdadi: 人!而不是存不存在! 10/08 16:16
→ rdadi: 而會想反駁神存不存在的問題則分兩種人,一個是吃飽太閒,另 10/08 16:20
→ rdadi: 一個是不爽被有神論的人洗腦! 10/08 16:20
推 windcanblow: 想想這世界因為宗教問題死了多少人,撕裂多少族群 10/08 21:06
→ windcanblow: 你就不會覺得思考這問題是不是吃飽太閒 10/08 21:06
推 DarkHolbach: 探討神存不存在的問題跟知識論有關,怎麼會不重要? 10/08 21:22
→ DarkHolbach: 奇怪了?為什麼這種事不罵宗教,要怪無神論者? 10/08 21:23
→ DarkHolbach: 我最討厭這種假裝中立的 10/08 21:23
→ DarkHolbach: 宗教才是真正吃飽太閒的 10/08 21:25
→ rdadi: 鄭捷在捷運上殺人不就是吃飽太閒的代表之一? 10/08 22:40
→ rdadi: 宗教是吃飽太閒也是正解之一,就跟會反駁的人一樣有需要! 10/08 22:41
→ bigj0079: 當宗教有夠大的影響力,就算只是"吃飽太閒",也是有討論 10/09 01:34
→ bigj0079: 的重要性 10/09 01:34
推 ff7forever: 會說鄭捷是吃飽太閒才去殺人的可能要在多看點書 10/09 01:39
→ rdadi: 所以大家沒事都吃飽一點,這樣就有充足的閒可以有的沒的.,XD 10/09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