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ISSYOI (佑)
看板Aviation
標題[新聞] 16歲少年貼文指飛機求救 遠東航空提告
時間Fri Jun 26 21:41:48 2015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今日中午12時許,一位16歲的龔姓航空迷,在臉書「鐵鳥俱樂
部」專頁上貼文,指稱遠東航空一架航班編號FE107從松山起飛前往天津班機,在坪林山區
發出Mayday(求救呼號)訊息,最後在雷達上消失等不實傳述,遠東航空公司代表下午3點
委任律師向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提出刑法加重誹謗及違反民用航空法告訴。
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指出,對於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撰述者,依照民用航空法第105條
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亦觸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
加重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呼籲社會大眾,切勿因一
時興起、好玩而誤觸法網遭致法辦,共同維護飛航安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6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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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壞壁無由見舊題。往日崎嶇還記否,路長人困蹇驢嘶。
<蘇軾 和子由澠池懷舊 >
http://www.wretch.cc/blog/tsai0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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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MISSYOI (114.37.123.67), 06/26/2015 21:50:49
推 lawson: 玩過火了 06/26 22:35
推 Airbus350XWB: 16歲初犯有APP當消息來源 大概會緩起訴緩刑 沒事啦 06/26 22:56
噓 nelsony1216: 不懂ADS-B就在那邊 MLAT不意外啊 06/27 00:08
→ twmi: 不清楚原po後有無再加料,如果沒有現有事證不覺得會被起訴 06/27 00:43
推 wcc960: 告得好,這種事真的不能亂講,絕對要給個教訓 06/27 03:19
→ alinwang: 還好沒有媒體第一時間亂跟報導,不然代誌會更大條, 06/27 12:51
→ andy2909473: ...其實那小弟本身無那意思,而且弄清狀況後..為了 06/28 08:13
→ andy2909473: 避免問題都火速刪文了還會爆...30仔真的唯恐天下不 06/28 08:13
→ andy2909473: 亂 06/28 08:13
推 alotofjeff: 太多人亂轉未經證實的消息,該嚴懲。 06/28 17:06
→ alotofjeff: 飛機有沒有消失,跟本無需小屁孩去操心,當大人都死了 06/28 17:08
→ KCETinTW: 亂發文就是該懲罰, 尤其這種極重視安全的航空業, 強烈 06/28 23:57
→ KCETinTW: 建議業者對這屁孩提告求償到底 06/28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