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te639: 民法184(?11/04 19:21
推 spindance: 無因管理可以討論11/04 20:39
噓 Steven0422: 迫降??? 謝謝提醒 已修改
11/04 22:39
→ Yenfu35: 回一樓,應該就是民法184的「侵權行為」。11/04 23:46
→ chungrew: 華航說不告了11/04 23:54
→ Cyanhaze: 這樣不就是全民買單11/05 00:21
推 techih: 保險公司會賠11/05 02:29
推 turtleone: 全民買單????? 股民買單吧 我又沒有中華的股票11/05 05:28
→ kalmia: 孕婦生小孩叫轉降、生怪物才叫迫降 已修改 謝謝提醒
11/05 06:31
推 thomasii: 華航應該有因契約的不完全給付(附隨義務違反),保險公司11/05 06:53
→ thomasii: 代位後可以全部行使?11/05 06:53
※ 編輯: wayne880805 (39.13.91.121), 11/05/2015 09:25:42
推 ppstation: 華航有沒官股 11/05 12:44
推 LDTILA: 媒體突然沒消沒息 難道有人壓下來了? 11/05 13:26
推 curmathew: 炒這個新聞對華航對肇事者都沒好處,自然就冷掉了 11/06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