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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rgankao (Evanston, IL)》之銘言: : 聯合航空一天有五班從芝加哥(ORD)飛路易維爾(SDF) : UA5477 ORD0735-SDF0955 CRJ : UA4706 ORD1155-SDF1415 ERJ : UA3583 ORD1455-SDF1717 E70 : UA3411 ORD1740-SDF2002 E70 : UA4771 ORD2100-SDF2322 ERJ : 發生事件的班機是當天倒數第二班前往Louisville的 : 之後晚上九點還有一班 : 目前已經有UA3411上的乘客接受媒體採訪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lU-UG9_DpM&t=103s
: 根據這名乘客的說法 被拖下機的亞裔乘客是與他的妻子同行 : 而且一開始這對亞裔夫婦是願意配合"reaccommodation"的 : 只是當他們被告知被更改的航班是隔日下午兩點多的飛機 : 因為接下來飛往SDF的都是客滿 當下這位亞裔乘客表示自己是醫師要看病人 : 所以無法配合"reaccommodation" 之後就... : 對照之下 據報導UA的CEO在對內部員工的信件表示該名乘客Disruptive and Belligerent : http://fortune.com/2017/04/10/united-passenger-dragged/ : 相信這幾天應該會有更多乘客在媒體上出面說明 http://for.tn/2p0AoaR 不用等乘客了啦 美國聯邦運輸部(美國交通部)已經正式介入這起事件 要來Review聯合航空這起事件的處理方式,是否有照超賣的SOP來處理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芝加哥航警方面已經確定有一位航警沒有按照程序來處理 就是那位停職靜待調查的航警 UA這下子可不是道歉就能了事了,檢討報告不知道要寫幾份了... -- If you cannot SUPPORT us when we lose or draw, DON'T support us when we win. ~~ Bill Shankl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4.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491904432.A.96D.html
milk250: 但是根本不是超賣啊 04/11 17:58
rayxchang: 對啊,根本不是超賣,是聯合航空的四位機組人員必須搭 04/11 18:05
rayxchang: 乘這班飛機,才導致必須拉下四名已經登機就坐的乘客。 04/11 18:05
longreach: 那可能沒有辦法引用超賣條款? 04/11 18:07
michaelgodtw: 這很嚴重!這不是寫報告能解決的!都見黃了 04/11 18:18
amwkscl: 寫報告根本小事,法院判賠個1000萬才是大事 04/11 18:19
ntupeter: 能用錢解決的都小事 賠了商譽無救 04/11 18:24
driver0811: 已經登上,還能拒絕登機嗎? 04/11 18:40
shengti: 看到很多地方的說法是不行呀 如果不是因為超賣 就不行吧 04/11 18:43
free4u28: FB有人說UA以後可以另外賣25美金"不會被打+不會被拉"的 04/11 18:47
free4u28: 額外服務 04/11 18:47
hsuans: 話說DoT的部長是趙小蘭 04/11 18:55
danielchen: 我可以下機 但是希望可以打一個SLIDE自己跳下去 04/11 18:56
TWN48: 樓上這樣不能帶行李走喔 04/11 19:17
oddhand: 先推給航警再說 04/11 19:19
mioco: 超賣的話航司有權拒絕乘客登機,問題是這個case不是超賣 04/11 19:27
mioco: 再者就算定義為超賣一定要拉人,已經登機了還能再拒絕登機? 04/11 19:28
mioco: 如果乘客已經付錢CI登機就座,在沒有任何違規影響飛安的情 04/11 19:30
mioco: 況下,還能硬把他的座位拔掉嗎? 04/11 19:30
seazilicy: 另外賣25美金"不會被打+不會被拉"的服務 XDDDDDDDDDDDD 04/11 19:53
darkangel119: 根本不是超賣 要查殺小 04/11 19:56
fuxin999: 芝加哥航警超衰的,被UA賣了還幫他數鈔票 04/11 19:59
FuYen: 不會被拉的服務不就高卡嗎 04/11 20:48
NanFish: 沒人覺得超賣條款本身就不合理嗎 04/11 20:48
lwei781: 不是超賣條款範圍的話就更好玩了 04/11 20:50
NanFish: 應該是要至少願意現金補償到法規上限 還沒人自願才拉人吧 04/11 20:51
NanFish: 根本不平等條款 更不說法規上限還是圖利航空公司 04/11 20:51
master32: 無法理解為什麼航空公司要這樣處理..... 04/11 20:55
hohiyan: 應該是平常爽習慣了。美國目前對航空公司的管制太鬆了 04/11 21:04
lwei781: 希望 這次讓 DOT 好好修相關法令, 上限拿掉 改下限 04/11 21:11
TokyoHard: 以後規定下限,往上用喊的呀 04/11 21:23
as981134: 覺得 搞不好是聯航說乘客有威脅等等 航警才那麼兇 04/11 21:47
FranKang: 應該勒令即日起停飛,等調查報告出來後再決定復業日期 04/11 21:57
Cyanhaze: 飛機1小時的路程,開車要5小時,無法理解為什麼不能讓 04/11 22:32
Cyanhaze: 員工搭計程車或公司的公務車過去那邊 04/11 22:32
waca: 機組員在執勤前有最低休息時間限制,如果坐車到目的地之後, 04/11 23:01
waca: 可能會有休時不足的問題而無法執勤 04/11 23:01
birdy590: 想省幾千美金 代價可能是幾千萬美金 好棒棒 04/11 23:17
curmathew: 航空公司因為自己商業決策錯誤,就動用國家武力,好噁. 04/11 23:19
youzi1114: 我之前就有登機後被請下來耶,有規定不行嗎? 04/11 23:29
birdy590: 就是欺負一般乘客不懂法律啊 航空公司按哪個條款要求的? 04/11 23:35
birdy590: 以前只是沒出事 一上法院就完了 04/11 23:36
flyaway1030: 我記得如果他超賣確實可以請乘客下飛機,不論你搭那 04/11 23:38
flyaway1030: 家都有超賣風險 04/11 23:38
flyaway1030: 但這個事件不是超賣。。。。 04/11 23:38
birdy590: 一般超賣的 SOP 是在登機門之前就要把事情解決 04/11 23:39
borriss: 前面有篇標準補償金的.. 04/11 23:41
lwei781: youzi: 你搞不好被唬了? 04/11 23:41
birdy590: 拿那些不值錢(不符法規)的東西出來就想擺平是不可能 04/11 23:41
flyaway1030: 重點今天不是超賣啊!今天變成這樣比超賣更嚴重。 04/11 23:45
master32: 不管是不是超賣,問題是為什麼要這樣處理事情 04/11 23:55
birdy590: 英文程度 OK 的可以讀一下 https://goo.gl/dQee9V 04/11 23:56
master32: 有許多更好的方法,怎麼最後是選用最差的方式呢? 04/11 23:56
master32: 最後不管UA有沒有被處罰,聲譽都敗壞了 04/11 23:56
birdy590: 律師對本案的評語 "a lawsuit made in verdict heaven" 04/11 23:56
birdy590: 所以這案上法庭的機會不大, UA 會被迫拿出大把鈔票和解 04/11 23:58
mithralin: 因為不和解的話上法庭判決只會賠更多是吧 04/11 23:59
flyaway1030: 方式錯誤,但是在聯邦法律上機組人員有權請上飛機的 04/12 00:05
flyaway1030: 下飛機,針對的是有人問說航空公司有沒有權利請乘客 04/12 00:05
flyaway1030: 下飛機在“超賣”時候,記住是“超賣”。 04/12 00:05
flyaway1030: 回歸到醫生這件事情我不認同也不允許他們用這樣暴力 04/12 00:05
flyaway1030: 對待,然後這件事情完全跟“超賣條款”沒有關係,所 04/12 00:05
flyaway1030: 以風波越鬧越大。根本難以收拾。 04/12 00:05
flyaway1030: 而且直接涉及執法濫用。我看UA這次呵呵呵 04/12 00:06
ting445: 美國判賠都是判很重 有時甚至判到可以買一架737都有可能 04/12 00:07
ting445: 不像台灣判那個幾千塊呵呵 04/12 00:07
birdy590: 那個叫"involuntary denied boarding" 上面那篇裡面有提 04/12 00:08
birdy590: 到完整的條款 航空公司引用這個的時候也必須照章賠償 04/12 00:08
flyaway1030: 大哥。。今天這件事跟超賣沒有關係啊你沒有看前面一 04/12 00:11
flyaway1030: 二樓再說嗎? 04/12 00:11
flyaway1030: ˋ這件事情已經不是超賣條款的事情了,所以才會這麼 04/12 00:12
flyaway1030: 嚴重 04/12 00:12
birdy590: 都叫"involuntary"了, 這條款當然不限超賣 04/12 00:12
curmathew: 不知道already boarded還可不可以用這個條款,這情況 04/12 00:16
curmathew: 比較像是removal而不是denied boarding 04/12 00:17
curmathew: 不過事情鬧這麼大除了動用武力不當以外,CEO連兩次提油 04/12 00:17
curmathew: 救火讓投資人質疑企業核心價值和危機處理能力.. 04/12 00:17
curmathew: 本來是可以isolated成個案道歉了事,CEO這樣一搞變成企 04/12 00:18
curmathew: 葉文化整體被質疑... 04/12 00:19
birdy590: 這律師還提到 旁觀者很有可能也有人會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04/12 00:20
birdy590: 這個上法院也很難看 應該又是拿著鈔票來和解 04/12 00:20
flyaway1030: 以聯邦法律來說確實他坐上去了還是可以請他下飛機。 04/12 00:21
birdy590: 請他下飛機以前要照章賠償啊~ 法規可沒有做半套的 @@ 04/12 00:22
birdy590: 所以一般航空公司都會選擇在登機前搞定 如果是非自願 04/12 00:22
birdy590: 賠償額相對都是高的(四倍票價應該都是上千美金) 04/12 00:23
flyaway1030: 我都說了他可以請他下飛機這件事可不可以。你覺得大 04/12 00:26
flyaway1030: 家有人認同UA做法嗎?我回答的是航空公司有沒有這樣 04/12 00:26
flyaway1030: 的權利請乘客下飛機,答案是:可以。 04/12 00:26
birdy590: 如果喊出來是八百美元現金 不太可能找不到自願者 04/12 00:26
birdy590: 就算可以也是在有足額賠償的前提下好嗎 04/12 00:27
chocopie: 聯邦法律請人下飛機是有前提的,不是隨便都可以請。 04/12 00:27
birdy590: 這條款不是空白支票 航空公司想用就可以隨便用 04/12 00:27
mithralin: 問題在於喊出來的是限期一年的16張50元折價券誰會下啊 04/12 00:29
flyaway1030: 沒有人說是空白啊,所以很多律師都想幫他打這場官司 04/12 00:36
flyaway1030: 。我想說的是關於航空公司有沒有請乘客下機的做法, 04/12 00:36
flyaway1030: 答案:可以。就算沒前提他們做了。當然伴隨著後面法 04/12 00:36
flyaway1030: 律的訴訟跟社會的撻伐囉。 04/12 00:36
flyaway1030: 幾千元美金能解決的,卻面臨變成上千萬賠償金。 04/12 00:37
birdy590: 根本就違法的事情不算可以吧 XD 04/12 00:39
birdy590: 所以我前面強調"合法"把乘客移出機外的方法 04/12 00:40
birdy590: 如果航空公司照足規定 這事件根本就不應該發生 04/12 00:41
flyaway1030: 我是不知道你針對的是此事還是,機組有無授權請人下 04/12 00:43
flyaway1030: 飛機。 04/12 00:43
mithralin: 這也是目前會在法庭上攻防的爭論點之一,已經坐在位置 04/12 00:44
mithralin: 上的乘客是否可以用超賣條款拉下飛機 04/12 00:44
flyaway1030: 可是原po這件事不是超賣條款了。調查出來不是超賣。 04/12 00:45
birdy590: 這些東西都有完整的規章啊 機組也必須照章辦事 04/12 00:45
birdy590: 前文裡也提到, 911以後給機組較大的權力 航警也多半配合 04/12 00:47
birdy590: 但這不代表變成尚方寶劍可以隨意使用而沒有後果 04/12 00:47
flyaway1030: 這件事情就是他使用了這個權利,當然也需要承受後續 04/12 00:49
flyaway1030: 的後果。 04/12 00:49
flyaway1030: 航空公司有沒有權利跟做法有沒有違法我覺得是兩件事 04/12 00:49
flyaway1030: 情? 04/12 00:49
flyaway1030: 你有權利跟你濫用是兩回事。。。。 04/12 00:49
birdy590: 做了會違法的權力還叫權力嗎? @@ 04/12 00:49
curmathew: 航空公司只有在特地情況下可以請人下飛機,例如酒醉、 04/12 00:51
curmathew: 危險舉動等等;航空公司倒是可以任意拒絕人登機 04/12 00:51
curmathew: 在United自己的合約裡,必須要有以下幾種情況才有權利 04/12 00:55
curmathew: "remove from the aircarft at any point" 04/12 00:55
flyaway1030: 使用權利跟他到最後因為濫用被關。你覺得他沒有權利 04/12 00:56
flyaway1030: 這樣做嗎?@@ 04/12 00:56
birdy590: 會被罰不就是因為他根本沒這權力嗎 04/12 00:56
curmathew: 乘客違反合約、執法單位要求、不可抗力因素、拒絕搜索 04/12 00:56
curmathew: 無法確認身分、機票未付款、國際線入境許可問題、安全 04/12 00:58
birdy590: 航空公司用這條款"移除"乘客, 主管機關可能會後續查核 04/12 00:59
curmathew: 理由。這位先生很和平,用安全理由恐怕占不住腳... 04/12 00:59
birdy590: 如果有濫用情形就會得到高額罰單一張 04/12 00:59
curmathew: 總之只有在某些條件下組員才有權請離客人 04/12 00:59
curmathew: 會罰就是因為違規阿,你的"濫用"意思就是在規範以外使 04/12 01:01
curmathew: 用,條款寫得一清二楚只限定哪些情況可以移除,沒有裁 04/12 01:01
curmathew: 量空間 04/12 01:01
flyaway1030: 這就要看美國他們怎麼來補述這段囉!但以字面現有資 04/12 01:03
flyaway1030: 料,航空公司是有請人 下機@@ 04/12 01:03
curmathew: 航空公司有請人下機,也有武力可以請人下機,至於合法 04/12 01:04
birdy590: 航空公司說法顯然是用""involuntary denied boarding"啊 04/12 01:04
curmathew: 非法,就要看之後法庭攻防了,至少有違法的可能 04/12 01:04
birdy590: 但是實際執行問題顯然有很嚴重的問題 禁不起檢驗的 04/12 01:05
curmathew: 能不能適用involuntary denied boarding應該是攻防焦點 04/12 01:05
lwei781: 他已經boarding 啦..... 04/12 01:07
lwei781: CEO 用不給上機條例 可能被打臉打很大 04/12 01:07
curmathew: https://goo.gl/kWUtyo 某法學教授的看法,認為不適用 04/12 01:07
curmathew: ,不過到底適不適用還是要看最後法院怎麼判 04/12 01:07
flyaway1030: 某些條件??所以啊!我想說的是當如果有班機超賣, 04/12 01:08
flyaway1030: 也沒有人願意下飛機,也提高至8倍,還是沒有人飛機, 04/12 01:08
flyaway1030: 航空公司是有權的,所以針對航空公司能不能請人下飛 04/12 01:08
flyaway1030: 機,可以,那後續的處理跟違法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04/12 01:08
zeta: 樓上是對的,例如防衛過當、員警用槍過當的判決,就是一般情況 04/12 01:08
curmathew: flyaway1030重點就在於能不能請人下飛機,你覺得可以, 04/12 01:09
curmathew: 但是法學教授覺得不行,因為超賣條款只適用於未登機前 04/12 01:10
zeta: 可以正當防衛、正當用槍,但過當就喪失那個權利了 04/12 01:10
flyaway1030: 所以我才說針對他們有沒有權請人下飛機,有。 04/12 01:10
curmathew: ,一但登機了,該條款就不適用 04/12 01:10
zeta: 啊我是說birdy 04/12 01:10
curmathew: 他們有沒有權請人下飛機?沒有。 04/12 01:11
flyaway1030: 法學教授是以理論還是實務來覺得和不合理? 04/12 01:11
curmathew: 我認為沒有權的依據我已經說了,你覺得有權的依據在於? 04/12 01:11
curmathew: 當然是以法條來看,FAA和United的COC 04/12 01:12
birdy590: 什麼理論和實務啊? 他們一定是照規章一條一條下去檢驗 04/12 01:12
curmathew: 權力授自法律,法律來自於法條規範,所以當然是看法條 04/12 01:12
flyaway1030: 所以今天一飛機超賣沒有人願意下飛機,即使提高沒有 04/12 01:12
flyaway1030: 人願意離開座位了,請問不飛還是飛? 04/12 01:12
birdy590: 規章沒給的就是沒有權... 實際上 400% 的補償並不算少 04/12 01:13
curmathew: 還是你權力是指暴力/武力?那他們當然有武力讓人"配合" 04/12 01:13
lwei781: Ralph Nader 打到最高法院的判例..... 04/12 01:13
curmathew: 就多餘的4個人另外想辦法阿... 04/12 01:14
flyaway1030: 痾既然你覺得你無法理解法律理論跟實務差別我也不知 04/12 01:14
flyaway1030: 道怎麼跟你說這差別。。 04/12 01:14
flyaway1030: 我是說假設的飛機不是這一班請問飛還是不飛,機長要 04/12 01:14
flyaway1030: 請還是不請? 04/12 01:14
flyaway1030: 這是很實務的問題啊!每個人態度都良好也都登機了。 04/12 01:15
flyaway1030: 但是沒有人願意下飛機。 04/12 01:15
birdy590: 真的發生了當然是可以按該條款"請"下機, 但前提得做足 04/12 01:15
curmathew: 可以詳述你假設的情況嗎? 04/12 01:15
birdy590: 從有航空公司以來從來沒發生過的事情, 實務個頭 04/12 01:16
curmathew: 一定是一個坐位一個人,當然可以飛阿為何不可 04/12 01:16
curmathew: 只是還沒登機的人就不能上飛機,而且是受到超賣條款保 04/12 01:16
curmathew: 護,航空公司可以不讓他們登機因為還沒登機 04/12 01:16
flyaway1030: 就跟你講述啦依照那條款,但是沒有人願意,這班航班 04/12 01:16
flyaway1030: 就是超賣啊! 04/12 01:16
birdy590: 實際上的狀況就是"自願者能接受的補償通常還低於 400%" 04/12 01:16
birdy590: 以這個事件而言, UA 並沒有提供條件合法的補償 04/12 01:17
zeta: 要依照條款前提是登機前不是嗎?@@ 04/12 01:17
curmathew: 你要搞清楚,問題的關鍵在於登機,還沒登機的人航空公 04/12 01:17
flyaway1030: birdy590: 實際上的狀況就是"自願者能接受的補償通常 04/12 01:17
flyaway1030: 還低於 400%" 04/12 01:17
flyaway1030: 今天沒有人就是沒有人願意接受啊!沒有人要下去啊 04/12 01:17
curmathew: 司有權利不讓他登機;已經登機的人航空公司沒有權利叫 04/12 01:18
curmathew: 他離開 04/12 01:18
curmathew: 已經登機的人一定是有位子的,還沒登機的人一定是可以 04/12 01:18
birdy590: 那是因為根本沒有提供補償啊 XD 給你一堆廢紙你肯收嗎 04/12 01:18
flyaway1030: 今天登機才發現你的位置跟別人一樣,這也是有發生情 04/12 01:18
flyaway1030: 況啊。所以我才問你教授是依照理論覺得不合理還是依 04/12 01:18
curmathew: 合法拒絕的。飛機沒有超載,為何不能飛? 04/12 01:18
flyaway1030: 照實務 04/12 01:18
birdy590: 法規是要求要現金或支票喔 而且乘客有權可以選擇 04/12 01:19
birdy590: 這個才叫實務好嗎 /_\ 04/12 01:19
curmathew: 如果航班超載,依據FAA法規就是不能飛,至於要怎麼解決 04/12 01:19
flyaway1030: birdy590: 那是因為根本沒有提供補償啊 XD 給你一堆 04/12 01:19
flyaway1030: 廢紙你肯收嗎 04/12 01:19
flyaway1030: 你好像不大懂。我都說了這班機大家都想回家就是沒有 04/12 01:20
flyaway1030: 人願意啊。 04/12 01:20
birdy590: 所以一般航空公司的 SOP 有其道理存在, 沒有人想付 400% 04/12 01:20
curmathew: ,是航空公司和旅客要達成互相同意的方案,並沒有權利 04/12 01:20
audreywei: 實際狀況是如果超賣 乘客在CI時就會被擋下來了 沒位子 04/12 01:20
birdy590: 你假設中的狀況 從有航空公司以來從來沒有發生過 04/12 01:20
curmathew: 可以叫旅客離開 04/12 01:20
zeta: 超賣才有願不願意的問題啊 04/12 01:21
curmathew: 要講實務我也可以阿,只offer $800折價卷,不會offer 04/12 01:21
birdy590: 最遲在登機門就要找到自願者... 從100%到400%空間不小 04/12 01:21
curmathew: $1200現金或$2000現金嗎? 04/12 01:21
flyaway1030: 但是實際上確實有人搭到你的座位號碼一樣的位置啊。 04/12 01:21
curmathew: 講得好像航空公司走投無路一樣.... 04/12 01:21
birdy590: 一班飛機上百人 全都歸心似箭不想賺錢 這機率很低哪 04/12 01:22
curmathew: 或許在你的幻想裡面有一般飛機全員給他20K都不下飛機, 04/12 01:22
curmathew: 但實務上就是沒有發生嘛..只offer到$800折價券 04/12 01:22
flyaway1030: 所以我說啦今天沒有人要同意這個offer啊,我就是想回 04/12 01:23
flyaway1030: 家啊。所以有沒有權,依現在ITIA是有這個權力,但是 04/12 01:23
flyaway1030: 後面伴隨法律跟起訴是另外一回事啊。 04/12 01:23
curmathew: 如果有權利,後續就沒有法律問題了........ 04/12 01:24
birdy590: 說穿了 主管機關顯然也不喜歡"非自願拒絕登機" 04/12 01:25
curmathew: 沒有權利,後續才有法律問題... 04/12 01:25
birdy590: 對照實際狀況 就知道航空公司不可能主動賠這麼多 04/12 01:26
flyaway1030: 這件事情不就在明顯不過了嗎?他使用了這權力了。那 04/12 01:26
flyaway1030: 你說他有沒有違法,有啊?他有沒有按照該走的程序, 04/12 01:26
flyaway1030: 答案沒有,那請問有沒有人阻止他行使這權力。答案沒 04/12 01:26
curmathew: 所以我一開始才問,你是不是把"權力"這個當成"武力"在 04/12 01:26
zeta: c大提的removal條件,沒有座位不知道算不算安全因素@@ 04/12 01:26
birdy590: 照這邏輯你也有權拿刀到街上去砍人 XD 04/12 01:27
curmathew: 用,非法的就不叫權力阿,叫武力暴力或看你怎說 04/12 01:27
birdy590: 也沒有人阻止你行使這權力... 只是最後會被警察抓 04/12 01:28
zeta: 為什麼可以鬼打牆這麼久.... 04/12 01:28
flyaway1030: 然後是權力,我前面不小心打成權利 04/12 01:29
birdy590: 我敢打賭 如果這狀況真的發生 主管機關會把賠償額再上調 04/12 01:30
birdy590: 因為不管歐美在這方面的規定都不是一步到位的 04/12 01:30
curmathew: 好,我想問題應該是在於權利和權力... 04/12 01:31
birdy590: 以外的地區就更不用說了 亞洲國家到現在應該還沒抄齊全 04/12 01:31
curmathew: 通常講有權是指有權利啦... 04/12 01:31
birdy590: 權力比權利更大喔~ 04/12 01:32
flyaway1030: curmathew所以我才跟你探討的是權力的使用跟有沒有違 04/12 01:32
flyaway1030: 法是兩件事情啊?看看之前憲兵搜索案就知道了, 04/12 01:32
curmathew: 權力=暴力的話,你的說法就不會矛盾了,所以我才跟你再 04/12 01:33
curmathew: 三確認.. 04/12 01:33
birdy590: ? 所以你有權力上街砍人嗎 04/12 01:33
birdy590: 照你這邏輯 根本不需要管規章了 想幹就可以幹 04/12 01:33
zeta: 就算是權力,也是要合法吧....@@ 不然每個人都有權力殺人? 04/12 01:33
birdy590: 反正最後違法了自然會被法律制裁 04/12 01:34
flyaway1030: 好亂跳來跳去的一下權利一下權力的 04/12 01:34
curmathew: 權利=right;權力=power 04/12 01:34
zeta: 力量/暴力的使用跟有沒有違法是兩件事,權力/權利不是 04/12 01:34
flyaway1030: 憲兵搜查案,憲兵有沒有權利搜查有。 04/12 01:35
curmathew: 每個人用同的詞講的東西可能不完全相同... 04/12 01:36
flyaway1030: 但是他們能釣魚搜查嗎?答案不行,那他們有沒有權利 04/12 01:36
flyaway1030: 搜索有 04/12 01:36
curmathew: 沒有想在航空板討論憲兵搜查案的意思..而且你是說權力? 04/12 01:36
birdy590: 憲兵有"權力" 航空公司沒有 這裡是最大的差別 04/12 01:37
curmathew: 不要亂用"權利"這個字!!Do they have the right? NO! 04/12 01:37
flyaway1030: 因為你前面也跟著說權力啊。 04/12 01:37
zeta: 違法搜查就是沒有權利啊@@ 04/12 01:37
audreywei: 我的天哪……f大你是認真的嗎? 04/12 01:37
curmathew: Do they have the power/authority? Yes! 04/12 01:37
flyaway1030: 這件事情我剛打錯我道歉,這件事情他們有沒有權利請 04/12 01:38
curmathew: 各位晚安.. 04/12 01:38
flyaway1030: 下飛機,答案有 04/12 01:38
lwei781: 哪裡有? 哪一條??? 04/12 01:38
flyaway1030: 搜查這件是權利 04/12 01:38
birdy590: 就這案子而言 有律師建議主吉航空公司 先和警方談和解 04/12 01:39
audreywei: power的來源就是合法性 違法就沒有power 這是基本概念 04/12 01:39
flyaway1030: 啊你前面也是交叉使用你怎麼就不會說自己亂用了呢? 04/12 01:40
birdy590: 這是有道理的 因為對警方使用武力會有一定容忍度 04/12 01:40
zeta: f大認知的好像不是法律上的power.... 04/12 01:40
birdy590: 但是航空公司並沒有公權力, 和乘客間實際上是合約行為 04/12 01:41
lwei781: 警方那邊怎麼告錢也不多 就算被殺 04/12 01:41
lwei781: 當然不主告 04/12 01:41
birdy590: 所以它能蓋過合約的所有方法都必須有規章授權 04/12 01:42
birdy590: 正是因為航空公司無權這樣取消合約 吉了才會掉錢出來 04/12 01:44
flyaway1030: 我認知上就是他們法律給予他們的權利,但你濫用權利 04/12 02:32
flyaway1030: 變為違法跟他行使權利與應該不一樣嗎? 04/12 02:32
flyaway1030: 濫用了權利就不就有法官自定奪,跟他行使權利完全不 04/12 02:38
flyaway1030: 一樣啊 04/12 02:38
birdy590: 你還是弄錯了一件事 航空公司並沒有公權力 法規在講的是 04/12 02:48
dallendallen: 樓上權利權力分不清 04/12 02:48
dallendallen: F大 I mean 04/12 02:49
birdy590: 在特定狀況下取消合約的方式 04/12 02:49
birdy590: 法規是在"限縮"航空公司能做的事情 而不是"給予" 04/12 02:51
flyaway1030: 你還是弄錯了第一件事,權利濫用,他們法律有規範,n 04/12 02:51
flyaway1030: o person may assault, threaten, intimidate, or in 04/12 02:51
flyaway1030: terfere with a crew member in the performance of 04/12 02:51
flyaway1030: the crew member's duties aboard an aircraft being 04/12 02:51
flyaway1030: operated.這個定義是由機組決定,也就是為什麼他們 04/12 02:51
flyaway1030: 後來要先黑乘客原因,這就是所謂的權利濫用。 04/12 02:51
birdy590: 問題是 UA 從頭到尾根本不敢用這條... 現在手機很方便 04/12 02:53
birdy590: 證據明確 連主管機關都不會採信 真的鬧到法院就更不用說 04/12 02:53
flyaway1030: 請問你熟讀了聯邦政府的法律條文跟,FAG任何篇章了嗎 04/12 02:54
flyaway1030: ?我沒有讀過所以我不會說他們法律是怎麼去規範或者 04/12 02:54
flyaway1030: 是去限縮 04/12 02:54
birdy590: 這是基本常識好嗎 /_\ 主管機關只管行政罰 04/12 02:55
flyaway1030: 那請問他們沒有使用這條他們怎麼請公權力(航警)介 04/12 02:55
flyaway1030: 入?那請問他使用了什麼 04/12 02:55
birdy590: 法院是另外一個層次 所有法治國家這方面不會有什麼不同 04/12 02:55
birdy590: 所以航警也有事啊 沒看第一時間就停職了嗎? 04/12 02:55
flyaway1030: 第一你口述的都是臺灣吧@@我不知道美國法律怎麼制定 04/12 02:55
flyaway1030: 。 04/12 02:55
birdy590: 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是什麼關係? 這跟國家基本上無關了 04/12 02:58
flyaway1030: 以我所知航警會出現強制行為,應該是飛安事件這跟國 04/12 02:59
flyaway1030: 家沒有關係嗎?我相信航警不會笨到有空姐跟他說把這 04/12 02:59
flyaway1030: 個人抓下去就做了吧 04/12 02:59
birdy590: 這也是出問題的一環 航警在這裡面的角色一定會被檢討 04/12 03:00
birdy590: 影片裡還有穿便服的 如果只是航空公司的安全人員 04/12 03:01
birdy590: 問題會更大 這個吉下去可是沒有防護傘的 04/12 03:01
flyaway1030: 照你這樣說航警是is請來的? 04/12 03:02
birdy590: 乘客付了錢買票合約就成立了, 規章裡很多都在保護乘客 04/12 03:02
birdy590: 因為之前可能任意取消合約, 賠償額度很少甚至沒有 04/12 03:03
birdy590: 美國律師的看法是 911 以後 執法單位很配合航空公司 04/12 03:04
birdy590: 但這不代表把警察做的像圍事一樣 航空公司違規也叫警察 04/12 03:05
shawshien: 我有遇到過超賣 國際航線 台灣的航空公司 04/12 03:06
birdy590: 我也碰過超賣啊 美籍航空 在日本... 當場賠亞洲機票一張 04/12 03:06
flyaway1030: 那我實在不懂你幹嘛不正面回應,請問航警會因為空姐 04/12 03:06
flyaway1030: 招了招就過來託人下去嗎?航空公司不就是濫用權利嗎 04/12 03:06
flyaway1030: ?那以這件事情跟之前被請下飛機的,機長是不是有權 04/12 03:06
flyaway1030: 利請他們下飛機,答案是有。 04/12 03:06
shawshien: 當場賠$800美金 只有一個人自願 04/12 03:07
birdy590: 給樓上 你如果看到完 很有可能看到條件再往上加 04/12 03:09
shawshien: 沒有 因為我就是非自願 我有特殊原因必須趕回家 04/12 03:09
birdy590: 是不是符合安全理由 爭議性可不小 我可不敢下定論 04/12 03:10
shawshien: 最後就是$800+當晚免費住宿+隔天免費早餐 搭第二天的 04/12 03:10
shawshien: 飛機 04/12 03:11
birdy590: 很遺憾... 台灣的規章裡沒有相關規定 所以不賠你也沒招 04/12 03:11
birdy590: 所以可以理解這些規章其實是在限制航空公司的行為嗎? 04/12 03:11
birdy590: 不然它不需要理由就可以隨便把人拉下機而且不用賠錢 04/12 03:12
birdy590: (這種狀況現在在某些區域仍然可能發生) 04/12 03:12
flyaway1030: 所以他有沒有權利答案有,至於Abuse right 是需要解 04/12 03:17
flyaway1030: 決去探討問題。 04/12 03:17
donkilu: 啊不就廢話,警察能不能打人,可以,有沒有abuse再說 04/12 08:07
remax: 當時只要拿出四張800鎂的支票,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 04/12 08:20
xvited945: 航空公司又不是公權力受託人,對於旅客並沒有強制力可 04/12 08:40
xvited945: 言 04/12 08:40
xvited945: 不要把民事的合約跟執行強制手段混在一起談了 04/12 08:42
cching1021: fly從頭到尾沒搞清楚權力和權利的差別,這樣實在沒什 04/12 08:51
cching1021: 麼資格談法律 04/12 08:51
cching1021: 「權利」是無法被濫用的,航空公司有沒有權利的答案 04/12 08:54
cching1021: 也是沒有,法人不會有權利,世界上也沒有任何自然人 04/12 08:54
cching1021: 有把他人驅逐的這種「權利」 04/12 08:54
flyaway1030: 哦所以 04/12 09:53
flyaway1030: https://goo.gl/ASbI2f 04/12 09:53
flyaway1030: 這篇沒有參考價值囉。前面大家都混著用啊怎麼也不一 04/12 09:53
flyaway1030: 起說呢? 04/12 09:53
flyaway1030: 在前面有人貼出來的文章覺得航空公司不合法,他所說 04/12 09:53
flyaway1030: 也是針對他所行使 right 來覺得不合法。請問是有專業 04/12 09:53
flyaway1030: 背景的說的是對的還是我們要依據個人,依舊片面現在 04/12 09:53
flyaway1030: 得到資訊,他們不就是這樣使公權力介入了嗎?不然Avi 04/12 09:53
flyaway1030: ation Police|因為空姐說他們直接抓下去嗎?Rule 2 04/12 09:53
flyaway1030: 1, Refusal of Transport, UA shall have the right 04/12 09:53
flyaway1030: to refuse to transport o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04/12 09:53
flyaway1030: REMOVE FROM THE AIRCRAFT AT ANY POINT, any passe 04/12 09:53
flyaway1030: nger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s,這段不就是他所說 04/12 09:53
flyaway1030: 法律教授要來理論內容嗎,跟覺得他們做法不合法不是 04/12 09:53
flyaway1030: 嗎? 04/12 09:53
flyaway1030: 還是你覺得Kevin說的是錯的,說別人沒有資格,我也不 04/12 09:53
flyaway1030: 會這樣說別人有沒有資格啦。畢竟我也不是法律背景專 04/12 09:53
flyaway1030: 科的人,抓著人講錯痛點打是很會啦!我也表明使用錯 04/12 09:53
flyaway1030: 誤,且使用錯不只我一個,但我也沒有學過美國法,不 04/12 09:53
flyaway1030: 如就相信他們美國法律專業給的論點,那針對法人有沒 04/12 09:53
flyaway1030: 有權利在美國我是不知道。你訴說臺灣還是美國法律。 04/12 09:53
suntex01: xvited:錯很大.在飛機或船上,船長或機長基本上已經是公 04/12 09:58
suntex01: 權力受託人...以美國法律來說. 04/12 09:58
flyaway1030: 然後你說權利不能濫用,我是不知道啦民法148討論權利 04/12 09:59
flyaway1030: 濫用?那相較之下,你說我別人搞不懂沒資格討論,且 04/12 09:59
flyaway1030: 堅定的說權利不得被濫用,那你呢? 04/12 09:59
birdy590: 你引這篇沒什麼不同啊 沒看到 6 怎麼寫嗎? 04/12 10:07
birdy590: 4 也不是完全的授權,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s 不懂嗎 04/12 10:09
flyaway1030: 然後法人在法律上擁有權利但不是全部啦@@不是像你所 04/12 10:10
flyaway1030: 說的法人是不會擁有權利的。 04/12 10:10
flyaway1030: 然後因為6的關係你不覺得他們內部表示這位先生是好鬥 04/12 10:10
flyaway1030: 的,而且6不就表示各種理由等等等,來解釋他們的不合 04/12 10:10
flyaway1030: 法行為嗎 04/12 10:10
birdy590: 超賣是合法的 但是超賣情形下要怎麼處理有法規要求 04/12 10:10
flyaway1030: 阿就跟你說了這件事已經不是超賣了,他跟超賣哪裡有 04/12 10:12
flyaway1030: 關係?! 04/12 10:12
birdy590: 機組可以引用條款趕乘客下機 但事後同樣需要被檢驗 04/12 10:13
birdy590: 好鬥不是嘴巴講了就算, 主管機關目前的態度偏向不挺 04/12 10:13
flyaway1030: FAG也有規範到我看完跟比對Kevin說法不就無關超賣條 04/12 10:13
flyaway1030: 款了嗎? 04/12 10:13
birdy590: 現在早就不是幾十年前機組員怎麼說怎麼算的時代了 04/12 10:13
flyaway1030: 你昨天才說完911後機組人員怎樣,不然問你為何Kevin 04/12 10:14
flyaway1030: 表示有權一個律師解釋?? 04/12 10:14
birdy590: 911後機組人員有被給予更大的裁量權 執法單位多半配合 04/12 10:16
birdy590: 這是事實 但是法規並沒有修改 所以玩久了有它的風險在 04/12 10:16
birdy590: 以前的案件只會有文字紀錄 現在都有完整影音 賴不掉 04/12 10:16
birdy590: 簡單講 從機上排除乘客的法規不是讓人這樣用的 04/12 10:17
flyaway1030: 啊所以啊你覺得Kevin表示錯誤?!14 CFR 121.580 04/12 10:19
flyaway1030: 這個他們沒有權利?這個不限於超賣欸。 04/12 10:19
suntex01: 樓上的你錯了.法規本來就允許航空公司任意拒絕服務. 04/12 10:20
flyaway1030: 那他們要這樣用濫用使航警公權力介入不就該面對後續 04/12 10:20
flyaway1030: 法律問題嗎 04/12 10:20
suntex01: 樓上上的.而當他們拒絕服務時,乘客硬要滯留機上就已經構 04/12 10:21
suntex01: 成聯邦法規中unruly passenger removal這段. 04/12 10:21
birdy590: 如果可以"任意拒絕服務" 那還搞那麼複雜的賠償規則幹嘛 04/12 10:22
suntex01: 抱歉,我指的是birdy590... 04/12 10:22
suntex01: 賠償規則是受限於政府規定要求的.跟能不能任意拒絕服務 04/12 10:23
birdy590: 反正把人戴個鬧事的帽子拉下機不就得了 強制賠什麼錢啊 04/12 10:23
suntex01: 是兩個獨立事件.任何common carrier都有權利拒絕服務. 04/12 10:24
birdy590: 拒絕服務需不需要原因呢? 規定裡是有的 並不是空白支票 04/12 10:25
suntex01: 航空公司要是像你說的這樣搞就會有相關法律責任. 04/12 10:25
suntex01: 屁啦...拒絕服務不需要任何原因. 04/12 10:26
birdy590: 是嘛 那就不可能叫"任意拒絕服務" 因為必須符合特定條件 04/12 10:26
birdy590: 拒絕服務的結果如果可能是違法被處罰 這還叫做授權嗎? 04/12 10:27
flyaway1030: 你還是不懂別人想闡述,不然你也去拿個美國法律學位 04/12 10:30
flyaway1030: 去辯駁kevin這樣講是不對的好不好,也順便跟那位教授 04/12 10:30
flyaway1030: 說的不是權利因為他們沒有這樣的權利好不好。 04/12 10:30
flyaway1030: 所以你濫用請負責跟面對法律問題啊 04/12 10:31
birdy590: 濫用授權=沒有授權 可以同意嗎? 04/12 10:33
flyaway1030: 我是不理解你們對於他們濫用不可以還是本來就不該這 04/12 10:34
flyaway1030: 樣做,前面大大不是也跟你說的跟清楚了嗎?你是想跟 04/12 10:34
flyaway1030: 前面那位ID一樣嗎?說別人沒資格結果自己所述說的東 04/12 10:34
flyaway1030: 西在臺灣法律是有的,雖然我不知道他論順那一國法律 04/12 10:34
flyaway1030: 啦,只是就這樣兩篇中文跟英文文章,我願意相信專業 04/12 10:34
flyaway1030: 法律給的論點,而不是隨著個人見解。 04/12 10:34
birdy590: suntex 講的其實是執法單位的態度 但這有可能會鬆動 04/12 10:34
birdy590: 實際執行就是 機組認定->交由機場安全人員執行 04/12 10:35
flyaway1030: 不同意啊,你要有授權這件事情,才會有濫用權利這件 04/12 10:35
flyaway1030: 事情啊,沒有的授權應該不會有產生濫用授權問題吧 04/12 10:35
suntex01: 相關的法律責任,比如說像你提到亂扣人帽子的理由,可能 04/12 10:36
flyaway1030: 你要有言之有物依據不是你覺得怎樣就怎樣,我會說就 04/12 10:36
flyaway1030: 是看完這兩篇至少是美國法學院認可的律師吧 04/12 10:36
birdy590: 照你講的 "無需任何理由" 還會有什麼後續責任? 04/12 10:37
suntex01: 涉及詐欺... 04/12 10:37
lwei781: 他不被硬移會沒有standing.... 04/12 10:37
lwei781: 其他人要打官司 法務一定第一個打這點 standing.... 04/12 10:38
suntex01: 這是刑法..跟carriage contract無關. 04/12 10:38
birdy590: 機組說乘客搗亂 所以"依法"被趕下機 哪裡詐欺了? 04/12 10:38
suntex01: 當一個人沒鬧事,卻被用鬧事理由移除...還叫警察來.這是 04/12 10:39
suntex01: 最基本的詐欺...懂? 04/12 10:39
birdy590: 這不就是這事件發生的狀況嗎? 04/12 10:39
birdy590: 不是還強調"Disruptive and Belligerent"? 04/12 10:40
birdy590: 但是現實是主管機關會檢驗一次 真上法院還不一定會認 04/12 10:40
suntex01: 當該位乘客被請下飛機卻堅持不走,就是鬧事沒錯. 04/12 10:41
suntex01: 我這樣說好了,實務上來說UA會和解.真的上法院,絕對不會 04/12 10:42
birdy590: 很抱歉 你的論述已經自相矛盾了 04/12 10:42
birdy590: "被請下飛機卻堅持不走,就是鬧事" 但是請下飛機的理由 04/12 10:42
suntex01: 因為是合約上的問題.而是傷害的部分. 04/12 10:42
flyaway1030: 那請問你覺得依據是什麼,你去美國所學的美國法律學 04/12 10:42
flyaway1030: 位?!還是你自己要這樣覺得,來去反駁他們,我沒有 04/12 10:42
flyaway1030: 學過但至少看過他們文章,既然法律專業這樣訴說,那 04/12 10:42
flyaway1030: 你是不是應該用同樣的法源來去論述,還有沒有授權就 04/12 10:42
flyaway1030: 沒有權利濫用我覺得這是有先後順序的 04/12 10:42
birdy590: 應該才是鬧事耶~ 因果關係反了吧 04/12 10:42
birdy590: 這是你自己亂解一通 人家原文哪有這種意思 04/12 10:43
suntex01: 我的論述矛盾?是你的邏輯矛盾.而且我跟一個法盲討論這很 04/12 10:43
flyaway1030: 很抱歉的同時你的言論沒也任何依據法律專業來闡述他 04/12 10:43
flyaway1030: 們到底有沒有權利 04/12 10:43
birdy590: 請問一下 要求乘客下飛機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04/12 10:43
suntex01: 痛苦...法律責任這詞有很多層面.合約上沒問題不代表沒其 04/12 10:44
flyaway1030: birdy590我不覺得那位大大自相矛盾,你自己在這篇文 04/12 10:44
flyaway1030: 章確實很多自相矛盾。 04/12 10:44
suntex01: 他法律責任... 04/12 10:44
birdy590: 合約裡哪沒問題了 你要用超賣解嗎? 那超賣的程序在哪裡 04/12 10:44
suntex01: 請問你,合約中有說什麼叫超賣嗎?誰說超賣一定都是賣給其 04/12 10:45
flyaway1030: 既然有Kevin跟那篇教授文章,是不是我們有批判性思考 04/12 10:46
flyaway1030: 之外,你要找其他東西或者真正的法源來論述,沒有人 04/12 10:46
flyaway1030: 說UA這樣做法是對的很明顯是錯誤的,但跟他們有沒有 04/12 10:46
flyaway1030: 權利請人下飛機是兩件事情 04/12 10:46
birdy590: CFR 裡就有啊 不做足程序就可以直接跳到最後嗎? 04/12 10:46
suntex01: 他客人?公司的員工佔位造成位子不足也可構成超賣. 04/12 10:46
suntex01: 你卡在超賣一定是把座位賣給其他乘客.可是事實上合約並 04/12 10:46
birdy590: 總不是只有客人要遵守法規 航空公司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 04/12 10:46
birdy590: 法規會做明確限制 也是因為之前亂七八糟的狀況太多 04/12 10:47
suntex01: 沒限定所謂overbooking或oversold一定得是賣給其他乘客. 04/12 10:47
birdy590: 通通都上法院也不像話 04/12 10:47
birdy590: 我沒問這個 我問的是"航空公司宣稱超賣 有無照足法規" 04/12 10:48
suntex01: 總之,事情絕對不是你想的那樣啦...不然你以為寫這合約的 04/12 10:48
birdy590: 超賣可以拉人下機 但是這有一整套規定 不能打折 04/12 10:48
suntex01: 律師一個小時要至少1000usd是來玩的? 04/12 10:49
suntex01: 那請問你,你現在問題在哪?航空公司超賣之後,有先找自願 04/12 10:49
suntex01: 找人自願就是開始拉客.這至少是符合規定的.至於拉客的方 04/12 10:50
birdy590: 有先找自願? 非自願的賠償額是定死的 只有自願可以喊價 04/12 10:50
suntex01: 方跟態度是可以討論的.但至少他在拉客前該做的都做了. 04/12 10:50
birdy590: 事實就是根本連像樣的價碼都沒有喊過就直接跳到最後了 04/12 10:50
suntex01: 幹,你根本來亂的.其他乘客都自己說UA有先找自願的.是找 04/12 10:51
suntex01: 不到,才拉客..你連facts都搞不清楚還來討論啥/ 04/12 10:51
birdy590: 會有人認為 50USD voucher*16 是"合理的補償"嗎? 04/12 10:52
suntex01: 你去找看看FAA那邊有規定找volunteer的價碼跟規則再來 04/12 10:52
birdy590: 法規有要求是 cash or check 耶 04/12 10:52
birdy590: 自願者價碼沒有規定 但是非自願的賠償是定死的 04/12 10:52
suntex01: 你去找看看那邊volunteer是要cash or check再來. 04/12 10:52
flyaway1030: 如果這樣以後法條給你解釋我們不需要法官了好不好, 04/12 10:53
flyaway1030: 好嗎?以後我們不要尊重專業了,以後有上法庭機會大 04/12 10:53
flyaway1030: 家自己當律師,找妹妹當書記官,爸爸當法官想怎麼判 04/12 10:53
flyaway1030: 我們就自己決定,法學院徹一徹好了。有專業律師見解 04/12 10:53
flyaway1030: 出來,你覺得他錯硬要說他沒資格。 04/12 10:53
birdy590: 如果航空公司一開始就願意賠 400% 票價 根本不會出事 04/12 10:53
suntex01: 不要把involuntary的規定跟自願的兩個混在一起講. 04/12 10:53
birdy590: 所以你的假設是航空公司都是豬頭八 自願可以喊價的不用 04/12 10:53
birdy590: 選擇非自願的賠更多? 04/12 10:54
suntex01: 是阿,航空公司對於自願的補償是可以討論.可是不代表他會 04/12 10:54
birdy590: 簡單講 自願者的賠償可以在 0~400% 間 而且不限型態 04/12 10:54
suntex01: 因此有法律責任... 04/12 10:54
birdy590: 但是非自願的就是 400% 票價 cash or check, 沒得商量 04/12 10:54
flyaway1030: birdy590: 所以你的假設是航空公司都是豬頭。 04/12 10:55
flyaway1030: 他沒有這樣說。這樣說的是你本人。 04/12 10:55
birdy590: 所以航空公司很奇怪的直接選非自願賠償? 你不覺得奇怪嗎 04/12 10:55
suntex01: 屁...自願的根本沒規定上限,這是兩造之間的合議. 04/12 10:55
lwei781: 航空可以出更高, 看看Delta 才剛出過11000 in cash 04/12 10:55
birdy590: 白痴都知道不可能超過非自願的上限(不然有啥好談的?) 04/12 10:55
suntex01: 所以才有自願的...所以航空公司通常都會希望自願的在 04/12 10:55
birdy590: 既然可以不談就用較低價碼合法的直接拉人 何必要談? 04/12 10:56
lwei781: 但是找志願者至少應該要問1350 cash or check 04/12 10:56
suntex01: 600.除非真的不得已.我懶得跟你繞圈子了. 04/12 10:56
suntex01: 基本上, 這件事UA除了輿論壓力之外不太可能會有法律責任 04/12 10:57
flyaway1030: suntex01謝謝你讓我知道我們臺灣真的很多人不尊重專 04/12 10:57
birdy590: 這事件你覺得哪裡有不得已了? 顯然就是不願意賠 04/12 10:57
flyaway1030: 業也並不把專業當一回事。 04/12 10:57
lwei781: 所以這次的亂搞 可能會讓 DOT 去修找志願者過程那邊 04/12 10:57
suntex01: 所以被告或是被告之前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04/12 10:57
birdy590: 如果願意賠 400% 票價 -> 一開始喊出來 -> 志願者 get 04/12 10:58
suntex01: 幹...這是很基本的賽局理論好嗎?乘客會希望價碼越高越好 04/12 10:58
lwei781: UA 會沒法律責任??? 很難說歐 04/12 10:58
birdy590: 50USD voucher*16 這叫賽局理論? 根本沒打算找自願者吧 04/12 10:59
birdy590: 這價碼貼出去看到的人全都在笑 傻子才會接受 04/12 10:59
suntex01: 而航空公司會希望越低越好.加上條款的上限是400%,所以只 04/12 10:59
flyaway1030: suntex01你為什麼會期望一個對於專業聲音不理會的會 04/12 10:59
flyaway1030: 有所了解。。 04/12 10:59
suntex01: 要低於400%對航空公司來說都是少賠.而400%當然是要拉票 04/12 11:00
birdy590: 你不必重覆我講過的事情啊 /_\ 合理的程序 航空公司會在 04/12 11:00
suntex01: 價最低的乘客...這是很基本的鑼輯跟賽局.就像你去買東西 04/12 11:00
birdy590: 0~400% 之間 和乘客試圖喊出一個價碼來 結果是雙贏 04/12 11:00
birdy590: 但是今天航空公司顯然沒打算喊 這就很有問題了 04/12 11:01
suntex01: 殺價不會直接晾底價,而商家也不會一開始就給你成交價 04/12 11:01
birdy590: 小常識: 零元機票的賠償 會以同艙等內最低票價400%計算 04/12 11:02
birdy590: 這數字航空公司手上不會沒有 這位先生也不會是零元 04/12 11:02
birdy590: 今天就是根本沒有喊價這回事 一直說有是哪招? 04/12 11:03
lwei781: 免費機票要用同等票價的400% 04/12 11:03
birdy590: 我記得看到有人貼不是票面價 是其它乘客的最低價~ 04/12 11:04
birdy590: 所以 UA 絕對不是沒空間 而是選擇不出價 這不奇怪嗎? 04/12 11:05
suntex01: 選擇不出價會很奇怪?公司要減少損失阿.或許他覺得800會 04/12 11:10
suntex01: 沒人要,所以直接拉人比較快...這點沒規定不行. 04/12 11:11
flyaway1030: birdy590: 我記得看到有人貼不是票面價 是其它乘客的 04/12 11:11
flyaway1030: 最低價~??依據在哪裡,法規貼一下,規範貼一下,那 04/12 11:11
flyaway1030: 個人說的,有公信力嗎? 04/12 11:11
birdy590: 我發現上面 curmathew 貼的一篇寫的不錯 04/12 11:12
suntex01: 這樣說好了.今天這乘客不下機其實就跟以前台灣很流行的 04/12 11:13
suntex01: 霸機行為是一樣的.只是以現今的美國法律來說,不聽從機組 04/12 11:14
suntex01: 人員指示是違反美國航空安全法的... 04/12 11:14
birdy590: 簡單解釋 就是"已經完成 boarding 程序的旅客" 04/12 11:15
suntex01: 事實上綜觀各客觀條件,UA找自願者的補償可議,可是沒法律 04/12 11:16
birdy590: 你不能用 Denied Boarding 的程序把他的機位拿走 04/12 11:16
birdy590: Refusal of Transport 對適用場合有明確定義 上面沒寫的 04/12 11:17
flyaway1030: 把整篇看完吧!不是你覺得怎樣就怎樣 04/12 11:17
suntex01: 上的責任.什麼叫已經完成boarding程序?denied boarding 04/12 11:17
birdy590: 就是不能用 04/12 11:17
birdy590: 已經完成 boarding 程序 指的是已經上機坐在位子上的 04/12 11:17
suntex01: 一定要在上飛機前把人欄下來的法規或判例拿出來看. 04/12 11:17
birdy590: https://goo.gl/kWUtyo 某法學教授的看法,認為不適用 04/12 11:18
suntex01: 你說的判例或法規拿出來看阿.沒有的話,時常法院會看的就 04/12 11:18
suntex01: 是industry standard. 04/12 11:18
flyaway1030: 喔然後你有看完整篇文章的東西了嗎? 04/12 11:20
suntex01: 當他對於denied boarding這點沒明確的判例或法規支持他 04/12 11:20
suntex01: 的論點,你就知道,這意見很有可能站不住腳. 04/12 11:20
birdy590: 原文有解釋現行規定的來源~ 這也是前人打官司打出來的 04/12 11:22
flyaway1030: 那一句?匡出來 04/12 11:23
birdy590: a "boarding priority" does not include or imply a 04/12 11:24
birdy590: an involuntary removal or refusal of transport. 04/12 11:24
suntex01: 拜託,他是只現行要求非自願補償的部分是打官司出來的. 04/12 11:24
birdy590: any ambiguous term in a contract must be construed 04/12 11:25
suntex01: 並沒有包括denied boarding或你指的完成boarding 的定義 04/12 11:25
birdy590: against the party which drafted it. 04/12 11:25
birdy590: 前面有解釋 已經登機的叫refusal of transport 04/12 11:26
flyaway1030: 然後依據那一個法源??那一個判例,那個判例是什麼 04/12 11:26
flyaway1030: 樣情形 04/12 11:26
suntex01: 對,可是這教授忘了合約法裡面還有包括一條叫industry 04/12 11:26
suntex01: common practice...這條也是很重要的. 04/12 11:26
birdy590: 別忘了 denied boarding 的強制賠償規定就是這樣打出來 04/12 11:27
birdy590: 然後底下也解釋了你的問題 其它國家的相關規定裡 04/12 11:29
suntex01: 不好意思,你講的是教授自己的解釋.並沒法規寫或法院判 04/12 11:29
birdy590: 超賣規定同樣不包含把已經登機的旅客從機上移除 04/12 11:29
birdy590: 所以即使要說"industry common practice"也很有問題 04/12 11:30
suntex01: 其他國家是其他國家.不代表美國適用.當然美國的法律很多 04/12 11:30
suntex01: 是當年從英國留下來的.但是這點就不是. 04/12 11:30
birdy590: 整個 EU 都不准這樣 還能叫 common practice 嗎? 04/12 11:30
suntex01: industry common practice哪裡有問題?這是美國法律系 04/12 11:31
suntex01: 一年級會提到的基本概念.EU不行不代表北美或全世界其他 04/12 11:31
birdy590: 這篇寫的算完整 可能被質疑的點裡面也都有提到 04/12 11:32
suntex01: 地方不行....就算是只有美國可以也算是common practice. 04/12 11:32
suntex01: 他這篇很多漏洞啦.一廂情願的解釋.就跟你的論述一樣. 04/12 11:32
birdy590: 我們應該相信路人甲還是美國的法學院教授? 04/12 11:34
birdy590: 類似的文不只一篇 目前還沒看到有誰寫認為適用的 04/12 11:35
birdy590: 你如果覺得自己很厲害也可以自己寫一篇 @@ 04/12 11:35
birdy590: 記得要沒有漏洞的 04/12 11:35
suntex01: 我沒叫你相信我...你信不信你的事.我想講的講完了. 04/12 11:37
suntex01: 我只不過把美國法學院合約課本從頭上完一遍而已.所以也 04/12 11:38
suntex01: 可能是錯的...也有可能只是話唬爛而已. 04/12 11:38
suntex01: 我覺得可以開個賭盤是會訴完還是和解. 04/12 11:39
flyaway1030: 咦你這篇就很多漏洞之人要求人家要寫一篇沒有漏洞這 04/12 11:41
flyaway1030: 是滿好笑的,所以昨天才問實務見解還是理論, 04/12 11:41
flyaway1030: birdy590: 這篇寫的算完整 可能被質疑的點裡面也都有 04/12 11:41
flyaway1030: 提到。 04/12 11:41
flyaway1030: 你整篇看完了哦?!咦很久之前叫你看你不想看啊,講 04/12 11:41
flyaway1030: 白點你說那個人是路人甲,同樣Kevin也是法律系畢業的 04/12 11:41
flyaway1030: 為何就是路人甲,這論點太好笑了吧。 04/12 11:41
birdy590: 這個有共識 一定賠錢和解的 上法院太難看了 04/12 11:44
birdy590: 因為你貼的那篇並沒有講到你想要的東西 先看懂好嗎? 04/12 11:45
flyaway1030: suntex01: 我只不過把美國法學院合約課本從頭上完一 04/12 11:45
flyaway1030: 遍而已。 04/12 11:45
flyaway1030: 你為什麼要對他怎麼認真,講白點他不覺得實務探討跟 04/12 11:45
flyaway1030: 理論探討是跟這件事情有什麼相關,也拿不出判例,之 04/12 11:45
flyaway1030: 後真的上了法院法官判例出來再來依據也是之後的事情 04/12 11:45
flyaway1030: ,對於一個沒有事先授權跟濫用授權覺得沒有前後順序 04/12 11:45
flyaway1030: 依序,說完以前機組人員裁權很大的,又要說911之後變 04/12 11:45
flyaway1030: 大,又要說現在他們沒有這麼大的行使權。的人跳來跳 04/12 11:45
flyaway1030: 去一下子說凍一下子說西,又要說別人自相矛盾的。嗯 04/12 11:45
flyaway1030: 。,, 04/12 11:45
flyaway1030: 我也有引述哪一篇的東西到底哪裡沒看完,只是另外一 04/12 11:47
flyaway1030: 篇也沒有講到你要的東西我就不理會,同樣這篇我有看 04/12 11:47
flyaway1030: 完了有引述了,你要繼續這樣踐踏專業我是沒有意見。 04/12 11:47
flyaway1030: 加油 04/12 11:47
birdy590: 跟樓上認真才是浪費時間 04/12 11:48
flyaway1030: 該看懂的人是你,請學習尊重專業。不斷自打嘴巴的也 04/12 11:48
flyaway1030: 是你自己互相矛盾不是嗎? 04/12 11:48
birdy590: 基本上我貼的東西大部份都是引述 而且即使是 suntex 的 04/12 11:49
suntex01: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那麼認真..不過差不多了.bye~ 04/12 11:49
birdy590: 質疑 人家文中其實也都提到了 當然可以鐵齒要法院決定 04/12 11:49
flyaway1030: 跟你認真才浪費時間啊!沒有你要的東西說人家路人甲 04/12 11:49
flyaway1030: 。嗯很棒的邏輯。 04/12 11:49
birdy590: 是沒有你要的東西... 你貼的那篇律師寫的 那點是你要的? 04/12 11:50
birdy590: 連別人文章都看不懂 而且還是中文的 這挺慘/_\ 04/12 11:50
flyaway1030: 咦所以你說怎樣判就怎樣判嗎??還法院認證,你在繼 04/12 11:51
flyaway1030: 續用這樣來闡述他的專業啊,也要有先判過才會有之後 04/12 11:51
flyaway1030: 的判例,這個順序很難懂是不是,這個先後邏輯很難理 04/12 11:51
flyaway1030: 解嗎。掰掰 04/12 11:51
birdy590: 目前幾個教授 大律師的共同意見: 不會上法庭 一定和解 04/12 11:51
birdy590: 立法單位已經注意到了 修正方向絕對不會對航空公司有利 04/12 11:52
birdy590: 這個才是重要的 什麼事情都要看到判例 那為啥要和解 04/12 11:52
lwei781: DOT 有放話啊, 和解那邊也是要看 04/12 12:04
eric791112: 給百萬千萬美金當然和解啊~現在就看聯航開多少讓原告 04/12 22:16
eric791112: 滿意麻 04/12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