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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17-09-12]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09120393-1.aspx] 興航停航事件遭糾正 民航局提修法草案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汪淑芬台北12日電) 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去年11月無預警停航,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今天通過 糾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空運組長韓振華受訪表示,已提修法草案。 興航民國105年11月21日無預警宣布將於翌日停飛1 天,並於11月22日召開臨時董事 會後表示解散公司,國內、國際及兩岸航線各航班同日起停航。 監察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陳慶財、方萬富 及章仁香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民航局,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勞動部檢討相關 機制。 監委說,影響航空公司營運最主要關鍵是飛航安全,兩次事故造成民眾搭乘意願低落 ,導致興航105年第三季止,累計虧損已超過新台幣22億元,營運難以為繼;縱使民航局 已啟動4次財務檢查,但未能警覺興航可能因持續虧損,而於公司資產仍大於負債時結束 營業;民航局又對興航無預警停航等違規情事一籌莫展,嚴重影響國內、外旅客權益,傷 害政府形象,應徹底檢討。 監委說,現行民航法僅就公司違規事項定有罰鍰及廢止許可規範,對包括公司負責人 等相關決策人員,追究違失責任等規定竟付之闕如,難杜絕類似逕行宣布公司將解散並全 面停航、恣意閒置航權、破壞民航制度,並損及公共利益等情形再度發生,顯有未當。 韓振華表示,民航局已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規範航空公司如 果暫停或終止國內航線,應檢附乘客處置作為、消費者保護措施送民航局核准,並於核准 60日內實施;如果暫停或終止國際航線,應在生效前60日檢附資料備查。 據修正草案,業者違反規定可罰60萬元到300萬元,情節重大可收回航權。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9月初完成公告,目前正在交通部法制作業中 ,民航局預計年底前可望實施。 韓振華說,民航局也提民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範民用航空運輸業負責人如果未 依規定,在停業、結束營業前報交通部核准,會處60萬元到300萬元罰鍰。 草案已由交通部呈報行政院,將送立法院審議。10609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92.227.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505233966.A.1D2.html
jamesporter: 都要跑路了還會在意航權嗎? 09/13 00:44
s6525480: 沒人搭虧虧虧 好好下台要罰 飛的好好的無預警停工 沒事 09/13 01:09
yanzistart: 林董:沒事兒 保時捷幫我訂2台壓壓驚 09/13 01:28
richardchiu: 負腥真是台灣之恥 09/13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