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HOST511221: 謝謝分享...不過上個月的新聞.... 10/12 15:19
→ fatmay: 沒看到有人貼???所以貼一下囉 10/12 15:21
→ k123123: 不太懂因為沒人貼,所以轉貼過期新聞的意義在哪裡? 10/12 15:37
→ josephairs: 我還以為又一架...... 10/12 15:39
→ Fiona102: [新聞]:航空相關之新聞,以三日內報導為原則 10/12 15:45
→ Fiona102: 版規先看一下 不難吧? 10/12 15:45
→ Fiona102: 為什麼各版新聞要限制日期 因為現在媒體新聞量很大 10/12 15:46
→ Fiona102: 每個人都來個舊新聞洗文章 整個版就廢了 10/12 15:46
→ fatmay: 9/27到現在有很久嗎?就交給板主認定阿,板主認為過久的新 10/12 16:13
→ fatmay: 聞就刪文或是列退我沒意見,不過這也無法不改變立榮水肥車 10/12 16:14
→ fatmay: 撞自己飛機的這件事,本新聞不也提供相關資訊 10/12 16:16
→ fatmay: 還是台勤撞華航、日航......等,酸酸可見獵欣喜圍攻之, 10/12 16:17
→ fatmay: 長榮集團地勤撞飛機就不能有相關資訊,即便是提供過期新聞 10/12 16:18
→ fatmay: 另外,本板有人一直發舊新聞來洗板面嗎? 10/12 16:20
→ fatmay: 2017/9/27當日討論文章也沒此件事,希望此機維修能確實 10/12 16:23
→ kisse04: 原來是衝撞車啊 10/12 16:38
→ ohsI: 兩週對於航空業的確很久啊,板規就在那,換個分類不難吧 10/12 16:49
推 joey0422: 這種事怎麼可以上新聞 公關在幹嘛 10/12 17:00
噓 KCETinTW: 正確分類很難逆? 10/12 17:00
噓 nomoon: 阿換個標題不就好了 知道版規又扯一堆 10/12 17:03
噓 HT2: 不管是什麼行業,兩週前的事情,還能叫做新聞嗎? 10/12 17:09
推 tinystudio: 鑽哥別生氣,幫你推推 10/12 17:11
噓 jcjohny888: 原來只是心理不平衡,你知道華膳也有車禍沒被爆嗎? 10/12 17:19
推 corner0111: 換老板後 公關螺絲鬆了 10/12 17:33
推 shiii: 這種。 可以用航空等級的膠帶貼一下就好了嗎? 10/12 17:33
→ horse0924: 給你個機會 10/12 17:55
推 TsukimiyaAyu: 皇民給推 中華民國航空公司就是爛 10/12 18:12
推 cityport: 蓋上保麗龍板,噴個漆就好惹 10/12 18:19
→ toojooken: 車禍只是小事,華膳被蓋下來的事情還有更大條的(菸) 10/12 18:36
噓 Answerme: 照板規不用覺得被針對 10/12 19:12
噓 ttnakafzcm: 以三日內報導為原則 看板規很難嗎? 10/12 19:29
噓 bockychen727: 板規就在那是還要版主認定什麼啊? 10/12 19:30
噓 johnsonliang: 板規寫的很清楚了 10/12 19:39
推 Electronics: 長榮不就好棒棒,水肥車撞飛機,帥唷 10/12 20:36
推 jack10402: 所以你是因為台勤有人貼,長榮沒人貼你才貼的嗎 10/12 20:36
→ jack10402: 而且板規就有說三日內為原則了... 10/12 20:36
推 egg79117: 還以為又撞 嚇死… 10/12 21:31
→ ashdum: 不是想挑毛病,但三日內為原則跟三日內為限,差很多耶.... 10/12 21:31
推 IanLi: 三日為原則 與 三日為限 都分不清楚還想當警察糾正他人??? 10/12 21:36
噓 jack10402: 原則: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法則或準則 10/12 22:06
→ Fiona102: 原則這兩個字都看不懂的 能說什麼呢 10/12 22:11
→ Fiona102: 差很多? 秀下限嗎 10/12 22:12
噓 Lexus: 違反版規還敢大小聲唷... 10/12 22:14
噓 Fiona102: → fatmay: 另外,本板有人一直發舊新聞來洗板面嗎? 10/12 22:16
→ ashdum: 「為原則」講的是容許有例外 「為限」是沒有例外 10/12 22:16
→ Fiona102: 因為大家遵守板規不濫舊聞 就代表你可以發舊聞? 這邏輯 10/12 22:16
→ ashdum: 不是秀下限 但是兩者真的差蠻多的喔 如果版主認為這新聞 10/12 22:17
→ Fiona102: 讓我想到路邊沒其他車違停 我就可以違停反正影響不大 10/12 22:17
→ ashdum: 不直得當「意外」....我沒意見,這是版主的裁量權阿 10/12 22:18
→ ashdum: 如果版主原意是不能貼三日以上的新聞....那改個用字吧 10/12 22:18
→ ashdum: 更何況目前的版規寫著「過久之新聞版主有權刪除」 10/12 22:22
→ ashdum: 那原po何有「違反板規」的問題? 10/12 22:23
→ ashdum: 如果事實上沒有違反板規,那噓文指責違反板規的版友們 10/12 22:27
→ ashdum: 是否違反「禁止對他人進行不實指控、扣帽子」這條板規? 10/12 22:27
→ ashdum: 版主是否應該要處理? 10/12 22:27
推 jack10402: 如果你覺得有對他人進行不實指控你可以去檢舉 10/12 22:44
推 hambear: 慘慘~~ 10/12 23:05
噓 dl1996876160: 錯了還理直氣壯 10/12 23:13
噓 antony609: 原來是三週前的新聞啊~ 10/13 07:53
推 joey0422: 一群人在秀下限 拉板凳 10/13 09:59
噓 simongarden: 就不是新聞硬要... 10/13 10:27
噓 tarjan33167: 阿不就好委屈 10/13 15:20
噓 danielchen: 恭喜FAT 也感謝MAY 10/13 16:06
推 kugh2005: 哈,綠地球公關跟近西公關就是不一樣~ 10/18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