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karusWillie: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10/26 07:24
→ MiaoXin: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10/26 07:46
按照第99條罰則規定台灣虎航提出的方案就是你付6800我把你送上去啊,設備就在那裡
,53條上面也沒有講說費用不得有任何差異啊,而且台灣的機場管理者不是國營的就是國
營公司,他們才是提供機場設備的人,跟有些國外航空公司自己管理停機坪是不一樣的
下面所有說53條的人我建議你去看看美國的ACAA, 14 CFR 382 裡面所有的條款跟規範,
裡面所有的規範是基於身心障礙者並不需要預先提出需求就需要提供, 你知道那個條文
有多細嗎?
推 jack10402: 虎航是IT10/26 07:46
感謝你 已修正
推 blendy: 就跟質能手恆定律一樣 這筆成本還是在 沒人買單也只是10/26 07:56
→ blendy: 轉嫁到其他每個消費者身上 由每張票分擔10/26 07:57
推 blendy: 還有人以為這筆錢都不用付似的10/26 08:00
→ inconspicous: 買單就買單啊是有多少錢,更多浪費稅金的事情呢10/26 08:00
推 b302679881: 航空業難考這你確定.........10/26 08:03
公務員也不難考啊我一堆親戚也考上了;)
推 chewie: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10/26 08:20
推 yfhao: 大家好擔心航空公司會不會賠錢哦10/26 08:35
推 yfhao: 就算廉航把票轉價其他消費者,6000塊100個乘客,也才6塊..10/26 08:38
→ yfhao: 打錯60塊10/26 08:38
賠不賠錢不是我的問題, 我在乎是找問題的方向要對
推 ultradev: 不會每個航班都有身障旅客,但若這種臨時性費用需要由航10/26 09:11
→ ultradev: 空公司吸收,那航空公司會做的就是納入每個航班的常態營10/26 09:12
→ ultradev: 運成本,以防萬一。是啦,這樣攤下來一個旅客是幾塊錢而10/26 09:13
→ ultradev: 已,不過多數航班是不用支出那6000多的,也就是航空公司10/26 09:14
→ ultradev: 會多賺錢喔,所以不是擔心航空公司是賠錢還是賺錢,而是10/26 09:16
→ ultradev: 更應該吸收這筆費用的是桃機10/26 09:16
推 Danjor: 有沒有從業人員知道停外機坪跟靠橋,桃機的使用費差多少? 10/26 09:19
推 Mooky: 版友都說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大眾運輸工具應依10/26 09:25
→ Mooky: 前項研商結果,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10/26 09:25
→ Mooky: 障礙設施及設備。國內航空運輸業者除民航主管機關所訂之安10/26 09:26
→ Mooky: 全因素外,不得要求身心障礙者接受特殊限制或拒絕提供運輸10/26 09:26
→ Mooky: 服務。原po也好好理性講道理討論吧!今天到底航空公司有沒10/26 09:26
→ Mooky: 有違法呢?立委還要再增訂什麼法呢?還是說廉航因為廉價就10/26 09:26
→ Mooky: 可以不照法律規定走?10/26 09:26
我不理性溝通討論, 所以開口閉口說板上都是從業員的人比較理性, 我不是法官我懶得
拿法條來講而已, 53條並沒有講說不能多收錢, 這個法條講得太簡單, 這是台灣法律的
通病太容易讓法官自我解釋
推 markelf: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需要講三次嗎? 你應該也受10/26 09:46
→ markelf: 過高等教育吧這查一下有很難? 還是你自認自己好手好腳所10/26 09:46
→ markelf: 以身障者權益問題干你屁事?10/26 09:46
關我屁事? 你看不出來我在幫身障者爭取boarding Ramp ? 還是你只有覺得坐著輪椅的人
才叫身障者? 搞清楚是誰讓台灣身心障礙者的權益這麼不堪? 爭取權益也要搞清楚單位搞
清楚誰害的我認為這樣會比較好喔
→ abluelion: 如果以樓主的態度.機場內也不需要無障礙設施阿10/26 09:54
→ abluelion: 難道無障礙設施都是多餘的?10/26 09:55
推 ultradev: 樓主最後不是有說到桃機才該負責無障礙設施嗎?10/26 10:01
推 chewie: 53條規定的主體是"運輸營運者" 也就是航空公司了10/26 10:04
→ ultradev: 所以桃機沒法可規範嗎?10/26 10:05
理論上就是53條
理論上航空公司付了 登機坪的使用費 桃園機場 並不應該因為有身心障礙者去額外收登
機的費用,不過53條其實太好解釋, 就看法官怎麼判定
→ ggyyhippo: 我看到TR 我笑了10/26 10:07
→ APC: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10/26 10:14
→ APC: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10/26 10:14
→ APC: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10/26 10:14
→ APC: 幫忙推 3 次10/26 10:14
推 furio: 53條那裡說不能收錢?10/26 10:29
推 blendy: 既然對身心障礙不該有歧視 那應該是大家的事 政府編列 10/26 10:30
→ blendy: 預算 有多預算做多少事 不是一句歧視就把責任推出去10/26 10:30
→ cityport: 53條確實是可以收費的,建議大家重看幾遍10/26 10:37
謝謝你推出重點
我想講的是台灣法規不夠完善
有些人就想把台灣法規不完善的漏洞全部推到航空公司身上
推 blendy: 政客滿口仁義道德跟社會福利 人民也樂於買單 最後呢10/26 10:38
→ blendy: 就像崩會的醫療制度一樣10/26 10:38
有些人可能忘記他的機票裡面有500塊的機場服務費吧, 漲價的時後口口聲聲說要改善機
場設備應該不是航空公司吧
噓 a50847: 我覺得會發這篇文的比較北七10/26 10:39
指名道姓說我北七喔?謝謝你喔我截圖了
推 hayleywangg: 話說一般身障人士也不太會選廉航吧......10/26 10:39
我不覺得身心障礙者應該需要排除廉價航空, 台灣廉價航空其實業提供了輪椅機艙也是
比較一般航空公司的設定只是登機的部分設備不在航空公司, 機場規定要收6800 航空公
司 可以自己吸收可是廉價航空的宗旨 他並沒有義務要吸收這個錢
推 blendy: 說這個叫別人買單 然後做自己政績還差不多 去古歌這立委就10/26 10:45
→ blendy: 知10/26 10:45
推 Mooky: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有更詳細的規範。至於能10/26 11:05
→ Mooky: 不能收費,我覺得看立法的用意,應該是不能對身障者收額外10/26 11:05
→ Mooky: 的費用,票價應與一般人相同。不然身障者搭公車不都要多收10/26 11:05
→ Mooky: 費了?怎麼還能減免?10/26 11:05
那個叫國內運輸專法不要把國內運輸和跟國際航空運輸的東西混在一起好嗎, 我再一次
強調我的立場,我清楚告訴你我是覺得桃園機場or 高雄機場等台灣的機場就是要在遠端
停機坪提供登機步道, 這樣身心障礙者才不用提早跟航空公司申請這才是人權國家的最
好表現, 而且每個人都使用的到並不是坐在輪椅上面的人才叫做身心障礙, 現實就在於
台灣法律沒有辦法規範這個東西因為法規不完善, 有興趣的請去看看美國ACAA, 14 CFR
382, 不要因為台灣法規不完善就把責任全部推給航空公司, 這完全是兩回事
推 Lindbergh: @furio整個突破盲點10/26 11:07
推 blendy: 誰叫台灣就是有這種濫情的選民養出這種官威大的立委10/26 11:14
推 Mooky: 53條有不得要求身心障礙者接受特殊限制或拒絕提供運輸服務10/26 11:16
→ Mooky: 。額外收費算不算特殊限制呢?10/26 11:16
你先搞清楚提供樓梯登機橋 或者是登機電梯的是誰再來說誰在限制這種東西好嗎
推 furio: 服務or義務?10/26 11:26
推 s6525480: 不然意思是他搭的每個位置都只能收單一票價嗎?10/26 11:26
那一位板友他把國內跟國際搞混了
→ cityport: 收費不算限制,所謂限制是類似叫你搭貨機或坐貨艙之類的10/26 11:26
推 za2205: 跟其他乘客不一樣就是限制啦10/26 11:38
推 Mooky: S65解讀過頭囉!怎麼可能所有位置同一票價,我的意思是與10/26 11:40
→ Mooky: 一般人同樣票價,要是身障者搭商務艙付經濟艙票價,我也會 10/26 11:40
→ Mooky: 跳腳。10/26 11:40
→ ltc: 即使是分攤在旅客身上也是應該 重點是在航空公司不該向身心10/26 11:44
→ ltc: 障礙旅客多收這樣的費用10/26 11:44
在台灣,機場才是設備的提供者
今天機場要額外向航空公司收取無障礙移動電梯 ,然後你覺得航空公司跟旅客收錢是錯
的這是什麼道理?
推 Mooky: 能不能收費,可能要問法律專家了,看條文我不知道,沒有明10/26 11:47
→ Mooky: 確寫不得額外收費,但交通部訂的辦法細則要求業者提供無障10/26 11:47
→ Mooky: 礙運輸的班次,應該不會有業者提供專車吧!既然不是專車,10/26 11:47
→ Mooky: 難道收費要分不同票價,身心障礙者票價比較高?怎麼想都怪10/26 11:47
→ Mooky: 怪的。10/26 11:47
58-5-2 國內運輸專法
我們這裡討論的是國際航線運輸
噓 a50847: 高鐵殘障位一個人佔三個位子,要付三個位子錢?10/26 12:06
58-5-2 明文規定
可是不好意思喔沒有規定到國際航線耶
推 TsukimiyaAyu: 歧視身心障礙者叫做 這個版比較理性10/26 13:08
→ TsukimiyaAyu: 這個版比較蓋高尚啦 歧視殘障跟窮鬼10/26 13:08
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我歧視殘障?
我的立場是機場要提供無障礙登機Ramp
我照片都貼出來了 你有看完我的文章嗎
你說我歧視?你為什麼不去說立委把法律定成那個鳥樣子?
推 ajo865: 「板」10/26 13:29
推 TllDA: 板跟版可通 國中國文有教過10/26 13:32
→ MiaoXin: 字典10/26 13:50
推 TsukimiyaAyu: 國文小老師有沒有加分10/26 13:53
※ 編輯: vhygdih (110.50.160.80), 10/26/2017 15:26:36
→ Mooky: 我是真的想討論釐清事情,非戰。10/26 16:15
推 Mooky: 國內航空運輸業者應該是指所有在台灣設立登記的航空公司都10/26 16:19
→ Mooky: 是吧?而非指飛國內線的航空公司,還是說我理解錯誤?至於10/26 16:19
→ Mooky: 票價減免等那是國內運輸我可以理解。 10/26 16:19
推 Mooky: 而且理論上交通部訂的辦法,應該也是要包含規範到華航跟長10/26 16:29
→ Mooky: 榮等國際線航空,否則長榮和華航用什麼法條規範呢?10/26 16:29
「 國內航空 」 業者在這個指引裡面的確就是國內線, 在第一條身心障礙旅客搭機相關
法規最後那已經寫了-國際線旅客 請了解航空公司相關政策及措施避免產生爭議, 你有
興趣去看一下美國的法規人家連上下飛機的協助不包含用抱或觸碰身障者都寫得清清楚楚
, 不是像台灣一句什麼提供必要的協助就輕輕帶過
立委都自己說日本政府法律規定
要免費提供無障礙登機設施
那他是立委他在幹嘛XD
其實法律改一下變成
所有台灣公共交通業者
包含台灣所有機場都必須提供
可供身障者自行可移動使用的
上下交通工具設施
可是不好意思喔
他那些客運大老闆他要怎麼交代
連鐵路便當局都無法交代吧XD
法律不敢改出來炮一下最簡單
推 MiaoXin: 看懂大大的癥結點了,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應該是設備商10/26 16:38
→ MiaoXin: 依照法條才對。 10/26 16:38
→ MiaoXin: 不過航空器可以適用登記國的法條吧,好像有學過但是不確 10/26 16:38
→ MiaoXin: 定@@10/26 16:38
推 judyyo29: 原po所指的設備商應該是指機場公司,跟航空器無關係吧, 10/26 19:34
→ judyyo29: 這題要理解清處的是先收無障礙電梯使用費的是桃機 10/26 19:34
噓 a50847: 趕快截圖,不怕你。10/26 19:48
→ Hotem: 請問樂桃怎麼做?10/26 21:07
不收,按照公司注冊地法規
※ 編輯: vhygdih (110.50.160.80), 10/26/2017 21:31:38
推 Hotem: 請立委比照日本立法 不就解決了 10/26 21:51
推 dctmax: 原po完全可以大吉大利了 10/26 22:51
推 a47929: 原po給推,很理性的分析 10/27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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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igwhiteeat: 原波沒檢討身障者 沒檢討虎航 沒檢討桃機 唯一檢討每 01/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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