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oimbra: 抓姦衝進去拍照不會有問題?請不要教導一些似是而非的觀02/18 17:23
→ coimbra: 念好嗎?02/18 17:23
那我請教你是犯哪一條好了
推 airflow: 準用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宅罪」,桃園諾富特被宣判過02/18 17:58
這個案子是強制進入還有限制自由,
跟拍照上沒什麼關係吧
他們使用工具跟非正常手段(masterkey)
主要是破門這個行為沒有合法性
※ 編輯: vhygdih (114.39.207.169), 02/18/2018 18:38:19
噓 simongarden: 唉 02/18 19:28
推 xvited945: 抓姦衝進去拍照會構成妨礙秘密罪的不法階層,但在阻卻 02/18 19:37
→ xvited945: 違法事由裡面會因為緊急避難的因素進入利益衡量 02/18 19:38
→ xvited945: 依據法益衡量說與通說所採的利益衡量原則綜合判斷 02/18 19:39
→ xvited945: 其實有很高的機會阻卻違法 02/18 19:39
→ xvited945: 所以抓姦衝進去拍照確實有無罪的空間 02/18 19:40
→ xvited945: 原PO結論上是沒有問題,只是不知道這答案從何而來而已 02/18 19:41
→ xvited945: 至於侵入住宅罪亦可以以緊急避難來阻卻違法 02/18 19:42
推 airflow: 在實務上一般民眾不易取得對自身最有利的證據和時機,因此 02/18 19:59
→ airflow: 突然一句都沒有問題,其實是有失慎重,大家還是小心一點 02/18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