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owyc: 飛航意外的調查標準應該還是和飛安會時期一樣,現在運安會 11/11 20:20
→ Snowyc: 須要制定的是公路/鐵路/水運的調查標準吧。 11/11 20:20
→ NiChu: 飛機重落地、滑行時撞機(?)或是尻到燈柱,飛安會會調查嗎? 11/11 20:50
→ NiChu: 就字面上來看是把陸運傷亡15人以下當成虛驚事故了 11/11 20:52
→ ttnakafzcm: 重落地 看有沒有傷到結構吧?(印象中 11/11 20:57
推 chewie: 覺得軌道與道路不應是同標準 11/11 21:40
推 liumang: 原PO辛苦了 在隔壁版大動肝火@@ 11/11 22:26
→ ttnakafzcm: 唉 別說了 我覺得莫名其妙... 11/11 22:29
→ kougousei: 覺得軌道15人不OK 11/11 23:06
→ ashdum: 不只這個標準....別急著吵....等法條出來再說吧 11/11 23:08
→ ttnakafzcm: 太籠統了啦 15人或重大矚目.......... 11/11 23:08
→ ttnakafzcm: 反正我過幾天會去查一下案子送到哪裡了 11/11 23:09
→ c918: 這也太 11/11 23:11
推 c918: 這標準也太奇怪了吧…為什麼不參考日本的做法呢?前兩天JR 11/11 23:15
→ c918: 北海道發生號誌機倒塌事故且無人傷亡!國交省的運安會也是 11/11 23:15
→ c918: 認定為重大事件派遣調查員去查明原因、為什麼台灣的要等到 11/11 23:16
→ c918: 傷亡後運安會才啟動呢? 11/11 23:16
→ ttnakafzcm: 所以我說這標準有一點問題 太過籠統且這門檻太鬆.... 11/11 23:17
推 court0043: 飛機的標準是”Substantial damage” 11/11 23:26
→ court0043: 上次那個tail strike 被認定Substantial,故然。 11/11 23:27
→ Snowyc: 公路的標準在15人以上我覺得還可以,但軌道也這個標準就有 11/12 01:24
→ Snowyc: 點過高了 11/12 01:24
→ suntex01: ntsb要調查可不一定有傷亡限制 11/12 01:53
→ suntex01: 有些領域只要有事故就會調查 11/12 01:53
推 kimberly: 有傷亡才受理根本就是reactive 應該要搜集那些潛在好險 11/12 02:24
→ kimberly: 沒人傷亡的數據或情況來預防才對吧 11/12 02:24
推 danish: 軌道運載量大安全性要更高,要求自然比公路更嚴格 11/12 14:53
→ danish: 軌道應該有人傷亡就要啟動調查 11/12 14:54
→ danish: 公路大部分事故有警察管轄所以比較不關運輸單位的問題 11/12 14:55
→ cppwu: 鐵道事故若有傷亡就調查, 平交道事故可能就會淹沒調查能量 11/12 14:55
→ visa9527: 可是像電影煞不住那種情況根本最後也不到15人死傷 11/12 15:00
→ suntex01: 不要把警察管轄跟事故調查混在一起。警察基本上只會杖量 11/13 00:42
→ suntex01: 做紀錄。要他們想飛安會拿樣有系統的調查原因太難為他 11/13 00:42
→ suntex01: 們了! 11/13 00:42
→ ttnakafzcm: 單純的平交道死傷可以排除 但像是鶯歌育林國中平交道 11/13 07:25
→ ttnakafzcm: 事故 這種查就沒有問題 11/13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