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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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遊歐返台班機延誤 航空公司賠2.8萬住宿費
時間Sat Dec 1 00:03:18 2018
遊歐返台班機延誤 航空公司賠2.8萬住宿費
2018-11-30 00:58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到歐洲旅遊,回程班機延誤,隔天才返台,法官判華航賠償林家
多支出的住宿費二萬八千元。
桃園地院調查,林姓男子一家四口今年暑假期間到歐洲旅遊,往返都預訂華航班機,七月
十日預定的班機調度出問題,延誤到隔天才返台,他以華航片面更改回程班機,害他們必
須在羅馬多住一晚,多花飯店住宿費二萬八千元,並浪費一晚時間,影響隔日工作和待處
理事務,向華航求償住宿費和浪費一晚的精神賠償共六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華航表示,班機時間並非保證時間,華航保有變更預定航班的權利,且在出
發前已告知林家航班調整,林家可選擇全額退票或由華航代為安排住宿,但林表示不退票
後,曾告知可在華航簽約飯店住宿一晚;若自行找飯店,則提供一個房間含早餐共一百卅
歐元的賠償,林家多停留一日,也享受到旅遊目的,主張不必賠償。
法官以華航開票後更改航班致延後把旅客運抵返台,應負遲延運送造成的損害,林家選擇
原住宿飯店、不移到華航簽約飯店有理,判華航賠償林家住宿費二萬八千元。
對林家所提多停留一天所造成時間浪費等損害,法官認定林家等人仍有觀光旅遊目的,判
華航不須賠償。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50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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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kow (123.192.113.200), 12/01/2018 00:08:02
→ opmikoto: 打了半年官司阿 結果也就是陪住宿費 這樣是虧了吧 12/01 00:40
推 nyrnu: 這結果已經很不錯了.同一位法官同一天另案判華航賠$750而已 12/01 01:05
推 aa4live: 這不能申請EU261/2004嗎? 一個人就六百歐了 12/01 01:42
推 milktea26603: 這看起來有先通知不適用EU吧 12/01 01:54
推 AlainDion: 科科 不接受安排的住宿也賠 坐看後果 12/01 12:28
→ jhay: 一家四口住宿費2.8萬? 是住多高級? 12/01 13:45
推 as981134: 可能不高級 但同飯店臨時加一晚多半比較貴 12/01 17:19
→ nyrnu: 有時看這些案例覺得蠻有用的,可了解航空業潛規則vs法官心證 12/01 17:42
推 Luftwaffe: 臨時要住可能就是帳面原價,通常比預先訂購貴很多。 12/01 17:42
推 sweathart: Eu261條款記得不適用台灣的航空公司? 12/02 07:35
→ AuroraSky: Eu261條款適用所有自歐洲出發的航班,不限航空公司 12/02 09:33
推 jjump: EU261/2004只要從歐洲出發的都適用,今年才跟國泰申請過~ 12/03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