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ukiji (大司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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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樂桃條款」6月前上路 轉降未讓旅客下
時間Sun Feb 24 15:04:05 2019
新聞來源:自由
新聞標題:「樂桃條款」6月前上路 轉降未讓旅客下機須清楚說明
新聞內容: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樂桃航空2架班機去年10月因故轉降桃園機場,卻未讓旅客下
機或入境也未向旅客說明,引發爭議。民航局擬修訂「樂桃條款」,明訂航空公司應清楚
說明原因與處理方式,若經要求而不改善,可以開罰60萬至300萬元,最慢6月前上路。
去年10月16日,高雄機場因有飛機爆胎,導致機場暫時關閉,樂桃2架從大阪、沖繩飛往
高雄的班機轉降桃園機場,但未讓旅客下機或入境,且未向旅客說明,直接原機返回日本
,引發旅客不滿。樂桃事後補償旅客4000元與Peach點數1400點、折合新台幣約1400元。
樂桃事後解釋,考量協助旅客完成入境程序、準備旅客由桃園至高雄的交通替代方案,可
能耗時且造成旅客更大不便,而未讓旅客下機。為避免類似爭議重演,民航局本月預告修
正「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要求航空公司須清楚說明。
現行辦法規定,原訂於我國機場起降的航班,因故轉降於境內其他機場時,若短期內無法
飛往原本目的地機場且轉降機場條件許可,航空公司得視乘客需求,審酌實際情況並協調
機場相關單位同意後,安排乘客由轉降機場下機或入境。
民航局表示,實務上有航空公司因故無法安排乘客在轉降機場下機或入境,例如沒有配合
的地勤業者,或受限於空勤組員執勤時間限制等因素。為讓乘客充分了解資訊,避免衍生
爭議,修正草案明訂,應向乘客詳實說明原因與處理方式。
民航局指出,當航班轉降機場時,是否協助旅客下機或入境,須視航空公司實際作業情況
,無法統一規範,原則上應讓旅客下機,若有困難則須說明原因,去年樂桃衍生爭議,即
為完全未向旅客說明原因的情況下,直接原機返回日本。
修正草案預告期為2個月,預計4月3日後進入後續法制作業程序,民航局預估最慢6月前上
路,未來航空公司若未向乘客清楚說明原因與處理方式,且經要求而未改善,民航局將依
民航法處以60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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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ohnnyjaiu: 樂桃最近黑到不行… 02/24 15:20
推 sandiegopadr: 可是要消失的是阿草 不是摸摸 02/24 15:34
推 shter: 香草早期也很黑啊 02/24 15:38
推 wiabc: 只有清楚說明的話這條有用嗎?到時候就在機上廣播要飛回日 02/24 16:33
→ wiabc: 本就免罰了,難道要乘客罷機? 02/24 16:33
推 yoshilin: 官方會怕沒有理由嗎? 02/24 16:42
推 TllDA: 要怎麼罷機? 拒繫安全帶可以嗎? 02/24 17:02
推 ber777: 就一堆人假裝肚子痛 去廁所排隊就飛不了 02/24 17:50
→ ber777: 超時候你飛機也不用飛了 02/24 17:50
推 Vett: 不錯 02/24 18:49
推 yuzuki: 只是上次的狀況不是乘客沒下機嗎,要怎麼排隊上設廁所 02/24 18:53
→ ber777: 等說要回航起飛前 機上排隊上廁所 02/24 18:55
推 vhygdih: 報警說要送醫最快 02/24 20:08
→ FTICR: 如果改變配重,像是乘客聚集在同一邊(左 右 頭 尾) 這樣飛 02/24 20:33
→ FTICR: 機有辦法起飛嗎? 02/24 20:33
→ laechan: 沒有說明,原機回日本,對機組員是很大的風險,因為你將無法 02/24 22:55
→ laechan: 預知這些乘客會不會在飛機上搗亂或是抗議甚至有暴力行為 02/24 22:55
→ laechan: 修法的方向也沒有說一定要讓乘客下飛機,而是如果有不能讓 02/24 22:56
→ laechan: 乘客下機的情況時要說明 02/24 22:56
推 satoyama: 都不用 法規就訂個最低補償金額 讓航空公司划不來 他們 02/25 09:14
→ satoyama: 自然內部解決 02/25 09:14
推 pippen2002: 隨便看十篇文!這公司不行? 12/18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