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odes (宇宙護衛隊)
看板Aviation
標題Re: [新聞] 長榮航空下午3:30赴台北地院 提告工會非法
時間Sun Jun 23 02:53:02 2019
※ 引述《Jeffy (傑飛)》之銘言:
: (3) 長榮勞方大略提出八項訴求(包括勞工董事這一項),由於未能達成
: 全部要求而罷工,下一個層次的問題是:「當其中一個訴求不合法時,勞
: 方是否可以在調解不成立後罷工?」
: 這個一來是高度爭議事項(勞方的訴求會讓資方違法),二來依台灣現行
: 的勞動法制,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這類的爭議送進法院處理是很正常的,
: 說「濫訴」是太嚴重了。
不認同是高度爭議,
我想這是很初階的(訴之)客觀合併問題。
一狀提出八個請求權且沒有請求權規範競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八個都沒調成,
然後原告就一狀向法院民事庭起訴, 請求依八個請求權給付八樣東西,
(一個法令or契約依據用八次, 就是八個請求權, 拜託不要跟我爭這個)
其中一個請求給付的標的違法, 假設是毒品or陪睡好了,
法院會說整個起訴違法?
Come on, 一個調解程序不代表只有一個勞資爭議,
就跟一個案號不代表只有一個訴訟一樣。
你應該有發現, 引用民法第111條已經是很保守的用法,
只有一個勞資爭議才會這樣用,
我是工會方的話就會說有八個勞資爭議。
啊其實本來就八個,只是一次提和分八次提一樣,當然我是受不了一年罷八次工。
長榮告這個的勝率是多少? 就零嘛.
零勝率的提告是不是濫告?
其實這就是在玩法院的分案、管考規則,
一般起訴案多久要進行一次? 辦案期限多久?
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呢?
甚至直接聲請假扣押桃園空服職業工會及幹部的財產呢? 為何不做?
因為會馬上被駁回吧。
如果是我, 也會選擇可以有4個月做新聞、嚇死一堆寶寶的方式。
: : (當然 面有一大部分是官僚主義造成的低效率,例如這種濫告,用民事訴訟法第249
: : 條第2項是可以逕駁回的。相信這也是原告不提假處分的原因)
: 你確定知道最後兩行自己在寫什麼?
只是在取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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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a963: 雖然零勝率 但那些服務生怕到開始討論退場機制XDD 這種罷工 06/23 03:32
→ a963: 真的是台灣勞權的退步 06/23 03:32
推 HunsKing: 我看你很像很懂法律,每篇都打的擲地有聲,字字珠機, 06/23 04:10
→ HunsKing: 不給你推說不過。 06/23 04:10
推 spirit119: 長榮有繳裁判費嗎,若沒有的話就真的是嚇嚇人而已 06/23 04:17
噓 ccdg: 你投票有分八案投嗎?沒有的話就是八項一起看成一案 06/23 07:15
噓 suntex01: 當事人自己都說八項是環環相扣,這在法庭上可是證詞啊 06/23 07:30
噓 PttCraft: 工會自己玩成死局 06/23 07:41
→ Rinehot: 假設投票無效那參與罷工的會變曠職嗎 應該不會吧 06/23 09:31
推 fhjqwefs: 當然會啊 妳罷工無效請問這幾天在幹嘛難道是多的特休吗 06/23 09:54
噓 me410: 問你一句話,公會的需求是一個需求獨立開一次檢討會嗎? 06/23 19:52
→ me410: 否則就像訂單一樣,一個會包含8個需求,有疑問當然是唯一體了 06/23 19:53
→ me410: 最簡單,到時法院要妳們提出會議紀錄看是否是一起討論的 06/23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