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BBT: 他不一定偏長榮但絕對討厭工會,律師就是只說對我有利論點 07/05 12:00
→ TBBT: 的職業啊 07/05 12:00
推 lnaturol: 那律師的講法是有無關人士去簽約才失去團體協約的效力耶 07/05 12:01
→ lnaturol: ? 07/05 12:01
罷工最終要簽的是 團體協約法
而華航那次四大戰犯是局外人, 所以只能當一般協約來看
觸犯的是第八條
蔡律師目前扯到的是第六條
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對於他方所提團體協
約之協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
(中略)
依前項所定有協商資格之勞方,指下列工會:
一、企業工會。
二、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產業工
會。
三、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具同類職業技能勞工人數二
分之一之職業工會或綜合性工會。
四、不符合前三款規定之數工會,所屬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合計逾
其所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
五、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裁決認定之工會。
勞方有二個以上之工會,或資方有二個以上之雇主或雇主團體提出團體協
約之協商時,他方得要求推選協商代表;無法產生協商代表時,依會員人
數比例分配產生。
勞資雙方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期間逾六個月,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
認定有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者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考量勞資雙方當事人利益及簽訂團體協約
之可能性後,得依職權交付仲裁。但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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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工會不是企業工會
協商之方的人數, 也就是罷工的人, 不管你用哪一個算都要超過1/2
除非你要走上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認定, 但這時間根本來不及跑這個
這個空服員工會在律師的想像中目前應該有4200人
而罷工空姐只要低於2100, 那就沒有資格談團協
推 lgshhpi: 他其實主要討厭桃產總相關工會 07/05 12:02
推 notepad67: 不偏長榮但絕對討厭工會+1 07/05 12:02
→ lgshhpi: 上次沒人數問題,這次可能會有 07/05 12:02
→ Hungry: 這只是蔡律的說法啦 到時候看長榮法務會用什麼招來打 07/05 12:03
→ lnaturol: 現在看起來這工會問題很大啊,沒做功課又大開口 07/05 12:03
推 abura: 他是主張打倒產業工會,勞工要自己弄,不要給人利用從中獲 07/05 12:04
→ abura: 利 07/05 12:04
推 tndh: 老實說罷到今天 已經厭倦這個話題了 反正就隨她們罷吧 07/05 12:05
推 kenwufederer: 產業工會不也是勞工組成嗎 07/05 12:06
→ jzzy: 他是討厭桃產總這工會 看他在講華航的事時就知道了 07/05 12:06
推 TBBT: 都快沒鏡頭了,他們要鬧到什麼時候 07/05 12:08
→ weed222: 外部蟑螂踩著一般員工跟公司叫板也說有的 07/05 12:08
推 Ealing: 蔡律不偏長榮但絕對討厭工會+1 07/05 12:09
推 win8719: 林佳龍一出來又有鏡頭了,會給他們希望政府這條路可行 07/05 12:09
推 ga652206: 蔡律至少用法律講話 對面全教總和那曾記者根本沒料 07/05 12:13
推 jack10402: 他就是主張要企業工會發動罷工而不是職業工會啊 07/05 12:13
→ ga652206: 那兩個還想帶風向給保全上咧 保全都早說不關我事情了 07/05 12:13
→ jack10402: 他認為職業工會有外部的人士,並非都是同公司的員工組 07/05 12:14
→ jack10402: 成 07/05 12:14
推 dans: 繳交三寶是要防止會員偷跑去上班,跟談團協代表性無關 07/05 12:15
推 wowstars: 看得出來他極其討厭這些外部工會 07/05 12:15
推 holyvoice: 勞權代理人跟勞方本身的利益本質上不一樣,代理人很容 07/05 12:16
→ holyvoice: 易失控而勞資雙方走向更惡劣 07/05 12:16
→ dans: 如果三寶能綁團協代表性,那禁搭條款卡的就不只是非會員, 07/05 12:16
→ dans: 連沒交三寶的會員都能卡了,這等於是自我分化 07/05 12:16
→ holyvoice: 悲劇的是,目前根本沒有相關法律限制勞方代理人的失控 07/05 12:17
→ holyvoice: 行為 07/05 12:17
推 Rinehot: 長榮分會一年會費七百多萬 錢吶! 07/05 12:17
→ holyvoice: 勞方本身因資訊不對稱也無法自身逼代理人退場 07/05 12:18
→ wowstars: 也難怪他討厭 這次工會是該讓人噁心 07/05 12:18
→ Rinehot: 三千人 入會費 一千五百萬 錢吶! 07/05 12:18
→ wowstars: 作秀完閃人 員工等著穿小鞋 07/05 12:19
推 ga652206: 最好笑是曾記者 一直在空服陪跑FB上說大家去黑節目 07/05 12:19
推 Rinehot: 什麼勞董 選票這種就不提了 光是會費跟入會費一年幾百萬 07/05 12:21
→ Rinehot: 到千萬的利益 07/05 12:21
推 hwinlife: 這次勞方(長榮空姐)本來就無法逼代理人下場, 07/05 12:22
→ hwinlife: 因為職業工會成員不止長榮,投票難過半。 07/05 12:23
→ flylee: 感覺有些人是被節目拗去當工會方的 07/05 12:23
→ flylee: 不然沒人陪吵架去,氣氛會很無聊 07/05 12:24
→ hwinlife: 另外外部職業工會發起的問題在於,空姐只佔長榮勞方小部 07/05 12:24
→ hwinlife: 分,卻可以發動等於全公司勞方的罷工,就算其餘勞工反對 07/05 12:25
→ hwinlife: 也無效,我覺得如果讓外部工會可以發起罷工,相對必須有 07/05 12:25
→ hwinlife: 全公司一定比率勞工(不只空姐)的同意才可以 07/05 12:26
→ xbearboy: 團協失效就是林毛不是選出的勞工代表 07/05 12:26
→ xbearboy: 林上節目也不敢正面回應 07/05 12:26
→ hwinlife: 基本上憲法的工作權雖然把罷工權加入,但這法明顯壓抑 07/05 12:28
→ hwinlife: 別人的工作權 07/05 12:28
噓 gn00295120: 對面兩位只會咆哮硬凹 要不討厭很難吧 07/05 12:29
→ gn00295120: 以法論法很難? 07/05 12:29
推 lgshhpi: 很難,這次不成功,就是因為論點太弱 07/05 12:32
推 chucky: 蔡律的主張我覺得蠻合理的阿 07/05 12:36
推 ImBBCALL: 講難聽外部工會能控制母數的方式太多 07/05 12:50
推 kenwufederer: 林上節目,只會當然不是,當然沒有,廢到笑 07/05 12:51
→ ImBBCALL: 能用少數綁既公司大部分人,然後勞動法學者都覺得好棒 07/05 12:51
→ ImBBCALL: 棒 07/05 12:51
推 Wood: 蔡律討厭外部工會 07/05 12:54
另外上面茶的勞資爭議法第六條, 有個但書
一、對於他方提出合理適當之協商內容、時間、地點及進行方式,拒絕進
行協商。
二、未於六十日內針對協商書面通知提出對應方案,並進行協商。
三、拒絕提供進行協商所必要之資料。
當雙方有上述之一的行為長達六個月,也就是無限期擺爛時
勞資雙方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期間逾六個月,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
認定有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者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考量勞資雙方當事人利益及簽訂團體協約
之可能性後,得依職權交付仲裁。但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有約定就是指, 雙方同意打延長戰等情況
目前來說長榮已經表示, 勞方不願意提出讓步就不用談
而桃園市政府最終可以介入也是六個月後的事情
也就是雙方裝死六個月就能請政府出來解決問題了
當然我也說過, 政府出來解決問題"不一定"能符合工會需求
因為現在時間很巧妙,往後算半年則是剛好撞到總統大選1/11
我如果是政府, 我也寧願把這問題捏到那時候, 看風向仲裁
這時間跑去上街頭還不如搭帳棚睡六個月比較快
※ 編輯: safy (210.68.69.192 臺灣), 07/05/2019 13:29:37
推 nightmaresea: 蔡討厭工會是ㄧ回事,問題是挺工會的能舉出他那一點 07/05 14:04
→ nightmaresea: 錯了嗎? 07/05 14:04
→ birdy590: 蔡律有一部份固有看法 跟主管機關的路線顯然不同 07/05 14:08
→ birdy590: 這部份當學術研究看就好... 有些東西本來就非絕對不可 07/05 14:08
→ birdy590: 原 po 忘了一件事, 明年 1/1 工會要繳會費 07/05 14:09
→ birdy590: 會員人數在這時候一定會被核實 選邊站完可能會很難看 07/05 14:10
→ safy: 各種機關暗算吧, 總之一值討論是有看出什麼輪廓了 07/05 15:00
→ Rinehot: 這也難說 說不定是長榮資方埋好的梗... 07/05 15:04
推 Rinehot: 反正資方一邊談一邊點人數 先簽完 等到上法院時再把這個 07/05 15:06
→ Rinehot: 拿出來當成團協無效的論點 07/05 15:06
推 diogofseixas: 不知可否做票灌過半呢 07/05 19:56
推 lgshhpi: 但主管機關不是司法單位,所以他的論點還是可能成真 07/05 20:30
推 jimhall: 感覺現在簽約只是簽假的,互給台階下,有沒有效就要法院 07/06 20:18
→ jimhall: 攻防了 07/0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