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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 2019-07-11 18:17:08 長榮空姐罷工結束後,工會會員代表郭芷嫣在 LINE 揚言要「電爆」罷工落跑組員,還要 「加料」反罷工機長的餐點,長榮先將她調動為地勤停飛,今( 11 )日上午召開人評會 後決定將郭芷嫣開除。對此,律師林智群指出,長榮此舉恐怕已經違反勞基法的解僱「最 後手段性原則」。 林智群指出:「長榮公司這個決定,可能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有沒有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不得秋後算帳規定?一個是有沒有違反勞基法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林智群提到,工會法第 35 條規定公司不得對參與罷工員工為不利待遇,當然空姐自己 不寫那些東西,公司自然沒有把柄可以抓,只是公司解雇的時間點在罷工結束沒多久,時 間上密接,勞資雙方對峙氣氛尚未消解,公司管理階層有沒有因為還在氣頭上,因為該員 工積極參與罷工,而過度放大解讀該空姐在群組裡面的幹話?這是可以討論的。 林智群說,長榮公司應該是以勞基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情節重大為由解僱郭芷嫣,問題是公司對於員工,本有警告、記過、調職等手段可以處 置,解僱是資方最後手段,在解僱前應該給予員工改進的機會。而長榮公司除了空姐職務 外還有地勤人員等職缺,即使認為該空姐不適合繼續擔任空勤任務,仍可命其轉地勤職務 ,這也是可以有效防止其影響飛航安全之手段。 前幾天事情爆發後長榮公司第一時間反應也是先將該空姐轉為地勤,再進行調查,顯示長 榮明確知道前開手段即可消除其聲稱在意的飛安風險,今( 11 )日長榮公司未經勸告或 要求改善,直接以解僱方式處理,恐怕已經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 林智群表示,解僱的效果是資遣費及預告工資都沒有,該空姐能夠做的救濟方式有兩種, 一個是「主張違法解僱」,請求確認雙方雇用關係存在,要求返回公司職位,一個是「決 定不回公司了」,只向公司請求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但他也說:長榮公司預算充分,律師 老早就準備好了,順便可能向員工求償商譽損失,所以對空姐而言「眼前的路並不好走, 畢竟她面對的是一個資本主義巨獸」。 ▼林智群律師臉書全文 https://reurl.cc/W9Y75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711/3494953/ -- 小辣椒應該會往上申訴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68.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562843974.A.31E.html
win8719: 可以申訴可以告~看他們如何處理~有一百個律師可以用 07/11 19:20
chocoball: 前面一篇不是說不適用勞基法? 07/11 19:21
tiffanygreen: 不是有14天申訴期? 07/11 19:21
uini: 申訴後如果能還原34個機組人員對話,也很值得鼓勵 07/11 19:21
xvited945: 恐什麼恐?少用這種模稜兩可的話,覺得有違反勞基法就 07/11 19:22
xvited945: 大聲說啊,大律師 07/11 19:22
mrcat: 林律師不妨免費代辯吧,贏了名聲就響了 07/11 19:22
uini: 工會方所公開的截圖,比被洩露的截圖,說的要更多很多 07/11 19:23
RTAngel: 太聽律師的話,害人害己 07/11 19:24
uini: 我是期望林律把正義感用在導正工會的濫權,但顯然.... 07/11 19:24
cloudtx: 百人律師團首位現身了,下面ㄧ位!! 07/11 19:24
degneva: 你搭檔穩勝不都說了 要戰便戰 多說無益 你還這麼厚話? 07/11 19:26
uini: 工會的存在目的若是為了鬥倒資方,那就算了 07/11 19:26
uini: 持續性關係,不斷用禁搭便車,上車'下車等方式煽動仇恨撕裂 07/11 19:26
uini: 工運為了運動而運動,絲毫不顧勞工未來回到職場的處境 07/11 19:27
uini: 這種工會有毒,快點倒一倒吧 07/11 19:28
LFORST: 律師團不止百人,是165人XD 07/11 19:28
jyekid: 更多證據攤出來會更難堪吧 07/11 19:29
uini: 165位律師是想要工會回歸職場正常上下班?還是鬥爭鬥到死?? 07/11 19:29
jyekid: 光那幾句話直接免職 的確有違最後手段性 但長榮如果掌握 07/11 19:30
jyekid: 更多內容通通攤開就沒問題了 07/11 19:30
uini: 工會若要成員鬥爭鬥到底,那被開除是自然結果 07/11 19:31
solsol: 為什麼要氣頭上? 工會明明宣告是大勝利,勝利者還氣啥? 07/11 19:31
hardjay: 不是要戰便戰嗎 07/11 19:31
kaga1991: 你恐沒那個膽幫他辯護 07/11 19:31
uini: 取得永久罷工權,是值得慶賀的事啊,萬惡資方 07/11 19:31
xbearboy: 基本上記兩大過後面也不用想續約了 07/11 19:32
win8719: 其實我不懂犯了錯之後去怪對手太強大是啥邏輯= = 07/11 19:32
jyekid: 承認自己弱 誤判情勢很困難的 07/11 19:33
xbearboy: 打贏官司就解雇到約滿間的月薪,後面不給續一樣回不去 07/11 19:33
xbearboy: 而且當事人有沒意圖不提,群組其他人是否會受到言論煽 07/11 19:35
xbearboy: 動也是要考量的 07/11 19:35
uller: 地勤說轉就轉喔 07/11 19:36
dahlia7357: 你恐收不到律師費 07/11 19:36
silentocean: 問題是他會搞霸凌,到哪都不適合 07/11 19:38
cpy5740: https://i.imgur.com/JChwO49.jpg 07/11 19:39
BioHero: 工會律師是否可對企業員工的選進用退指手劃腳, 07/11 19:41
rugrats: 林律師跟呂律師該你們上場了吧!別跟鄉民一樣只會鍵盤判 07/11 19:41
rugrats: 案! 07/11 19:41
BioHero: 我想也是可以討論的... 07/11 19:41
luben: wow 165位律師?看來長榮應該怕的叫媽媽了 >< 07/11 19:42
onetwo12: 這位不及格。下一位~ 07/11 19:44
Hungry: 百人律師 不要 只會投書 拿點作為 出來 07/11 19:45
Hungry: 到時候上法院 每個都來打官司 一個都不准跑 07/11 19:47
haha98: 這位律師很厲害好嗎? 去GOOGLE一下 連柯p老婆都找他告三立 07/11 19:47
asazen: 但最後告輸耶 07/11 19:50
lusifa2007: 這就跟殺人未遂處死刑一樣,可爭的點是比例原則 07/11 19:51
FFtera: 恐恐恐 07/11 19:52
lusifa2007: 也就是行為人錯了,但處罰不能這麼重,不過會喊酒駕處 07/11 19:53
lusifa2007: 死刑的人基本上也不會在乎這個就是了 07/11 19:53
diasa: 笑炸 07/11 19:53
moonchaser: 法匠 07/11 19:54
NSKB: 來,你快去幫紙燕訴訟,別只是嘴 07/11 19:55
f124: 12條 謝謝指教 07/11 19:55
haha98: 連柯P老婆都認可的律師 工會穩了 07/11 19:56
mathrew: 講一堆,快去幫幫紫嫣啊 07/11 20:02
beavergal: 郭不違法可以請她去你的律師事務所上班 07/11 20:03
beavergal: 讓她加料給你吃啊 07/11 20:03
eric791112: 律師一定這樣說啊....... 07/11 20:04
greatbb: 該有的職業道德在哪,有尊重工作的態度嗎? 07/11 20:04
cyclohexane: 律師都可以說殺人犯可以教化了 不意外 07/11 20:10
preppie: 又是恐,如果覺得違法就去告長榮呀!反正之前華航也有人 07/11 20:12
preppie: 被解僱後來法院又裁定復職。 07/11 20:12
kklighter: 到屬於律師的戰場去戰吧,放話就留給工會啊 07/11 20:32
gn02118620: 這不是幫柯p老婆打官司但告錯罪名敗訴讓佩琪哭哭的大 07/11 20:39
gn02118620: 律師嗎 07/11 20:39
watergod: 恐? 恐什麼 07/11 20:49
watergod: 看不懂 07/11 20:49
changyen: 罷工不也是工會最後手段嗎?還不是派上用場了,有說最 07/11 20:54
changyen: 後手段就不能用嗎? 07/11 20:54
imlavender: 長榮說不定知道的更多,不然紙菸早出來哭了 07/11 21:07
linlos: 這哪裡違反勞基法了?明明就是要影響飛安才開除的! 07/11 21:26
alkuo: 律師說的話能信,___都能吃 07/11 21:29
eternia0920: 這案件對菜鳥律師是好機會啊 打贏了名聲響亮 打輸了 07/11 21:31
eternia0920: 當練功&賺勞權律師美名 怎樣都不虧 07/11 21:31
aether982: 又不敢叫她 長榮 07/11 21:32
yatter: 林大律師,紙菸需要你 07/11 21:33
chriter: 恐來恐去,有違法就直接去告啦 07/11 21:45
Mix20010: 林律師 加油 快上場...... 07/11 21:46
kenichisun: 影響飛安,一句幹話就想了事,哈哈哈哈 07/11 21:53
kenichisun: 不過再告長榮之前,先確定沒有其他員工出來指證曾經 07/11 21:57
kenichisun: 有過加料霸凌前科,不然會更慘的 07/11 21:57
cloudccw: 乾脆說剛罷工完百毒不侵好了 07/11 21:58
JasonC1985: 反正律師只要給錢 黑的都可以說成白的 不意外 07/11 22:15
JasonC1985: https://i.imgur.com/S72yhvt.jpg 這些人幫幫紙煙吧 07/11 22:16
fishfishtt: 林律師的臉書跟工會一樣,同溫層很厚 07/11 22:18
fishfishtt: 就算郭女告贏,相信長榮也願意花這筆錢挽回商譽,畢 07/11 22:21
fishfishtt: 竟有她在很多客人不敢搭機 07/11 22:21
catx: 先教工會誠實 道德 07/11 22:22
catx: 飛安>>>>>>>>>過一切 07/11 22:23
Redchain: 找律師有兩種結果,恐怕幫你打贏,恐怕幫你打輸 07/11 22:24
imsasage: 這律師恐沒有很專業 07/11 22:36
xm4z73: 又一個律師來蹭聲量嗎 07/11 22:42
iwnat: 飛安可以開玩笑嗎? 07/11 22:56
TBBT: 飛安加商譽很有得打 07/11 23:18
simon0104: 我也覺得直接兩大過解雇太嚴苛,長榮撿到槍挾怨報復 07/11 23:24
aynak: 「恐」也只是「有可能」,要不是恐這個字被媒體玩爛了其實 07/11 23:36
aynak: 他語帶保留沒啥問題啊XD 我也考慮過是否記一大過並調職是比 07/11 23:36
aynak: 較合理的,因為他的心態與其說是想危害飛安,倒不如說本意 07/11 23:36
aynak: 是想報復同事(但手段影響飛安),程度還是不太一樣,但既 07/11 23:36
aynak: 然已做成決議那就照程序救濟,工會之前在華航事件也打過幾 07/11 23:36
aynak: 場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案子,我猜他們會很願意替郭提告X) 07/11 23:36
aynak: 不過老實說比起郭的事件我比較在意罷工合法性的相關訴訟… 07/11 23:36
aynak: … 07/11 23:36
gnipiuh: 工會開記者會說謊前到底是咨詢了哪位律師覺得可以這樣幹 07/11 23:36
gnipiuh: ? 07/11 23:36
DOBBS: 這家伙上次不是把賭雞排成當成期約賄選的人嗎? 07/11 23:50
DOBBS: “恐......”還真好用,反正被打臉還可以坳又沒說一定可以 07/11 23:54
Ripper: 擺明就是來蹭熱度的。恐來恐去的,那我也可以說恐無違反 07/12 00:13
Ripper: 勞基法啊。 07/12 00:13
chiaye: 支持紙菸上訴,但要接受最後結果 07/12 02:07
leechester: 我們的穩勝呢 07/12 06:09
miname: 廢話啊,恐違法=恐不違法 07/12 06:47
suntex01: 百人律師團去告啊 07/12 07:15
alkuo: 請林大律師做辯護:恐會輸 07/12 07:21
iyyaaa: 林群啊科科 07/12 07:58
iyyaaa: 林群就是一個只要有相反意見就崩潰封鎖人的啊 07/12 07:59
babyu: 好可怕啊!支持上訴到底。讓法院認證 07/12 09:02
ludwig0201: 那過去謊報行李炸彈受裁罰的旅客不都是冤案? 07/12 09:11
ludwig0201: 雙重標準 07/12 09:11
ludwig0201: 換一個論述吧 07/12 09:12
uandi1055: 要讚聲之前~先確定"郭"有沒有隱瞞的事或言論吧! 07/12 09:36
kogorou: 結果紙菸是請特休根本不算參加罷工 07/12 10:19
kogorou: 所以不適用秋後算帳條款@@ 07/12 10:20
easyjob: 聽林律師這樣說,長榮就放心了 07/12 14:07
f124: 明燈給推 07/12 15:28
kuraki156: 又是他XD 07/12 17:08
NT500: 恐恐恐 07/12 21:42
bingobin: 開除妳跟要你來打官司~讓你受煎熬!!輸贏不重要!先開再說 07/13 10:54
bingobin: 畢竟罷工幾億損都沒再怕了~還怕你小小回復工作權??? 07/13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