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gedown: 抄fb抄超快 12/26 21:38
推 yoshilin: 其實遣返比較好嗎,免得被消失 12/26 21:54
→ cka: 假設 他沒有講 但他女友有去支持反送中,會不會用這種方式 12/26 22:05
→ cka: 算是對付他女友 只是連累到他? 12/26 22:05
推 yanzistart: 可能跟黑名單同名同姓 12/26 22:15
推 chihchuan: 同樓上想法 12/26 22:15
→ JCC: 為啥跟女友吵架? 真相還是要等相關單位說明比較好! 12/26 22:16
推 countryair: 當事人有沒有完整揭露資訊也無從查證 12/26 22:16
→ acomp: 各國本來就有權不需理由拒絕外國人入境 12/26 22:20
推 countryair: 香港本來就有黑名單 法X功的很早以前就無法入境了 12/26 22:21
推 jay1089: 又被消失,有人妄想症嗎? 12/26 22:23
推 siyir: 不覺得遣返比送中好嗎? 12/26 22:24
推 countryair: 送中修例已經撤回了 除非檯面下運作 不然法律上無法這 12/26 22:26
→ countryair: 樣送中 12/26 22:26
推 tom92186: 這時候就一邊一國囉 12/26 22:42
推 yanzistart: 我表哥遇過辦港簽不過 12/26 22:44
→ yanzistart: 改辦臺胞證就解決了 12/26 22:44
噓 Lexus: 遣返干海關啥事? 12/26 23:01
推 paimin: 李波都可以被偷渡回去那需要送中 12/26 23:30
→ acomp: 與台胞證無關,當事人已有有效簽證 12/26 23:35
→ DANIELHSIANG: 維尼政府不意外 12/27 00:04
推 pwseki206: 肖建華:???? 12/27 00:04
推 suzukihiro: 我記得同名同姓在免費港簽那關就會卡住了 12/27 00:19
→ suzukihiro: 因為看過有幾個案例去背包反映過 12/27 00:20
推 lwei781: 同名同姓吧 幾個不同黑名單 人數不少 12/27 01:15
→ oceanweaver: 美簽錢都繳了,沒過,也沒看到有人出來靠 12/27 01:40
推 feybear: 簽證一直都是一個不講道理的東西,遇到真的很衰 12/27 01:49
推 Kazamatsuri: 如果有跟黑名單一樣的名字 港簽應該是完全不會過的 12/27 01:51
→ Kazamatsuri: 而不是過了印下來後 到香港才說你跟黑名單名字一樣不 12/27 01:52
→ Kazamatsuri: 給入境 12/27 01:52
推 Aixtron: 不問香港人,回台灣問? 12/27 04:58
→ Aixtron: 以前有個摸奶的,也有港簽啊,還不是遣返,這點不得不說 12/27 05:01
→ Aixtron: 是港府的主權 12/27 05:01
推 sunworship: 還是要聲明一次最終決定是否能入境的最大就是移民官 12/27 05:56
→ sunworship: 如果真的有簽證問題出發前別老是覺得地勤刁難啊 12/27 05:56
推 chocoball: 應該是不配合吧 12/27 08:44
推 solsol: 光看這文 估計可能是女朋友的緣故了? 12/27 08:46
推 satoyama: 就是沒理由才遣返你 有理由就被消失了 12/27 09:16
推 lions402: 不讓你入境還要理由喔 12/27 09:17
推 gottsuan: 被遣返比被送中好 12/27 09:44
推 hsinyeh: 你看過美國拒絕你入境不給你理由的嗎? 12/27 09:59
推 appleonatree: 至少都會給理由好不好 不敢講 12/27 10:09
推 cityhunter04: 比被消失好很多啦!換個國家約會吧! 12/27 10:24
→ kenichisun: 遣返你不需要理由,不過你是哪台胞證進去嗎? 12/27 10:48
→ kenichisun: 拿港簽被拒絕不是很正常 12/27 10:50
推 Andosinjo: 80%的機率是跟黑名單同名 12/27 12:17
推 catson: 直接拿台胞證入香港,又洽巧跟黑名單同名? 12/27 12:38
→ enjoyyou: 通常就是同名 然後垃圾港府寧可錯殺 12/27 13:41
噓 aq2272353712: 他沒揭露資訊一堆腦補也,奇文共賞 12/27 15:53
推 edwardaz01: 不會送中啊 但直接被消失 12/27 18:17
推 toojooken: 美帝CBP拒入當然會給理由啊,最常見的理由就是「無可奉 12/28 10:23
→ toojooken: 告」 12/28 10:23
推 tantai99: 莫忘福岡租車事件,只有單方說法先不要評論 12/28 18:52
→ hwusuenn: 推:只有單方說訪不評論。 美日也會拒入境阿 12/29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