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liceman180: 其實也不算打臉啦,航發會的股份法律上來說確實不04/28 01:19
→ policeman180: 算政府的,不管當初這27名是誰,他都把股份捐給航發04/28 01:19
→ policeman180: 會了,所以也不是政府說要賣就能賣,要航發會同意才04/28 01:19
→ policeman180: 行。剛開始的航發會是由航空專家當任董事,只是後04/28 01:19
→ policeman180: 來章程被修改直接由政府官員當任,少數給專家學者,04/28 01:19
→ policeman180: 才造成今天各說各話的局面,政府說是民營企業但董 04/28 01:19
→ policeman180: 事長都是由政府指派的可笑局面。04/28 01:19
我文章內容有寫我針對的是,是不是政府出資,也就是在現在的結構內曾經花納稅人錢究
竟是11%,還是過半。
至於民營或公營,在歷史與現在政治環境下,
有些白手套是必須的。
噓 court0043: 現在這個板的風氣,就是看不懂的特別大聲。你有看到「04/28 02:03
→ court0043: 報表」二個字嗎?這是典型官式文章:你要的我全給你,04/28 02:03
→ court0043: 在報表上!然後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完全沒變,政客也04/28 02:03
→ court0043: 會有默契的不追問,輕鬆簡單應付這些白丁。04/28 02:03
推 donkilu: 無論如何 拿11%來講實在是太小看公股了 04/28 03:43
推 donkilu: 政客也很懂啦 酬庸是公股 出事變民營04/28 03:46
→ tinystudio: 版主也幫忙帶風氣啊☺ 04/28 07:37
推 laxxx: 不知道是誰被打臉...04/28 07:55
→ Rinehot: 嗯... 我到底帶了什麼風向?04/28 08:13
推 Rinehot: 更正風氣04/28 08:13
→ elguapo: 就憑一本回憶錄和一篇投書就將民間捐贈轉為政府捐贈。即04/28 08:14
→ elguapo: 便最新的決算書有依照立法院決議變更政府捐贈100%,交通04/28 08:14
→ elguapo: 部仍將原捐贈數列表。歷史不容抹滅,斧鑿痕跡重重。04/28 08:14
推 tinystudio: 上一篇的推文已經開罵了 還當作沒看見?04/28 08:14
→ Rinehot: 開罵又如何 違反了什麼板規嗎 04/28 08:16
噓 tinystudio: 版規504/28 08:17
→ tinystudio: 版規604/28 08:17
推 policeman180: 但說官股只有11%其實也不對,你看罷工時工會也都是04/28 08:18
→ policeman180: 要求華航大股東交通部出來面對,但如果以11%股份來04/28 08:18
→ policeman180: 看,這11%是完全沒有交通部持股。政府不想管時就說04/28 08:18
→ policeman180: 是民營,實則掌握過半股份,工會平常說加薪、加福利 04/28 08:18
→ policeman180: 跟納稅人無關,但罷工時又要大股東交通部出來面對,04/28 08:18
→ policeman180: 各說各話又各自矛盾。04/28 08:18
→ tinystudio: 真可憐04/28 08:18
→ Rinehot: 我快快看過覺得沒有 要是你覺得有你也可以檢舉 討論對事04/28 08:18
→ Rinehot: 可以 對人不行 就這樣04/28 08:18
→ tinystudio: 版規先去看100遍 04/28 08:18
→ Rinehot: 該看板規的人是你 板規六沒人檢舉是要如何成立?04/28 08:20
推 tinystudio: 真可憐 04/28 08:22
→ Rinehot: 而且是限定當事人 你覺得你那裡被人身攻擊嗎04/28 08:23
→ tinystudio: 一定要寫信給你才算檢舉?04/28 08:24
→ tinystudio: 果然人綠腦就殘04/28 08:25
→ Rinehot: 嗆我讀板規 那第十條你有沒有看過?04/28 08:26
噓 tinystudio: 版規5有說需要檢舉?04/28 08:30
→ tinystudio: 噓 court0043 : 人綠腦就殘。04/28 08:31
→ Rinehot: 你自己講板規六的好嗎?04/28 08:33
→ tinystudio: 讓你去消炎 乖04/28 08:34
※ 編輯: deens (180.217.144.75 臺灣), 04/28/2020 08:43:07
→ Rinehot: 我不是每句都會仔細看,一堆吵架的我只是快快看過,我初 04/28 08:43
→ Rinehot: 判是沒有,但如果任何人覺得有違反板規的可以引用第十條 04/28 08:43
→ Rinehot: 檢舉,板規六只有當事人可以檢舉,板規五不限。 04/28 08:43
→ Rinehot: 你剛剛的檢舉我受理,之後會補判決,就這樣。 04/28 08:45
推 TsukimiyaAyu: 不要起爭議 04/28 09:15
推 g3sg1: 覺得有人違規就寄信給版主檢舉阿 不檢舉然後怪版主不處理 04/28 09:25
→ g3sg1: 當所有人都是尼特可以24小時呆版上海巡所有發文推文嗎 04/28 09:25
噓 court0043: 原來是針對我呵呵,請看清楚板規5板規6,人綠腦就殘跟C 04/28 09:45
→ court0043: hinese 去舔共一樣,當事人是誰?按讚的全算?自己對 04/28 09:45
→ court0043: 號入座就說自己是當事人?「如果」今天我説刺宮腦殘就 04/28 09:45
→ court0043: 真的算。 04/28 09:45
→ Rinehot: 以後我還是限定信件檢舉好了... court0043你別激動,我也 04/28 09:53
→ Rinehot: 還沒判,有事情針對我就好。 04/28 09:53
→ Rinehot: 重點不是檢舉人怎麼想而是我怎麼判,不論是檢舉人或是被 04/28 09:55
→ Rinehot: 檢舉人如果真的不滿意判決,溝通後可以跟小組長申訴。 04/28 09:55
推 xvited945: 搞半天原來是私人恩怨lol 04/28 10:23
推 simongarden: 版主有夠衰變私鬥工具 04/28 11:12
推 a077919: 支持版主 04/28 11:31
推 erazer: 版主超衰 要費心管理還要被莫名其妙攻擊 辛苦了 04/28 11:38
推 bill0403: 希望大家不要有太嚴重的意識形態 就事論事吧 04/28 14:46
推 rushhour: 討論就好不要用到申訴檢舉,人各有立場但彼此尊重 04/28 15:48
→ rushhour: 言語留一步,日後好相處 04/28 15:49
推 gos1313: 下班了 回家吃飯,在這裡砲改變不了什麼。 04/28 18:29
→ nyrnu: 簡單說華航改名的難度比護照改封面難上許多.護照自己關起門 04/28 23:03
→ nyrnu: 看要如何設計版面,甚至換不同紅藍顏色皆可.CI改名就不同了 04/28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