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onga: 小K由桃園到成田是調派時間,非通勤時間哦05/07 22:36
推 soonga: 調派時間要算入執勤時間05/07 22:38
這樣算下來小K自己也超時,不過董事長身兼機師這種特殊身份,自己超時應該是沒問題的
吧
推 Danjor: 搭乘任意交通工具前往執行航班,都列入FDP,一組人就14小05/07 22:40
→ Danjor: 時從報到開始算,如果前面有“被”安排其他工作,那一併列05/07 22:40
→ Danjor: 入(老闆自己要去公司,不列入)。05/07 22:40
※ 編輯: jk189 (111.241.223.168 臺灣), 05/07/2023 22:43:51
推 Diamondstar: 老闆在搭飛機前的勤務是怎樣可以隨便他講啊 這很難舉 05/07 23:00
→ Diamondstar: 證 另外14小時是雙人派遣 他狠一點讓四個人飛這腿就 05/07 23:00
→ Diamondstar: 有24小時能用了呢 05/07 23:00
→ ewayne: 從台灣飛過去的時候,身份是老闆;在日本登機門前面的時候 05/07 23:07
→ ewayne: ,身分是是機長,這樣不就解決了嗎 05/07 23:07
推 soonga: 民航局已經要介入了,靜觀其變 05/07 23:11
推 MarchelKaton: 民航局介入是能幹嘛?重罰10萬? 05/07 23:13
推 ltw89104: 民航局介入最嚴重的話就是航線航權 05/07 23:21
推 t21: 老闆不算勞工,勞基法管不到。 05/07 23:56
推 homoz: 通常調派過去的時間雖然算錢 但並不算工時 就像有些組員會 05/07 23:57
→ homoz: 搭去程的航班 當作是旅客休息 但回程會執勤 這樣工時就不 05/07 23:57
→ homoz: 會超過 05/07 23:57
推 t21: 我以前去上課才知道,老闆和受委任的專業經理人算雇主不算勞 05/08 00:02
→ t21: 工。 05/08 00:02
推 fatdoghusky: 其實組員的工時等等是整件事情最不會有問題的環節 05/08 00:20
→ luckystrike5: 財報上面有列名的都叫資方 通常協理級以上不是勞工 05/08 00:41
推 GaryMatthews: 法定休息時間是飛安問題而非勞資問題 不過這邊確實 05/08 01:03
→ GaryMatthews: 沒有違法 05/08 01:03
推 kcut: 滿常有去程是乘客,回程開飛機回來的case,這應該都不算超時 05/08 01:19
→ kcut: 吧!商務艙常常旁邊坐的就是機師或是空服員 05/08 01:19
→ pv: 當機師 就依機師法來算 算疲勞駕駛 檢舉他 讓他記點 05/08 07:19
推 pv: 自己都說整晚沒有睡覺了 鐵証 05/08 07:25
推 zzzz8931: 那他會跟你說在捷星飛機上面有小睡吧 05/08 07:33
→ pv: 放屁 都有影片了 案種 05/08 20:38
→ scottvu84: 去程是旅客還是算執勤 要進飯店休到法定休時才能飛 不 05/11 00:16
→ scottvu84: 能當乘客過去馬上飛回來的 05/11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