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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ckuvian (無...)》之銘言: : 網址:https://youtu.be/sbD3fqDsCTY
: 之前有看過一段文字說"航空業很多東西改變 都是因為發生一些事情" :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911恐攻~ : 這次航空圈KOL進入駕駛艙(Sam本人大概覺得疑惑,他哪知道航空公司居然沒申請) : 雖然之前版上跟航空有關的社群都討論過N輪了 : 不過說不定現在熱度降了 : 反倒可以比較清晰的看出民航為什麼這樣規定 ^^^^^^^^^^^^^^^^^^^^^^^^^^^^^^^^ 有嗎?在哪裡? 必要性寫在哪裡?有益性寫在哪裡? 必要跟有益是對誰而言?航空公司?飛行任務?民眾觀感? 我支持他的講法:不應該讓人隨便讓人進入駕駛艙! 但這只是我個人的好惡。 然而, 他提的條文並沒有講到必要性、有益性, 這樣就只是腦補。 反而只要民航局核准,就可以進駕駛艙是怎樣? 核准的標準在哪裡?還是沒有核准標準? 民航局說了算?! 公司依規定所屬人員也是一樣的問題。 台灣的AOR沒有那麼神、也不是聖經, 就是民用航空法包山包海空白授權給民航局後,民航局寫出來的, 雖然民航局也不會亂寫,大部分也是依照國外的法令來寫, 但也有跟國外不同的部分,例如這個駕駛艙進入的規定, 這個事件爆出來的同一天,聯合航空的宣傳文宣就是一個小女孩進入駕駛艙, 有機師朋友的人、有追蹤航空業新聞的人,都有看到。 所以,星宇現在卡到這條規定沒錯, 但我看不出正當性, 正當性建立在原理原則、國外規定對照、民航局核准的審查原則, 在外國沒有相關規定、台灣民航局沒有核准審查原則狀況下, 它就只是: 違 反 規 定 !! 沒了。 古時候國中女生留長髮、男生頭髮超過3分也是違反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2.40.173.154 (英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686128336.A.22A.html
abyssa1: 行政裁量權 掌權很爽的 可以給你也可以罰你06/07 18:17
xvited945: 你講這些沒學過公法的人完全看不懂,不敢隨便留言了啦06/07 19:34
flightheory: 更正一下,AOR的法源是民用航空法第41條之1,那是授06/08 17:39
flightheory: 權由交通部定之,而非民用航空局。詳見“民航法規各06/08 17:39
flightheory: 論”第一編第一章第13頁,ISBN 978986999224406/08 17:39
是的,你是對的,的確是交通部所訂, 感謝更正! https://i.imgur.com/uLMKK1R.jpg
※ 編輯: ahodes (92.40.175.17 英國), 06/09/2023 14:33:51
SuperModel: 肯定是沒看過衝上雲霄的人。 06/10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