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wseki206: 調查與了解結果: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02/02 09:01
→ pwseki206: 還有阿,保全不是檢疫人員無公權力。拒檢走過去就對了 02/02 09:02
→ pwseki206: 三民自還在偷換概念混淆視聽,當大家沒查過相關法規阿 02/02 09:03
推 pwseki206: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中的檢疫人員只有「具獸醫師資格者 02/02 09:07
→ pwseki206: 」得任之,但有獸醫牌的...早就不會在機場當保全啦笑死 02/02 09:08
推 AIRWAY1021: 防疫署調查?不是航警處理嗎? 02/02 10:13
推 VisaInfinite: 濃濃的人情味 02/02 10:27
推 erty2852: 最有人情味的機場,真是棒 02/02 11:35
推 awayaway: 在那種地方搶包? 02/02 12:03
推 miragejames: 機上跟機場都有扒手小偷作案的紀錄,搶包我不認為不 02/02 12:07
→ miragejames: 可能 02/02 12:07
推 yoshilin: 20萬的包不知道要不要繳稅????????????? 02/02 12:09
推 HANABI727: 拒檢保全可能會跟著你 然後叫海關檢查你 02/02 12:49
推 pwseki206: 跟著你叫人家查你?挖賽現在是噁男保全比海關大了是吧? 02/02 13:05
→ pwseki206: 吃刑罰鐵拳不夠爽現在想連跟騷法也想挑戰是吧,很勇喔 02/02 13:06
→ iqeqicq: 可以用妨礙公務來辦吧?小心你的良民證飛了。 02/02 13:41
推 Retangle: 防礙公務XD 保全是誰可以執行公務 02/02 13:44
推 pwseki206: 妨礙公務,抱歉我咖啡笑到噴出來了。青色法學院的教育 02/02 14:01
→ pwseki206: 真的令人嘆為觀止,請問保全是刑事法上的公務員?你可以 02/02 14:02
→ pwseki206: 問一下某自稱刑事法專家,再看看刑法第10條第2項喔呵呵 02/02 14:02
→ iqeqicq: 兩位樓上也害我笑了,很另類的見識啊,失敬失敬 02/02 14:02
→ pwseki206: 我反而擔心保全違法搜索、妨礙自由跟恐嚇會構成保全業 02/02 14:03
→ pwseki206: 法10-1條的當然不得為保全人員呢。那...手檢站會全滅 02/02 14:03
→ iqeqicq: 這個版也要變成隔壁版了,我真的該戒了。 02/02 14:04
→ pwseki206: 那你可以說說看,保全是哪類公務員阿?執行何種公務? 02/02 14:04
→ pwseki206: 抱歉阿,實務認為不依法實行公務遭抗拒無妨礙公務之適 02/02 14:05
→ pwseki206: 用喔 02/02 14:05
推 Kazamatsuri: 所以沒立委議員質詢這問題嗎?在野黨不是很會?XD 02/02 14:08
推 pwseki206: 「但刑法妨害公務執行罪之構成要件,係以公務員依法執 02/02 14:08
→ pwseki206: 行職務為前提」--彰化地院109年度訴字第687號判決 02/02 14:09
推 pwseki206: 更何況保全連刑事法上公務員都不是,構成要件顯不該當 02/02 14:11
推 matlab1106: 用標案保全就能變公務員喔? 那國家考試做啥用的? 02/02 14:12
推 Kazamatsuri: 上面幾篇已經有人實測拒絕也不會怎樣啦 科科 02/02 14:29
噓 theclgy2001: 死傻鳥理虧就只會說柵欄壞了變隔壁版了 可悲 02/02 14:56
→ theclgy2001: 記得電腦不要用了喔 現在微軟輝達亞馬遜都用deepseek 02/02 14:57
推 kimi255085: 這ID的話的確是該戒了 02/02 15:17
推 samkiller200: 幫党護航的id還是快滾吧 政黑比較適合 02/02 15:45
推 auk9: 笑死我了法盲每天泡在這裏洗留言 02/02 15:54
推 LewisRong: 保全就沒公權力 到底什麼時候要改 02/02 15:55
→ ssccg: 20萬名牌包不是自己去海關報到就好? 02/02 16:00
推 wjv: 機場檢疫的保全可以算是行政助手嗎? 02/02 16:13
推 xvited945: 還該戒了咧,要走就走,慢走不送,千萬不要再來哦 02/02 17:05
推 andy00xx: 可憐 窮就不要買20萬的包包 還要強調價格 02/02 18:27
推 Danjor: 沒事,多幾次拒檢就是加一個海關人員在那看著。 02/02 19:54
推 pwseki206: 原來拒檢構成「有正當理由認為違反」阿,我還以為以前 02/02 20:09
→ pwseki206: 各位高中公民學過「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呢 02/02 20:10
推 js52666: 20萬 課稅囉CC 02/02 20:16
推 Danjor: 換成海關在那能拒檢嗎? 02/02 21:48
推 pegaso: TPE那個位置還沒過移民官 海關還沒有管轄權 沒辦法上來 02/02 22:22
推 Raptorjet: 換成海關不能拒檢 所以TSA是在領完行李後海關檢疫時 02/02 23:11
→ Raptorjet: 但TPE只是保全 所以可以拒檢 要拒檢的人不要傻傻地在TS 02/02 23:12
→ Raptorjet: A做這件事 會出事 02/02 23:12
推 Raptorjet: 另外如果多次拒檢可以讓TPE放一個海關也是好事 至少有 02/02 23:15
→ Raptorjet: 公權力的人在那邊 但是這麼多年了都沒這樣做 看來上面 02/02 23:15
→ Raptorjet: 也不在乎 02/02 23:15
推 whereislove: 副署長都說民眾可以拒絕了,喜歡被檢查的沒人攔著你 02/03 00:12
→ whereislove: 們,但想拒絕的也沒違法啊 02/03 00:12
推 AlainDion: 良民證不知道,不過某人肯定有鳥民證XD 02/03 02:56
→ AlainDion: 然後覺得保全可以跟你跟到海關的是不是沒出過國啊,自 02/03 02:58
→ AlainDion: 動通關入境時保全是要play one嗎LOL,腦袋瓜是個好東 02/03 02:58
→ AlainDion: 西 02/03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