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mibear : 你好,上一篇版規有提到舉報原文只能由舉報者以及被 12/23 08:18
推 Emibear : 舉報者直接回文,原意是為了處理舉報時避免版面過 12/23 08:18
推 Emibear : 於混亂,根據上一篇公告,如若覺得推文無法補充, 12/23 08:18
推 Emibear : 請另開討論文,感謝 12/23 08:18
推 Emibear : 上篇*公告,抱歉我打錯字了 12/23 08:20
推 kogeko : 雖然直接回文好像不合規定但推這篇 12/23 08:35
推 marronn : 雖然不合規定但真的寫得很好! 12/23 08:59
推 neckkit : 雖然不合規定但認同這個說法 12/23 09:02
推 newfool : 推這篇,如果直接改標題當成新討論串可行嗎? 12/23 09:16
推 ootanipretty: 敘事清楚分析又有條理,推~ 12/23 09:33
推 girl2006243 : 雖然不合規定的樣子(如果刪掉好可惜),這篇寫得很 12/23 10:08
→ girl2006243 : 好大推! 希望大家在投票時先回歸爭議文章本身 12/23 10:08
→ Emibear : 改標題即可 12/23 10:33
推 deepgrave : 推 12/23 11:12
推 ray5663 : 推 12/23 11:30
推 irenemin520 : 推 12/23 11:33
推 ossan6131 : 推 12/23 11:37
推 lvig : 推 認同這篇說法 12/23 11:59
推 underthesea : 推 認同前段論述。不過我覺得這篇文沒有模糊地帶, 12/23 12:10
→ underthesea : 借哏且抄襲。 12/23 12:10
→ llii33157 : 這篇忘了說創作者明明借梗但分類打自創非衍生呢 12/23 12:11
→ llii33157 : 對paro的解釋可能不精確,但創作者不可能對版上的 12/23 12:14
→ llii33157 : 文章分類不精確吧 12/23 12:14
推 tsukiyue0730: 我覺得在作者選擇掛上自創的時候就很難說只是「交代 12/23 12:17
→ tsukiyue0730: 不清了」 12/23 12:17
→ Tzarevitch : 之所以不界定為抄襲,是基於形式上來看待 12/23 12:25
→ Tzarevitch : 而概念上可以確定作者有意借哏,至於何以一開始未充 12/23 12:27
→ Tzarevitch : 份交待,這只有當事人最清楚的問題是很難斷定的 12/23 12:28
→ Tzarevitch : 當然對創作的保護,形式只是一個最低標準,仍是需要 12/23 12:33
→ Tzarevitch : 道德上的重視來強化....只是這方面我不好說 12/23 12:34
推 librarie : 想法同這篇。作品之外的爭議之處大過於作品本身 12/23 12:44
→ librarie : 此案的處理會反映板管理者與使用者對創作的觀點想法 12/23 12:48
→ librarie : 一定要非常謹慎對待 12/23 12:49
推 Ferrum : 推 12/23 12:52
推 BigCat : 12/23 12:55
推 v31429 : Push 12/23 13:14
→ monoyo : 部分認同。不覺得這次事件是模糊地帶。 12/23 13:15
→ Tzarevitch : 嗯,我的看法也不是很完善,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 12/23 13:18
→ Tzarevitch : 關注及討論,也是對著作重視的方式之一 12/23 13:20
推 TAKUTO1224 : 認同你的想法也清楚你想表達的 但這次的事情不全然 12/23 13:43
→ TAKUTO1224 : 能用你所說的方式去解讀 模糊是建立在"相似" 12/23 13:43
→ TAKUTO1224 : 但這次的事件事主自己承認他是有改寫來源的 12/23 13:44
→ TAKUTO1224 : 這麼明確的指向 我覺得很難用模糊去說 12/23 13:44
推 TAKUTO1224 : 好作品(寫作功力好)跟是否抄襲改寫 不應該拿來相抵 12/23 13:48
→ Tzarevitch : 這樣看來倒不是相似程度的多寡,而在於犯意 12/23 13:53
→ Tzarevitch : 犯意這點我想應該無庸置疑。但作者確實是對原劇情做 12/23 13:55
推 TAKUTO1224 : 您說到犯意 那事主更是"明知而為之"... 12/23 13:57
→ Tzarevitch : 了相當的改寫。 12/23 13:57
→ Tzarevitch : 動機論我是放在道德觀感上來看待,而非形式問題 12/23 14:04
推 TAKUTO1224 : 所以說作品好看不代表可以去原諒道德問題 12/23 14:08
→ TAKUTO1224 : 但道德的認定也只能用最低底線去評判了 12/23 14:08
→ TAKUTO1224 : 畢竟道德高低人人不同 自由心證也不能低於基本道德 12/23 14:08
→ monoyo : 您都說這是改寫了。它怎麼會被放在「自創借梗的模糊 12/23 14:10
→ monoyo : 地帶」呢。 12/23 14:10
→ ella7198 : 只要有"相當程度的改寫"就會被放到模糊地帶嗎? 12/23 14:15
→ ella7198 : 我覺得這種說法有點奇怪就是了 12/23 14:16
→ ella7198 : 如果只是借了"配偶出軌去要求對方互換配偶"這點就 12/23 14:20
→ ella7198 : 還能說是借梗 但連細節部分的提出錢跟換配偶還有旅 12/23 14:20
→ Tzarevitch : "相當程度改寫"是指形式表達上無法一拍兩瞪眼 12/23 14:21
→ ella7198 : 館錢誰支出這種都搬過來了呢 這還能算"模糊"嗎? 12/23 14:22
→ monoyo : 我覺得本文前面跟檸檬不能一拍兩瞪眼的程度,大概是 12/23 14:24
→ monoyo : 他給50塊新台幣我給50塊日幣的程度。要說有改動,是 12/23 14:24
→ monoyo : 有。但骨肉依然是別人的。 12/23 14:24
→ Tzarevitch : 不過我沒說過寫作功力在這爭議中的可抵銷的論點 12/23 14:24
→ Tzarevitch : 台幣轉日幣這個比喻好簡潔有力! 12/23 14:26
推 TAKUTO1224 : 我也沒說你有說啊XD只是每次遇到這種作品跟人品問題 12/23 14:35
推 TAKUTO1224 : 很常會有作品跟人品的拉扯議題出現罷了 12/23 14:38
推 asdwhhk : 解析的真好! 12/23 15:26
→ llii33157 : 贊同後半部但實在無法同意前半部 12/23 15:53
→ llii33157 : 就算最後一篇與前三篇篇幅相當,那也等於是借梗他人 12/23 15:53
→ llii33157 : 的東西借了一半 12/23 15:53
→ llii33157 : 在一半都相同的情況下,「頂多說是致敬卻未明確交代 12/23 15:55
→ llii33157 : 原出處」的論點實在無法同意 12/23 15:55
推 fizu1026 : 如果一開始明定「檸檬改編」,或許今天爭議不會那 12/23 16:16
→ fizu1026 : 麼大。不然為什麼ytb業配未事先告知會有那麼那麼大 12/23 16:16
→ fizu1026 : 的波瀾呢?擦邊推劇、paro,這些無法明確表態「此篇 12/23 16:16
→ fizu1026 : 有原典」的表述,無疑讓人不信任也感受不到作者反 12/23 16:16
→ fizu1026 : 省的意味。 12/23 16:16
→ Tzarevitch : 前半主要是對形式上可具體描述的行為作歸納,非結論 12/23 16:58
推 blbl05 : 部分認同,但覺得對於借梗的部分太過輕輕放下。即 12/23 18:43
→ blbl05 : 便沒有主觀犯意,如果借梗到劇情走向幾乎相同的情 12/23 18:43
→ blbl05 : 況,卻仍然能輕輕用只是借梗四個字來帶過,那豈不 12/23 18:43
→ blbl05 : 是在表示當年的走錯路事件,不過是版友們的小題大 12/23 18:43
→ blbl05 : 作罷了? 12/23 18:43
→ Tzarevitch : 啊對,那裡的說法有問題,比起拿其它藉口迴避,坦誠 12/23 19:03
→ midcat : 我覺得paro應該要算衍生吧,就算是性轉也不是原創啊 12/23 19:04
→ Tzarevitch : 借哏改編卻疏忽交待,還有討論的餘地 12/23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