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su806: 推勇於認錯的南俊,希望能夠好好解決 12/02 22:08
推 owenschild: 南俊的發言很有誠意,希望能圓滿解決 12/02 22:13
推 adnapp: 加油 希望能圓滿解決!! 12/02 22:16
推 keikolin: 推RM勇於認錯,負責任的好孩子啊!加油!我們會一直支 12/02 22:16
→ keikolin: 持你的! 12/02 22:16
→ llyeeeee: 支持+1 12/02 22:16
推 Jugendliebe: 言語中真的看出RM的誠意阿 加油! 12/02 22:20
推 umika128: 南俊加油!支持!!! 12/02 22:20
推 caitlin77: 希望能圓滿解決 Rapmon壓力不要太大 12/02 22:21
推 corehs: 他們已經聯繫上了,好像滿和平的,目前雙方推特是互相關注 12/02 22:23
→ corehs: 狀態 12/02 22:23
推 Im22Yo: 希望能圓滿解決 12/02 22:25
推 akichiba1216: 希望圓滿解決,敏感的南俊不要想太自責 12/02 22:26
推 sayaji: 希望圓滿解決,南俊也不要太難過才好 12/02 22:29
推 corehs: 對方給南俊的回應:詳細的事情以後再道歉,先說一下我的錯 12/02 22:29
→ corehs: (CR:Serendipity) 12/02 22:31
推 wanzi517: 希望圓滿落幕QQQQQQQ 12/02 22:34
推 wytt8805: 南俊加油呀QQ 12/02 22:35
推 b05075: 南俊加油QQQQ我覺得第一時間處理的很好QQ 12/02 22:42
推 BoysWildLife: 南俊乖孩子,勇於認錯真的很棒! 12/02 22:44
推 viva4ever: 承認錯誤很棒,希望這件事會好好解決。 12/02 22:53
推 graceSS: 南俊加油啊!希望能圓滿的解決!! 12/02 22:53
推 verthandi7: 推有誠意的南俊,希望能和平落幕 12/02 22:57
推 wulinuelf: PRIMARY請寬恕我們南俊吧他不是有心的 12/02 23:06
推 peggy0802: 不是PRIMARY啦 12/02 23:08
推 ruma405: 推誠意南俊,幸好韓網的評論也對南俊道歉給予正向肯定 12/02 23:16
推 ChenJoy: RapMonster加油!! 12/02 23:22
推 pelliex: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是人都會犯錯,人並非十全十美,犯錯 12/02 23:37
→ pelliex: 勇於承認,才是真的完美! 南俊啊…fighting! 防彈孩子們 12/02 23:37
→ pelliex: ,加油! 12/02 23:37
推 bettyputin: 南俊加油!第一時間認錯道歉的態度值得肯定, 也希望這 12/02 23:43
→ bettyputin: 件事能圓滿解決QQ 12/02 23:43
推 chibyuarashi: 欣賞永遠如此大氣的南俊,希望一切平和! 12/02 23:44
推 isky1213: 加油我們RM你最棒 12/02 23:51
推 duCK106: 勇於承認、負責的南俊,事情一定會圓滿落幕的~加油!!! 12/02 23:54
推 Hopejiayu: 南俊加油! 12/03 11:17
→ Emikk: 南俊加油!!! 12/03 11:58
推 vivianlin: 南俊加油! 相信你能用智慧圓滿的解決~ 12/03 12:33
推 calu: 不是很懂為什麼是抄襲欸@@所以任何人的文章出現過的字 12/03 13:58
→ calu: 都不能用嗎??? 12/03 13:59
推 hokuto1988: 樓上我跟你有同樣的疑問很久了,但是看大家都沒有提.. 12/03 15:18
→ hokuto1988: ..我覺得就這兩句話根本沒法有著作權之類的東西吧.... 12/03 15:18
→ hokuto1988: ..? 12/03 15:18
推 plpsjenny: 不懂+1覺得就這樣被冠上抄襲的罪名有點冤枉 不過還是讚 12/03 15:32
→ plpsjenny: 賞南俊的處理態度南俊加油! 12/03 15:32
推 unreal0218: 其實我也不是很懂XD如果是這樣那不是很多歌都相同? 12/03 16:14
推 bobobobobos: 我也不懂+1 但是欣賞南俊的處理態度 12/03 16:42
推 winds6427: 應該是因為有爭議的句子獨特性還蠻高的 所以原封不動 12/03 17:31
→ winds6427: 的被寫進歌詞裡會比較尷尬 12/03 17:31
→ corehs: 其實我曾經在哪本書上看過類似這句的....雖然也有點疑問, 12/03 17:33
→ corehs: 但南俊這樣的態度值得肯定。 12/03 17:33
推 winds6427: 我想南俊會特地發聲明一定是有他的理由 畢竟自己也是 12/03 17:34
→ winds6427: 創作者他應該最清楚這種界線 12/03 17:34
推 kirenenko: 兩作者的接觸和實質相似性為著作權關鍵。有興趣請自行 12/03 17:46
→ kirenenko: 谷哥……南俊也深感抱歉了,身為粉絲還是默默盡力支持 12/03 17:46
→ kirenenko: 他好些,畢竟若是自己的東西未被告知而使用的確會不舒 12/03 17:46
→ kirenenko: 服的。這次狀況南俊也說會了解和處理是很負責任的態度 12/03 17:46
→ kirenenko: 。希望對方也能釋懷了 12/03 17:46
推 Tsukiyoru: 推第一時間認錯道歉的南俊!而且說明清楚有條理,態度 12/03 21:10
→ Tsukiyoru: 也很真誠!真的處理得很好!創作本來就容易出現類似爭 12/03 21:11
→ Tsukiyoru: 議,只要有學習到就好了,之後記得加上來源…XD 12/03 21:12
推 hokuto1988: 謝謝k大,看來是我的法律知識欠缺>_< 不過總之能圓滿 12/04 00:20
→ hokuto1988: 解決就好! 12/04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