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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摟奔~在經過兩場演唱會後,相信大家都補充了滿滿的防彈能量吧!雖然也嚴重廢人症QQ 在這個大家都如此活躍的時間點,我們要來討論一下防彈板的大事修板規了! 前一陣子板主群討論之後,先將現有的板規沒有明確規定、或是用詞比較不精確的部分 先稍微做了修改,也新增了幾條我們覺得可以試試看的板規。當然,要先強調的是,我 們並不想一意孤行的強推這個版本的板規上線,裡面其實有很多需要再跟大家討論的部 份,也都有討論的空間。我們會選擇直接放出修改後的版本是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思考 的方向,之前較有爭議之處(如轉讓相關條例、小道相關條例)也都尚未定案,最後會 提供大家修改方向~請大家耐心閱讀到最後吧:) 新舊板規比對PDF好讀版:https://goo.gl/dE1HWU 排版排到崩潰所以請原諒我板規比對只提供了PDF檔QQ 那以下是修改後的板規~(請使用空白鍵或PgDn閱讀) 一、發文禁止事項:以下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發文、推/回文及簽名檔 1-1. 禁止注音文:包括ㄎㄎ、ㄏㄏ、(ㄓㄨˋ)(括號梗)等。 1-2. 禁止使用暱稱、別稱或是幻想性質稱呼等。 (1) 團名:請使用防彈少年團、防彈、BTS、Beyond the Scene、防弾少年団。 (2) 成員稱呼:藝名、本名、團內擔當名可用,禁止使用希望、糖糖、雞米、果果、 泰泰等暱稱或疊字稱呼。 (3) 幻想性稱呼如:我老公、我男友、我兒子、我的XX等禁止使用,我們XX(或wuli XX、 屋哩XX)為韓文正常用法,可使用。 (4) 團員SNS、專訪、新聞、官方內容等翻譯不在此限。 1-3. 禁止使用BL用語及CP名稱,亦不可提及BL相關之幻想,若有需求請左轉BB-Love板。 (1) CP名稱包括但不限於霜花、南糖、圍巾、泰國、芒果、南碩、甜夢、飛咻、國旻等。 (2) 官方小分隊名、成員提及之小分隊名、年紀line等不在此限,如:花開、94、95、 SIN、VOPE等。但若提及時過度指涉BL相關內容,亦視同違反此條例。 1-4. 禁止公開、詢問、回應或討論非官方、無授權、官咖會員限定等之影音、圖片 連結、或內容。 (1) 影音或圖片之連結若有官方網址,請附上官方網址。 (2) 任何備份連結或翻譯連結請關燈處理。 (3) 官咖或CH+等會員限定內容請勿過度討論,是否符合過度談論將由板主群共同判定, 或是檢舉人數多於三人,亦視為過度談論。 (4) 任何圖片、影音皆須附上來源,禁止使用「cr.見圖片、見logo、韓文」,請附上 英文ID。 →發文違反上述1-1.~1-4.條例者經提醒後24小時內未修改者,記警告一次。 →推/回文違反上述1-1.~1-4.條例者經提醒後36小時內未聯絡發文者或發文者未幫忙 修改/刪除,推/回文違規者記警告一次。發文者無義務協助修改,推文前請三思。 →於每週閒聊文內推/回文違反上述1-1.~1-3.條例者,記警告一次,不協助修改推/回文。 違反1-4.條例者,記警告一次,並將推/回文斷網址處理。 1-5. 禁止無主題之文章、個版文。發文字數低於50字或少於三行視同無主題文章。 →刪文並記警告一次。 1-6.禁止過度談論他團/他板/他站(微博、臉書等其他社群網站) 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 與他團比較、談論他團新聞、評論他團成員。 (2) 評論或討論他板、他站事務或內容。 (3) 綜合性活動轉播文可提及他團舞台內容,但不可過度評論。 (4) 是否符合過度談論將由板主群共同判定,或是檢舉人數多於五人,亦視為過度談論。 →發文違反此條例者,刪文並視情節記警告一次或水桶三天至一個月不等。 →推/回文違反此條例者,視情節記警告一次或水桶三天至一個月不等。 1-7. 禁止人身攻擊、挑釁、蓄意引戰、筆戰。 (1) 引戰與否將由板主群共同判定,或是檢舉人數多於五人,亦視為引戰。 →發文違反此條例者,視情節刪文或劣退,並水桶一個月至永久水桶不等。 →推/回文違反此條例者,視情節水桶一個月至永久水桶不等。 →此條可追溯遭刪除之發文或推/回文。 1-8. 禁止散布不實消息或小道。 (1) 公眾人物、官方人物(具名之製作人、老師等)不在此限。 (2) 如有所屬社或成員回應(承認或否認皆為回應)之新聞不屬於小道。 不回應、無回應視同小道。 (3) 私人行程或非公開行程之巧遇,若無證據則禁止提及。請尊重防彈的隱私。 舉例:「我朋友是華航空姊,他今天看到南俊搭往夏威夷的飛機!」(X) 「推特上有人在某店巧遇泰亨!(附上巧遇照連結)」(O) 「智旻今天好像跟碩珍去玩密室逃脫了!店家有放上簽名照!(連結)」(O) (4) 未經證實之行程如演唱會、參與頒獎典禮等,視同小道消息。 →發文違反此條例者,刪文並視情節記警告一次或水桶三天至一個月不等。 →推/回文違反此條例者,板主群將聯絡發文者協助刪除推文,並視情節記警告一次 或水桶三天至一個月不等。 →於每週閒聊文內推/回文公開違反此條例者,刪除推/回文,並視情節記警告一次或 水桶三天至一個月不等。 →此條可追朔遭刪除之發文或推/回文。 1-9. 禁止於任何文章內推/回文代買、求代買,若有代買需求,請左轉HelpBuy板。 1-10. 禁止求借、出借會員身份,或任何違反會員規範之行為。 1-11. 禁止於任何文章內推/回文轉讓、求購或揪團購。 (1) 若有轉讓或團購需求,請見轉讓及團購相關條例。 (2) 以揪團之名轉讓或贈送任何其他事物者亦視同違反此規範。 舉例:「我朋友突然不去日本場了,但房間訂了…有人要跟我一起分房間錢嗎?」 (X) 請左轉旅遊版。 「我多一張XX票有人想去看嗎?」(X) 請參考轉讓規範。 「有沒有住桃園的朋友想一起買這次的專輯?」(X) 請參考合購規範。 →發文違反1-9.~1-11.條例者,刪文並水桶一個月。 →推/回文違反1-9.~1-11.條例者,板主群將聯絡發文者協助刪除推/回文,並水桶一個月。 →於每週閒聊文內推文違反1-9.~1-11.條例者,刪除推/回文,並水桶一個月 。 →此二條可追朔遭刪除之發文或推/回文。 以上懲處,累積三次警告處水桶十天,每增加一次警告再增加十天。 同時違反多項規定時,將累加進行懲處。故意犯、累犯、屢勸不改者則視情況加重懲處。 二、發文類別及規範 情報、新聞、專訪、SNS、影音、照片等請加註公開日期或上傳日期 2-1. 標題格式:[類別]_YYMMDD_標題 ↑ ↑↑ ↑ 半形方括號 皆為半形空格 手機中文輸入法多預設為全形方括號,發文前請仔細確認標題格式無誤。 PTT標題字元數至多可輸入56個半形字元(中文字為2個半形字元,英文字母為1個 半形字元),低於此字元數之標題請完整輸入。手機發文易有標題輸入不完整之 狀況(手機發文標題僅能輸入38個半型字元),請於發文後24小時內修改標題。 除文章列表之標題外,內文之標題也請一併修改。 TIPS:標題過長者,可於編輯完內文後、發文前,以T修改標題,此法可增加標題 字數上限至56個半形字元 2-2. 標題分類: 板上可使用之分類僅限公告、防彈、ARMY、影音、轉讓、新聞、情報、專訪、歌詞、 LIVE、SNS、照片、贈送、心得、閒聊、揪團、活動、合購、教學等,請勿自創分類。 (1) [公告]:僅限板主使用,違反者刪文並水桶一週。 (2) [防彈]:每週置底閒聊文、每月置底行程表、板務、周邊小卡交換文、演唱會資訊 整理討論置底文,其餘內容請勿使用此分類。(有範本) (3) [ARMY]:板友自介用。(有範本) (4) [影音]:防彈相關影音,包括:舞台、花絮、綜藝等,需遵守標題規範(有範本) 標題格式:[影音]_YYMMDD_[影音分類]_標題 官方固定之影音分類如[防彈BOMB]、[EPISODE]、[V]、[VLIVE+]等。 請使用原影音標題,若為韓文標題可翻譯,英文標題請使用完整的原本 標題勿翻譯。 內文格式:請以官方頻道連結為主,若有中字、非官方頻道之備份,請將 連結關燈並附上來源。 若為預錄(如Run BTS或CH+幕後等)之影音,於播放時間一小 時前始得發文,首播時請以[LIVE]分類發文。 (5) [轉讓]標題格式:[轉讓]_轉讓物1/轉讓物2/轉讓物3 物品名稱中禁止使用全形符號及特殊符號(&^().皆不可) 內文格式(有範本) 〈商品名稱〉一篇文章僅限轉讓五種不同物品 ex.同專輯不同版本為一種商品,不同專輯則為不同種商品 〈商品內容〉請詳述商品狀況,例如是否包含小卡及海報、有無破損等 〈商品來源〉請附上相關購買證明 〈購入價格〉如為海外商品請標明購買金額/購買時匯率 〈轉讓價格〉需低於原價 〈寄送方式〉郵寄/pc店到店 〈聯絡方式〉站內信/手機 〈是否經板主審核〉是,審核通過日期為YYMMDD (請於審核通過日起五天內發文) 〈上次發轉讓文日期〉初次發文/YYMMDD 轉讓注意事項:a.非官方商品、代購商品、贈品等禁止轉讓 b.海外購買之商品請於文中註明購買時匯率 c.轉讓前請先看板規並將符合格式之轉讓文寄給板主審核 d.若經查有不同成員小卡價差轉讓、買低賣高之情節,將刪 除該板友所有轉讓文,且禁止該板友日後在板上轉讓 e.禁止在文章內附上私人賣場連結 (4) [新聞]:不可違反1-8.之小道規範。 (5) [情報]:官方消息之發佈,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發行情報、節目預告、活動預告等。 務必加上消息來源及情報內文,避免使用截圖發布,必須為官方確切消息 方可使用本標題。 標題格式:[情報]_YYMMDD_標題 (6) [專訪]:雜誌專訪或新聞訪談等。 (7) [歌詞]:歌詞翻譯。 (9) [LIVE]:綜藝節目、音樂放送節目、頒獎典禮等直播。 VLIVE節目首播或是VLIVE直播等。 標題格式:[LIVE]_YYMMDD_標題 a.VLIVE、YouTube節目首播、VLIVE直播之內文及標題格式以[影音] 範本做修改,首播或直播結束後請將標題分類修改為[影音]。 b.所有預錄或是有排程之直播,於開始前一小時始得發文。 (10) [SNS ]:官方、成員於SNS之更新,或是他人提及成員之SNS更新。同日、同帳號 之更新需整理在同一篇。 標題格式:[SNS_]_YYMMDD_標題 非發文者翻譯者須附上翻譯來源。 (11) [照片]:官方發布之照片、新聞照、專訪照、演出照等,須附上來源。 標題格式:[照片]_YYMMDD_標題 內文格式:請附上照片來源網頁之連結及照片連結 (12) [贈送]:請參照轉讓文格式並先將文章寄給板主審核 (13) [心得]:活動、演唱會、踩點、開箱文、專輯心得、MV心得等。 活動或演唱會心得標題請遵守標題格式,內文請遵守3-2.版權規範。 標題格式:[心得]_YYMMDD_(雷)活動名稱地點_自由發揮。 (14) [閒聊]:飯繪、飯製物品分享,主題討論(如MV解析分享、成員成長史)等。 (15) [揪團]:包括但不限於舞蹈教室等相似之揪團行為 a.舞蹈教室揪團文章,請先提供以下資訊至板主信箱審核,審核通過方 能發文。 i. 地點、日期、課程網址、課程費用、課程相關資訊等等。 ii. 發文時請於文末附上已經板主某某審核,審核通過日期為YYMMDD。 iii. 未防止盈利,舞蹈教室相關人員不可揪團。 iv. 標題內需附上地點及歌曲。 (16) [活動]:成員慶生活動、特殊節日活動皆須經由板主審核通過方能發文。 包括但不限於板上活動。 a.板上慶生活動:若經詢問後小板主無舉辦板上慶生活動之意願,將於 生日前一個月在閒聊文公布可來信申請舉辦板上慶生 活動,申請截止日期為活動前十天。 b.私人應援活動:私人應援如收集信件統一寄出、拍攝應援影片等,皆 須經由版主審核通過後方能發文。發文時請於文末附 上已經板主某某審核,審核通過日期為YYMMDD。 (17) [合購]: a. 海外商品可由板友於合購版BuyTogether 發文後轉錄到本板。 b. 請符合合購板板規,並需以實際帳單為準,採多退少補實付實收制度。 c. 團購過程中若有跑單等情形,本板將不協助處理。 d. 根據營利禁止規範,禁止粉專代購周邊或專輯。 e. 若板友ID經查為有開團之粉專管理員,將視作代買並水桶一個月。 (18) [教學]:投票教學、官商使用教學、官咖會員升級教學、應援教學等。 發文標題或內文格式不符板規者,經提醒後24小時內未修改,記警告一次。 累積三次警告處水桶十天,每增加一次警告再增加十天。 故意犯、累犯、屢勸不改者則視情況加重懲處。 三、演唱會及售票活動等相關規範 3-1. 活動票券相關 (1) 禁止轉讓或交換任何需檢查會員身份或護照、個人證件的活動票劵。 (2) 所有活動禁止無票者求票,禁止非同種票卷交換。 (3) 臺灣活動(與第一條不牴觸者)票劵交換/轉讓一律於集中文處理。 (4) 海外活動(與第一條不牴觸者)票劵交換/轉讓請來信板主審核。 (5) 轉讓票劵需以原價以下轉讓,原價範圍:官方票面價錢(*匯率)+信用卡手續費(若有) +官方或超商處理費(若有)絕對不得收取任何代購費用。 (6)經舉報有加價、黃牛或誠信問題事實者,水桶十年。 →發文違反3-1.(1)~(5)條例者,刪文並水桶一個月。 →推/回文違反3-1.(1)~(5)條例者,板主將聯絡發文者協助刪除推/回文,並水桶一個月。 →於每週閒聊文內推文違反3-1. (1)~(5)條例者,刪除推/回文,並水桶一個月。 →此條可追朔遭刪除之發文或推/回文。 →如有特殊公告之活動(如台灣場),則水桶日數依公告為準。 3-2. 版權規範 (1) 主辦單位規定不可攝影之活動皆在此限。 (2) 禁止在閒聊文及任何文章內文、推/回文中、或站內信等管道提供活動內容之影音、 錄音、照片。 (3) 禁止在閒聊文或非該活動心得文中描述任何演唱會表演內容(包括ment內容)。 →發文違反上述3-2. (1)~(4) 條例者經提醒後24小時內未修改者,記警告一次。 →推/回文違反上述3-2. (1)~(4) 條例者經提醒後36小時內未聯絡發文者或發文者未幫 忙修改/刪除,推/回文違規者記警告一次。發文者無義務協助修改,推文前請三思。 →於每週閒聊文內推/回文違反上述3-2. (1)~(4) 條例者,記警告一次,並將推/回文 斷網址處理。 3-3. 演唱會討論集中文(新增) 世巡公佈時,板主發演唱會集中討論文(海外場)並置底,推文中可揪伴、可詢問演唱 會相關事宜,推文不可違反板規。 四、社交軟體、社群網站之群組 4-1. Line群組 (1) 目前仍僅開放在閒聊文自行招募群組。 (2) 群組若為板友自開,非板主管理或經過板主審核,請勿使用PTT-BTS板名義, 也請勿以本板之名做任何宣傳/公告/活動/募資/買賣等行為。 (3) 板友自開之聊天群組,一切言論與規範皆與本板無關,若該群組發生任何爭議, 不以板務事項處理。 (4) 若有任何想於本板進行之提案活動,仍需站內信給板主審核。 (5) PTT-BTS板目前仍是一個BBS板,沒有任何衍生組織。 ------------------------------------------------------------------------------ 以上是修改後的板規(初稿),再來要提到之前有爭議的轉讓與小道部分。 首先,版面上轉讓文過多的問題,板主群討論後認為可以有這兩個方向: 1. 每人每XX日限定一篇(15或30日) 2. 需與板上上篇轉讓文間隔XX篇(相隔5篇或10篇) 第一種方法可以限制同一人大量轉讓的情形發生,第二種則是可以維持版面上的整潔。 不同成員周邊價差轉讓、非官方商品轉讓、未發行商品轉讓這三點,板主群都是反對的, (成員小卡等) (未發行商品轉讓其實也是變相合購的一種) 如果有這幾種需求,其實去其他社群會更好轉讓出去。 使用轉讓表格或G單的部分,如果限制了轉讓文的篇數,其實也比較不會有一點進來就 有一堆轉讓文的情況發生,所以這點來說目前是先不採用。 小道部分由於容易起爭議,參考了其他團的板規後,我們認為可以有這三個方向: 選項1. 不開放討論家人相關消息及緋聞 選項2. 不開放討論家人相關消息,可討論緋聞 選項3. 開放討論家人相關消息及緋聞 *家人相關消息包含但不限於紅白事、私人SNS內容等,公開之SNS內容可討論 如果有其他更好的建議也歡迎提出~ 接著是新增的演唱會情報討論文相關(板規3-3.) 為了方便板友討論海外場演唱會資訊,板主群討論後認為可嘗試海外場演唱會討論置底 文,讓板友可以有集中討論的地方,以避免在每週置底閒聊文中重複詢問相同的問題, 也可作日後世巡資訊之參考。討論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揪伴、詢問售票事宜、詢問場館事 宜、詢問週邊販售事宜、搶票閒聊等,推文內容仍須注意不可違反板規。不能連續推文 時,將新開一篇討論文並置底。 最後是演唱會爆雷閒聊文這件事,有板友來信希望可以發演唱會LIVE文,以板主們的立 場來說其實是反對的。第一,假設說你人在場內看演唱會,為什麼不好好看演唱會而是 要滑手機逛ptt吶喊呢?第二,假設說你人不在場內看演唱會,那你看的演唱會的來源是 什麼?盜錄的直播?第三,板主們也都會去看演唱會,其實在演唱會期間無法即時的處 理板務(畢竟還要帶著電腦出門才有辦法處理),這次在演唱會前已經提醒了爆雷規範, 還是有違反的人,那開演唱會閒聊文的混亂度我想是會更不受控的... 如果說是演唱會結束後希望有個可以吶喊的管道,板上非常歡迎各位發心得文。但既然 有人提出來了,趁著修板規我們也可以來討論一下這點。 以上!歡迎大家熱烈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2.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TS/M.1544960562.A.81B.html
ps123cd0477 : 感謝整理~請大家要仔細看喔~一起討論! 12/16 19:49
wendy5318 : 先推~一起讓防彈板變更好~ 12/16 20:23
mahole : 1.關於暱稱的部份,泰泰和希望都是成員也會說的暱槁 12/16 20:26
mahole : 是有時會說),這兩個我覺得禁止使用會有點怪 12/16 20:26
kimiBOKU : 感謝板主們對板務如此用心、細心的討論,真是辛苦了 12/16 20:28
kimiBOKU : !想請問1-8-(3)「巧遇」的部分,非常能明白那種驚 12/16 20:28
kimiBOKU : 感,但照片的部分會不會有「私生飯跟拍」的疑慮呢? 12/16 20:28
kimiBOKU : 雖然推特等社群網站偶爾確實有人巧遇成員們並分享照 12/16 20:28
kimiBOKU : 片,但之前也看過拍到一些人拿著手機對成員窮追不捨 12/16 20:29
kimiBOKU : 的影片,反而打擾了成員們。不知道是否該對照片或內 12/16 20:29
kimiBOKU : 容的部分加些規範,以避免「宣揚私生」的疑慮呢? 12/16 20:29
mahole : 1-11(2)裡的例子,想分租房間這個我個人覺的還好` 12/16 20:29
mahole : 如果可以當然是會希望能找一起去演唱會的粉絲,旅遊 12/16 20:29
mahole : 的人不一定是粉絲,時間安排也不一定相同 12/16 20:29
s9250620 : 回樓上m大,希望的部分很少被拿來當成代稱號錫吧? 12/16 20:30
mahole : 以上是我這邊看完覺的有疑慮的兩個部份,大家可以躬 12/16 20:30
s9250620 : 他説我是「大家的希望」,而不是說「我是希望」 12/16 20:30
s9250620 : 比較像是自己的形容詞 12/16 20:31
mahole : S大,但號錫自己很常說他是希望(韓文) 12/16 20:31
tatarano : 暱稱部分跟之前的一樣啊,泰泰跟希望也不是這次才禁 12/16 20:31
tatarano : 止的吧 12/16 20:31
mahole : 如果暱稱的部份不是這次加的那就維持吧!我以爲是新 12/16 20:32
mahole : 的,有疑慮才提的 12/16 20:33
Kammy040407 : 暱稱的部分覺得目前的規範是好的,若開放一個,那 12/16 20:33
Kammy040407 : 其他的暱稱就會一直冒出來,版上感覺會頗不和諧 12/16 20:33
hyri14 : 先推板主仔細明定罰則。轉讓的部分個人傾向選項2 12/16 20:33
hyri14 : 的做法,雖然希望大家跟防彈的日子都能長久,但是如 12/16 20:33
hyri14 : 果是退坑(或轉螢幕飯)的確也可能會有大量轉讓的需 12/16 20:33
hyri14 : 求,個人是覺得這個不需要限制,維持版面秩序比較起 12/16 20:33
hyri14 : 來是相對重要的;小道的話希望能比較嚴格的控管,選 12/16 20:33
hyri14 : 項1是我偏好的方向,若涉及家人的話題我認為已經踩 12/16 20:33
hyri14 : 進成員的私領域,雖然其他平台捕風捉影的內容多得 12/16 20:33
hyri14 : 看不完,但仍希望BTS板能為成員守住這條線,或許也 12/16 20:33
hyri14 : 能避免諸多爭議事項;演唱會爆雷live文我支持板主 12/16 20:33
hyri14 : 群的立場,個人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售票演唱會可以開 12/16 20:33
hyri14 : live文,但如果是有公開轉播的演唱會就覺得ok。(抱 12/16 20:33
hyri14 : 歉想說的話要長不長要短不短的,覺得回文有點尷尬X 12/16 20:33
hyri14 : D還是就推文好了) 12/16 20:33
tatarano : pdf有現有板規跟新板規的對比啊 12/16 20:34
Kammy040407 : 同樓上hy大想法 12/16 20:34
mahole : 手機開不了pdf所以是自己看內文的,沒注意到以前就` 12/16 20:35
mahole : 有,因爲我自己都打藝名,沒注意過暱稱的部份 12/16 20:38
kimiBOKU : 關於「泰泰、希望、ChimChim、NOCHU」等成員之間互 12/16 20:39
kimiBOKU : 相或自我的稱呼,是基於他們之間的感情才有的親暱稱 12/16 20:39
kimiBOKU : 呼,因為是飯對於他們與他們之間的感情並不相同,還 12/16 20:39
kimiBOKU : 是以本名或藝名稱呼他們會比較好。 12/16 20:40
iamwinie : 推 kimiBOKU大! 覺得用本名或藝名稱呼他們比較好!! 12/16 20:57
iamwinie : 畢竟暱稱是成員之間的稱呼,並不是飯與他們之間~ 12/16 20:57
iamwinie : 推hyri14大!覺得小道要控管,涉及家人的覺得不要討 12/16 21:02
iamwinie : 論比較好,還有演唱會文,贊同板主,都去現場了,為 12/16 21:02
iamwinie : 何不好好看演唱會呢?都花了錢跟時間買到票了,好好 12/16 21:04
iamwinie : 享受當下很難嗎?心得文有地方可以讓大家一起吶喊阿! 12/16 21:04
iamwinie : 再看演唱會的當下,看到一堆人拿手機錄影,覺得實在 12/16 21:04
iamwinie : 很難過,防彈們也是想好好的看台下的大家,而不是一 12/16 21:05
iamwinie : 堆手機啊!!!! 12/16 21:05
weihigh : 管控小道+1,家人部分如果要討論的話,覺得 12/16 21:09
weihigh : 可以限制在公開SNS就好,例如田哥 12/16 21:10
weihigh : 跟號錫姐姐IG這樣 12/16 21:10
s9250620 : 首先感謝新板主群在上任後一個月就火速推出板規討 12/16 21:11
s9250620 : 論!以下是個人看法:「巧遇」的部分,我個人是希 12/16 21:11
s9250620 : 望不要開放私人行程巧遇的討論,這部分同kimi大的 12/16 21:11
s9250620 : 看法,如果想要分享可以去臉書社團或是Dcard等平台 12/16 21:11
s9250620 : ,一定會有更多迴響。也很支持有海外場討論文,之 12/16 21:11
s9250620 : 後如果有需要參考的東西也會比較好找。另外小道的 12/16 21:11
s9250620 : 部分是傾向2,家人畢竟不是公眾人物。最後是演唱會 12/16 21:11
s9250620 : 爆雷文也是同板主意見,真心不懂為什麼人都在現場了 12/16 21:11
s9250620 : ,還不好好看看真的人要一直低頭滑手機。想法亂糟糟 12/16 21:11
s9250620 : ,希望不會佔用大家太多版面。 12/16 21:11
s9250620 : 我覺得家人公開的sns,如果提及防彈的就可以討論( 12/16 21:13
s9250620 : 例田哥哥、號錫姐姐的公開帳號)私人的部分就不必了 12/16 21:13
s9250620 : ,那畢竟是私生活的一部分。 12/16 21:13
lafee : 不好意思,一直有個小疑問和不太理解的地方,BV和CH 12/16 21:16
lafee : +不也是付費影音嗎,為什麼卻可以開live文呢,而官 12/16 21:16
lafee : 咖內容卻好像比較嚴格禁止@@ 12/16 21:16
yctjjk : 我有個疑問,我去問好了 台灣場跟海外場不是一樣都 12/16 21:17
yctjjk : 是演唱會討論嗎@@一個可以另一個不行這樣不會有點 12/16 21:17
yctjjk : 怪? 12/16 21:17
amorneo : yct大,海外場的討論文是指情報討論,不是演唱會內 12/16 21:17
amorneo : 容討論~ 12/16 21:17
votca : 官咖內容本來就禁止外流喔~ 12/16 21:20
yctjjk : 情報討論是指哪方面的討論呢? 12/16 21:21
ps123cd0477 : yct大,像是揪人群組,非演唱會表演內容的討論喔~ 12/16 21:23
amorneo : 購票資訊、展場周邊資訊、機票資訊等討論~其實現在 12/16 21:23
amorneo : 大多會出現在閒聊文,想說有個集中的地方,下一次 12/16 21:24
amorneo : 巡迴可以去找以前的來看這樣~ 12/16 21:24
amorneo : 最後一段有舉例呦~~ 12/16 21:24
samanthasama: 1-8.(3)的例子我覺得除了第三個以外都不要比較好 12/16 21:25
samanthasama: 耶 1讓人懷疑真實性 2因為有了照片所以有了真實性但 12/16 21:25
samanthasama: 是他們卻沒了隱私 12/16 21:25
yctjjk : 了解了!謝謝兩位 12/16 21:25
blauXaoi : 我也覺得分租房間還好 這次台灣的演唱會分房間跟分 12/16 21:29
blauXaoi : 車錢這個滿幫助大家的 版主說的海外資訊討論文不錯 12/16 21:29
hyri14 : 嗯...BV和ch+的確也像lafee大說的一樣是付費內容, 12/16 21:29
hyri14 : 其實我覺得將來若要禁止發文討論也是無可厚非,至 12/16 21:29
hyri14 : 於官咖內容禁止外流則是bighit一直以來的規定,我 12/16 21:29
hyri14 : 認為BTS板跟隨經紀公司設的規則制定板規這一點是 12/16 21:29
hyri14 : 沒有問題的 12/16 21:29
s9250620 : 同sama大的看法,應該是說如果是店家有把簽名掛出 12/16 21:31
s9250620 : 來或者po自己的官網粉絲團就是公開狀態,才可以討 12/16 21:31
s9250620 : 論。 12/16 21:31
lafee : 感謝h大回答,原來是公司本來就禁止,因為我不會加 12/16 21:34
lafee : 官咖所以不了解~ 12/16 21:34
votca : 分租房間有分一起分租跟租好了再來找人分錢~我想板 12/16 21:36
votca : 主舉例的意思應該是指後者喔 12/16 21:36
amorneo : 沒錯~前者不禁止、後者禁止,因為那是轉讓的一種 12/16 21:37
blauXaoi : 原來如此!感謝回答~ 12/16 21:55
改個錯字* ※ 編輯: amorneo (1.160.92.168), 12/16/2018 22:20:00
siho1026 : 推板主用心整理出來讓大家討論 12/16 22:19
kimiBOKU : 轉讓的部分可能有脫飯、收集小卡、抽見面會等諸多 12/16 22:39
kimiBOKU : 原因,尤其回歸期間會較多轉讓文。而回歸期間成員 12/16 22:39
kimiBOKU : 們消息更新很快,因此覺得能以第二種為主以維持板 12/16 22:40
kimiBOKU : 面整潔。第一種則可結合運用,但希望能增加「讓出 12/16 22:40
kimiBOKU : 後須刪除文章」的規定,畢竟讓出後的文留在板上也 12/16 22:40
kimiBOKU : 沒什麼意義,板上目前將近一百篇轉讓文,但其實很 12/16 22:40
kimiBOKU : 多都已讓出了,留著反而占版面。 12/16 22:41
kimiBOKU : 小道的部分覺得第一種方法較佳。討論家人的話僅限 12/16 22:56
kimiBOKU : 於「成員們自己提到或提過的內容」以及「家人們的 12/16 22:56
kimiBOKU : 公開SNS談及成員們時」這兩點會比較好,剩下的都 12/16 22:56
kimiBOKU : 不要過度討論。前者沒有消息來源就算小道了,後者 12/16 22:56
kimiBOKU : 雖是成員們的家人但也非公眾人物,還是要尊重他們 12/16 22:57
kimiBOKU : 的隱私權。至於誹聞太具爭議性質,除了「官方發表 12/16 22:57
kimiBOKU : 聲明」的情況外,其餘完全不要討論較好。 12/16 22:57
yenchenwei : 我想問轉讓的聯絡方式是不是發文先限於站內信,信件 12/16 23:03
yenchenwei : 中討論要採取什麼聯絡方式就依照雙方,若直接公開手 12/16 23:04
sodavoxyi : 關於影音分類這點我有點建議,原有的像是防彈BOMB因 12/16 23:04
sodavoxyi : 為後面標題太長,所以我發文的時候不會加[],現行板 12/16 23:04
sodavoxyi : 規新增後可能會導致標題過長而不好搜尋,請問是否可 12/16 23:04
sodavoxyi : 以像原定那樣除了BOMB之外其他的加上[],而BOMB就依 12/16 23:04
sodavoxyi : 照原有的不加呢? 12/16 23:04
yenchenwei : 機是否不太合適?還有若同一物品初次發文未售出,是 12/16 23:05
yenchenwei : 否還要在站內板主,或是要限制初次發文後多久才可再 12/16 23:06
yenchenwei : 次發轉讓文 12/16 23:06
amorneo : yen大,手機那個是指可以直接打「手機」然後站內信 12/16 23:13
amorneo : 要手機號碼的意思XD 12/16 23:13
amorneo : 聯絡方式的部分只是舉例,大家一開始應該都是先用 12/16 23:13
amorneo : 站內信回覆居多~ 12/16 23:14
amorneo : soda大,我有在想如果改成[BOMB]這樣呢? 標題長度 12/16 23:15
amorneo : 應該不會影響搜尋? 12/16 23:15
yenchenwei : 好 謝謝解答 想說這麼直接好嗎XDDDDD 12/16 23:18
sodavoxyi : 改成[BOMB]有比較好~因為有時候手機發文標題沒辦法 12/16 23:27
sodavoxyi : 全部顯示完整標題 所以手機版搜尋沒辦法找到關鍵字X 12/16 23:27
sodavoxyi : D 12/16 23:27
kimiBOKU : 轉讓的格式部分,寄送方式及聯絡方式可能要補上「舉 12/16 23:37
kimiBOKU : 例」,剛剛看也跟yen大一樣誤會了XD 怕有人會誤會直 12/16 23:37
kimiBOKU : 接將手機或其他聯絡訊息打在文章中。聯絡的話先限制 12/16 23:37
kimiBOKU : 「站內信」可讓轉讓的範圍限制在PTT內,發生糾紛時 12/16 23:38
kimiBOKU : ,因為有站上ID也較好處理。 12/16 23:38
kimiBOKU : 演唱會的部分完全同意板主們的看法。這次看心得好多 12/16 23:42
kimiBOKU : 人站搖滾區都被高舉手機的人影響產生困擾。希望至少 12/16 23:42
kimiBOKU : 在防彈板,能去演唱會的人都能好好享受當下,不能前 12/16 23:42
kimiBOKU : 往的人都能尊重現場觀眾及表演者。也希望讓板主的板 12/16 23:42
kimiBOKU : 務負擔較不沉重。 12/16 23:43
howornot : 推版務討論。小道1方案 然後覺得不需要演唱會live文 12/16 23:48
stikea : 同讓認為小道消息中的私人行程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放上 12/16 23:58
stikea : 來,杜絕私生飯行為。另外要加上親友的公開SNS,應 12/16 23:58
stikea : 該是可以放上來的~小道規範裡面並沒有提及 12/16 23:58
amorneo : 親友公開的sns部分,在最後隱私投票那邊有提到~ 12/17 00:09
s9250620 : 我也覺得防彈bomb的影片可以只保留bomb,剛剛試著 12/17 08:08
s9250620 : 用手機搜尋標題後段,同一篇文不一定每次都會出現。 12/17 08:08
s9250620 : 另外影音、新聞或翻譯等官方消息的文,希望可以增加 12/17 08:08
s9250620 : 「在內文開頭重貼完整標題」,雖然標題可以打蠻長 12/17 08:08
s9250620 : 的,但有時用電腦閱讀還是會看不到完整標題。我不 12/17 08:09
s9250620 : 太確定是我個人問題,還是本來就會這樣。現行的已經 12/17 08:09
s9250620 : 有大多數板友po文都是這樣做,但還是希望可以做個 12/17 08:09
s9250620 : 提醒。謝謝。 12/17 08:09
highjinna : 不需演唱會live文+1,結束後發心得文就好 12/17 08:19
chimchim1013: 不需演唱會live文+1,同kimi大 12/17 09:40
baram1217 : 推板務討論,小道1方案比較好,不需要演唱會live文 12/17 09:59
kimiBOKU : 關於轉讓文,如果被消息洗到很上面,其實也很難讓人 12/17 10:47
kimiBOKU : 看到,也較少人會去找非常久遠的轉讓文洽詢。加上有 12/17 10:47
kimiBOKU : 時同ID的轉讓消息其實可能同時公布於PTT及其他網 12/17 10:47
kimiBOKU : 站,除了站內讓出外,偶爾也會遇到在其他網站讓出但 12/17 10:48
kimiBOKU : 板上文章未刪除的問題。因此覺得可以規定如下:「 12/17 10:48
kimiBOKU : 壹、板上每篇轉讓文須相隔XX篇(方法二); 12/17 10:48
kimiBOKU : 貳、一旦讓出後(不限板上,只要交易完成,商品不在 12/17 10:48
kimiBOKU :   手邊)須自刪文; 12/17 10:48
kimiBOKU : 參、板上轉讓文每隔X月(例:現在12月,刪除8月以 12/17 10:48
kimiBOKU :   前,保留9月以後)將會由板主統一刪除,如仍有 12/17 10:48
kimiBOKU :   讓需求,則可經重審,依其他規定再次PO文。」 12/17 10:49
kimiBOKU : 如此是否既能讓版面較為乾淨,也能讓急有轉讓需求 12/17 10:49
kimiBOKU : 的板友們的消息可見度提高呢? 12/17 10:49
kimiBOKU : 規定貳除了能使版面乾淨,減少文章屍體,也能避免 12/17 11:00
kimiBOKU : 讓很想找到商品的板友們一直吃閉門羹(詢問後發現 12/17 11:01
kimiBOKU : 早讓出,甚至寄信後完全收不到回應)。相信如果有 12/17 11:01
kimiBOKU : 此規定大部分板友們都會遵守,若有想收購的板友們 12/17 11:01
kimiBOKU : 遇到上述狀況,則可依據此條板規檢舉(未來新板規 12/17 11:01
kimiBOKU : 實行後)讓出後仍不刪文的人。 12/17 11:01
mi40828 : 不需要演唱會live文+1,但覺得可以有巡迴資訊整理文 12/17 13:10
mi40828 : ,不然閒聊文常常會看到重複的問題,但其實問問題的 12/17 13:10
mi40828 : 人要爬文也沒那麼方便,有整理文日後查詢也比較容易 12/17 13:10
koukuco : 轉讓文投2,當時大家不滿也是因為太多轉讓文佔據版 12/18 00:10
koukuco : 面,所以以能維持版面清潔最重要 12/18 00:10
koukuco : 可討論家人公開sns,但其餘私人消息及緋聞不討論, 12/18 00:11
koukuco : 除非官方也出面說明 12/18 00:11
koukuco : 同意暱稱是成員間因為夠親密才能使用,不代表粉絲 12/18 00:12
koukuco : 也可以 12/18 00:12
koukuco : 不同意有證據例如照片就可以討論巧遇,只要官方沒 12/18 00:15
koukuco : 公佈那就是他們的私人行程,光是拍照這個行為就是 12/18 00:15
koukuco : 在打擾他們可能難得的休息時間了,他們也是需要一 12/18 00:15
koukuco : 個沒有攝影機的時間,而且有可能拍照的還是私生, 12/18 00:15
koukuco : 因此覺得除了官方公佈的行程外其餘巧遇都不得討論 12/18 00:16
koukuco : 然後同意也海外閒聊文,只可討論演唱會內容以外的 12/18 00:17
koukuco : 事項,不然一般閒聊文都被佔據也很亂 12/18 00:17
koukuco : 最後演唱會閒聊文理解並同意禁止,但如我之前站內 12/18 00:20
koukuco : 信所說,同為需要花錢觀看的ch+、BV跟prom party那 12/18 00:20
koukuco : 一類的影音文不也有一樣的版權爭議嗎,覺得要禁止 12/18 00:20
koukuco : 演唱會閒聊文的話同等是否也要禁止這一類的影音文 12/18 00:20
koukuco : 呢?因為沒有打在版務討論的內文裡面所以在此再次 12/18 00:20
koukuco : 提出 12/18 00:20
tiktok : 我覺得CH+跟bin boyage這類的付費節目收看性質與演 12/18 00:50
tiktok : 唱會不同,你有可能邊看節目邊與板友一起吶喊一起 12/18 00:50
tiktok : 撒花,節目可以暫停,可以回放,但演唱會不行,看演 12/18 00:50
tiktok : 唱會就該好好享受當下。而付費節目與演唱會都同受 12/18 00:50
tiktok : 版權規範啊! 12/18 00:50
tatarano : 我也覺得不太一樣,ch+ BV等連結雖然擺在那裡,但沒 12/18 00:54
tatarano : 有購買就算點進去也沒有辦法觀看,推文文字部分爆雷 12/18 00:54
tatarano : 的版權問題還好,畢竟板上也沒有禁止演唱會心得文, 12/18 00:54
tatarano : 其實跟ch+推文我覺得是類似的狀況。演唱會live文看 12/18 00:54
tatarano : 起來板主反對的點在於1.看演唱會期間好好看、尊重台 12/18 00:54
tatarano : 上。2.沒在場內看的話看什麼live?這個才是有版權問 12/18 00:54
tatarano : 題的地方。 12/18 00:54
GP1028 : 我也覺得不需要演唱會live文,另外付費內容卻開live 12/18 01:34
GP1028 : 文真的相當詭異.... 12/18 01:34
koukuco : 同上面t大所言,我會贊同不開演唱會文主要的理由是 12/18 01:47
koukuco : 第二點,也經常看到版主說不要爆演唱會的雷,就是 12/18 01:47
koukuco : 不能討論演唱會的任何內容,但是付費節目底下經常 12/18 01:47
koukuco : 提到節目內容,尤其是live更明顯,反而是允許的, 12/18 01:47
koukuco : 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12/18 01:47
koukuco : 這跟付費節目影音文的連結沒買的人點進去看沒有關 12/18 01:49
koukuco : 係,演唱會文也沒有連結可以點進去啊,禁止的理由 12/18 01:49
koukuco : 主要不是怕有人文字轉播跟內容會涉及版權嗎?因此 12/18 01:49
koukuco : 我覺得付費節目影音文也是一樣的狀況 12/18 01:49
airkuma1004 : 我同意TA大的說法,我覺得大家在ch+跟vlive+的推文 12/18 02:03
airkuma1004 : 比較偏向心得,不是文字轉播,所以沒有買節目的人 12/18 02:03
airkuma1004 : 應該真的看不懂。因為我有買BV3,看到有人跟我看到 12/18 02:03
airkuma1004 : 一樣萌點的時候就超有共鳴;但我之前沒有買ch+,所 12/18 02:03
airkuma1004 : 以像是跑彈的幕後,我就看不懂推文在寫什麼,反而會 12/18 02:03
airkuma1004 : 想去買來看。 12/18 02:03
nyonnolis : 推用心的板主群~小道投選項1 12/18 05:06
kimiBOKU : BV及CH+的內容也是付費者才具有觀看資格,因此開 12/18 08:38
kimiBOKU : LIVE文確實有疑慮存在。不過像tiktok大和airkuma大 12/18 08:38
kimiBOKU : 所說的一樣,這些付費節目與演唱會不同的地方在於 12/18 08:38
kimiBOKU : 它們是「預錄性質,且沒有時效性」。演唱會是某時 12/18 08:38
kimiBOKU : 某刻的現場表演,像LYT走遍多處,但每場的內容都 12/18 08:39
kimiBOKU : 不盡相同,演唱會是具有時效性的,只有買票進場才能 12/18 08:39
kimiBOKU : 享受曲目、氛圍及表演者流露的感情與真心。因此演唱 12/18 08:39
kimiBOKU : 會限制不開LIVE文,除了尊重版權及現場觀眾外,更多 12/18 08:39
kimiBOKU : 的是希望大家專心純粹地用眼睛記錄珍貴的當下,結 12/18 08:39
kimiBOKU : 束後若想吶喊自然可以用心得的形式分享。相比之下, 12/18 08:40
kimiBOKU : 這些付費節目是早已拍攝好並擺在那的,每個人都能 12/18 08:40
kimiBOKU : 「隨時付費購買並觀賞」。當然,即便稱為直播,卻 12/18 08:40
kimiBOKU : 不是每個人都馬上收看,不立即收看也沒關係,晚兩三 12/18 08:40
kimiBOKU : 天再欣賞內容也是與首播一模一樣的。因此BV及CH+的 12/18 08:41
kimiBOKU : LIVE文其實更偏向於「影音集體心得文」,大家在底下 12/18 08:41
kimiBOKU : 或是邊看邊吶喊,或是暫停下來乃至看完後分享等,前 12/18 08:41
kimiBOKU : 提是都得遵守「影音、照片、截圖不外流的規定」。 12/18 08:41
kimiBOKU : 而未購買節目的人,並不會因為得到大家的文字描述這 12/18 08:42
kimiBOKU : 件事對付費觀眾造成困擾(演唱會得到文字描述,要 12/18 08:42
kimiBOKU : 麼是來自場內觀眾的手機,要麼是非法片源),也不會 12/18 08:42
kimiBOKU : 因此透徹了解影音內容,甚至可能因為大家的文字被 12/18 08:42
kimiBOKU : 「推坑」,一起打開VLIVE購買節目收看了。就如上所 12/18 08:43
kimiBOKU : 述,因不具時效性,即便在節目播畢後才購買所欣賞 12/18 08:43
kimiBOKU : 的內容也與大家沒有不同。 12/18 08:43
abopj80 : 推kimi大 12/18 09:08
kimiBOKU : 但這麼說並不是要忽視疑慮,疑慮是確實存在的。若真 12/18 09:35
kimiBOKU : 的要禁止CH+ LIVE文其實也是沒錯的。會開LIVE主要是 12/18 09:35
kimiBOKU : 為了告知大家直播消息,並且提供大家「共同欣賞」的 12/18 09:36
kimiBOKU : 地方。獨居或身邊只有自己一個阿米時,有個平台能與 12/18 09:36
kimiBOKU : 眾米一起撒花討論較不孤單,甚至很歡樂感動。(但前 12/18 09:36
kimiBOKU : 提是符合上述非時效性,演唱會或電影院的當下並不行 12/18 09:36
kimiBOKU : 。)雖然稱作LIVE文,但如果真的出現「逐時以文字回 12/18 09:36
kimiBOKU : 報內容」的推文也是不行的。例:「現在某某做什麼了 12/18 09:36
kimiBOKU : 然後某某怎樣了,接下來他們去了哪……」這種「大量 12/18 09:36
kimiBOKU : 連續」推文的話,就觸犯板主所說的「過度討論」了。 12/18 09:36
kimiBOKU : 目前似乎還沒看到這樣的狀況?大部分都是針對某些點 12/18 09:37
kimiBOKU : 分享吶喊而已,因此還合乎範圍。若要限制LIVE文的話 12/18 09:37
kimiBOKU : ,也能如演唱會方式,鼓勵大家看完節目後發完整的心 12/18 09:37
kimiBOKU : 得文。然而BV這種完整節目可能較好描述,CH+的幕後 12/18 09:37
kimiBOKU : 花絮就較難整理及維持板上版面整潔了。 12/18 09:37
dk156506 : 推kimi大的解說,如果像上次首爾終場有VLIVE這樣的 12/18 12:05
dk156506 : 官方轉播頻道,個人認為LIVE文也是合理的,因為能 12/18 12:06
dk156506 : 預期板友們也是在電腦前看官方授權直播一起討論 12/18 12:06
hazdali : 純文字不涉及影音影像轉播的live文無論是演唱會還是 12/18 17:28
hazdali : BV等付費節目和版權沒甚麼關係吧,我個人覺得這不是 12/18 17:28
hazdali : 主要的問題(有了解版權這塊的人可以再糾正)。我覺得 12/18 17:28
hazdali : 不用演唱會live文就是可以參與討論的人應該都是在現 12/18 17:29
hazdali : 場的人,那這個live文是鼓勵大家低頭划手機嗎@@不開 12/18 17:29
hazdali : 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好好享受演唱會啊啊啊!!這不是在家 12/18 17:29
hazdali : 裡看轉播所以需要有個共同live文可以討論、灑花,既 12/18 17:29
hazdali : 然在現場就好好投入吧。而且就算有非常非常激動的 12/18 17:30
hazdali : 心情很想立刻分享,不暴雷的情況下還是有置底閒聊文 12/18 17:30
pfyvs : 先蓋掉。 12/18 20:03
s9250620 : 非常喜歡kimiBOKU大的說法 12/18 21:14
s9250620 : 我覺得分析的蠻好的 12/18 21:14
biglittlepig: 推kimi大 12/18 22:50
謝謝大家的踴躍討論~ 這兩天在推文內都先以解釋大家對於條款的疑惑為主,有爭議的點都沒有表示立場, 是希望可以看到更多板友的意見。 1. 暱稱部分:新版板規與現有板規是相同的,所以暱稱部分並沒有變得更嚴格,只是 維持原有的板規。 2. 巧遇部分:由於前任板主之前的立場是推特上的巧遇文是可以討論的,所以這邊先 做這樣的舉例,但看起來目前有發聲的板友皆認為有私生的疑慮,這點 我們可以再討論看看是直接禁止或是投票進行表決。 3. 分租房間:1-11 (2)的舉例,指的是先租好再找人分,這點有轉讓或團購的疑慮, 所以是禁止的。但如果是想要上來揪人一起去看演唱會、一起住,那是 不違反板規的,這也是新增的演唱會情報討論文想提供的其中一個功能。 4. 家人相關小道:目前看起來是支持選項2與選項3的都有,所以這個部分就是維持原 有的方向—投票表決。 5. 轉讓相關:除了我們所提供的兩個方向(每人每XX日限定一篇、需與上篇轉讓文間 隔XX篇)之外,也有板友認為可定期刪除板上的轉讓文以維持版面上的 整潔。 6. 版權問題:針對演唱會與BV、ch+的版權問題很抱歉板主群一開始沒有回答,一部 分是還在組織句子,另外一部分也想看看更多板友的意見與看法後再出 來說說我們的看法。 首先是對於這兩者之間板規對於版權的維護部分不同的疑慮。BV、ch+ 等的live文可以推文討論吶喊、為何演唱會不行?事實上,演唱會是可 以討論吶喊的,這部分並沒有受到板規的禁止,甚至比BV或是ch+還要更 寬鬆,只是演唱會部分目前僅限於心得文內。比起像BV或ch+那種有專門 文集中吶喊,演唱會的部分板主群更傾向鼓勵大家發心得文,而心得文 鉅細靡遺的程度相信是更甚於BV、ch+等live文下的推文的,因此對於這 兩者之間「文字敘述」上的版權差異其實是不存在的。 那為何不發爆雷閒聊文、也許有的人只想吶喊幾句,不想寫心得? 不論是以板友或是板主的身分,我們都是希望板上可以熱鬧一些的。這 次的心得文徵文活動我們很高興看到很多平時不常見的帳號出現,也在 心得文內看到很多自己沒注意到的地方、有了更多的想法與感動。如果 有了演唱會爆雷閒聊文,心得文的數量會不會下降、大家會不會更傾向 去吼個幾聲、推完文就算了?這是無法預計的,但我們悲觀的認為會。 那那些真的不想寫心得文又很想吶喊的怎麼辦? 我們希望因為沒有演唱會爆雷閒聊文讓他們吶喊,他們就會去看別人的 心得文,也許看到類似的想法或是同樣的萌點他們會願意在心得文下動 手推個文,給予願意寫心得文的板友一些鼓勵。 另外其實不只演唱會的雷,BV跟ch+的雷其實我們也希望大家僅侷限在 當篇文章內就好,也要注意不要過度討論的問題,不要不小心在置底閒 聊文推文內雷到其他還沒觀看的板友。 以上是我們對於演唱會爆雷閒聊文(非演唱會LIVE文)的看法,希望能 解答大家的疑慮。 非常感謝大家參與討論~目前是希望可以在下週前整理出所有需要投票的項目,預計 在年底前進行板規相關的投票。所以對於板規方向有任何想法的人,希望可以儘早提 出~ ※ 編輯: amorneo (36.224.193.131), 12/18/2018 23:27:15
chiman : 希望轉讓文有時間性限制,除了原有的選項外,固定 12/19 01:20
chiman : 可以發文的日期也是可以考慮的選項,例如轉讓只能在 12/19 01:21
chiman : 過審核後一星期中的某一天發文,這樣就不會每天有 12/19 01:23
chiman : 轉讓文,相關發文也會比較集中 12/19 01:24
s9250620 : 感謝板主釋疑 12/19 08:25
jncccn : 看錯 但這也太便宜XD 12/22 00:35
balloonfishs: 但是有65cm的抱枕,那時候雙12還有打折,折完似乎三 12/24 20:30
balloonfishs: 千初而已~ 12/2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