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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查了十一月中申請的育兒津貼 到了1/5尚未收到津貼 由於太太去年在大陸外派 10月才返台待產 所以打電話到平鎮區公所詢問 平鎮區公所回覆因有一方居住未達183天 所以市政府社會局予以駁回 詢問該負責人員居住日起算方式 一開始回答說從次年一月一日開始起算 後來又說是從小孩出生後申請補助開始起算 電話掛了之後越想越不對勁 這樣怎麼算都很怪 又打了一通電話到桃園市社會局 這邊回答就出乎意料之外了 本來只是要確認183天起算日期 方便之後時間到可以申覆 結果承辦人員說 只要父母雙方設籍滿一年以上 市府有特別開放 父母任一方外派 但一方居住達183天以上即可申請 但需要另外填寫因公外派證明書 由公司填寫並蓋大小章證明 另外再填寫育兒津貼申復書 重新送件即可 比之前只要一方外派就要返台半年之後才能申請人性化多了 半年可以請領18000 對於父母壓力減輕不無小補啊 提供給桃園市有相同困擾的父母們參考喔 ※ 引述《ginger14 (ginger)》之銘言: : 我兒今年二月底出生,原本很歡喜的可以申請桃園育兒津貼及內政部的育兒津貼,前些日 : 子申請單下來,桃園市的育兒津貼申請失敗,原因是我先生未在台灣居住183天以上,先 : 生雖然被外派到國外但我們稅也是都有按時繳啊,寶寶跟我也絕大部分時間都在台灣,唉 : 這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0.63.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51984213.A.262.html
ginger14 : 哈我是原po,上個月有收到市府發來的通知了 01/05 18:52
ginger14 : 估計我先生寫了三封信外加和市府電話溝通兩次有關 01/05 18:53
aibachiu29 : 太棒了!!感謝這個資訊!! 01/06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