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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由於有網友推文與來信指正,因此提出幾個更新的地方以免混淆視聽: 1. 不須到職滿六個月,也能請產檢假。 (詢問勞工局勞條科的答覆) 2. 育嬰留職停薪是父母各自最多能請兩年, 舉例來說: 在寶寶0~2歲時媽媽請二年育嬰,前六個月領育嬰津貼; 爸爸可以接著請2~3歲的一年育嬰,前六個月領育嬰津貼。 3. 如果公司同意,產假也可以分段請。 祝大家請假順利 :) ※ 引述《q82465 (賽亞亭)》之銘言: : 與生產相關的請假權益種類繁多,舉凡從產檢假.安胎假.陪產假.產假到育嬰留職停薪, : 每個規定都各不相同,常讓準爸媽們一頭霧水。因此筆者特別查詢了以下網站的資訊: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將相關法規整理成孕產婦請假相關懶人包~給大家參考哦! : ============================================================== : 圖文表格好讀版: http://q82465.pixnet.net/blog/post/194705104 : ============================================================== : 以下規則以勞工為主,公務員規則不同的地方會特別寫出來。 : 如果有什麼問題也很歡迎大家留言討論哦 :) : 1. 產檢假 : http://imgur.com/RyAQQ1I : 簡單說明: : 產檢假顧名思義是給準媽咪用來產檢的假,有五天的額度。(準爸爸沒有哦!!) : 可以拆成十次的半天來分開請;如果雙方同意,也可以拆成小時來計算。 : 另外公司可以要求你提出證明文件,以免遭到濫請~ : 公務員的叫做產前假,有八天的額度,可以拆成小時來請。 : 給假日數: 5天 : 假期工資: 全薪 : 申請條件: 無 (網友向勞保局勞條科詢問結果) : 規則法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必要時,雇主得要求 : 受僱者提出證明文件。另,產檢假依立法意旨,得以半日為請假為單位(以小時請亦無不 : 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之四: 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 : 保留至分娩後。第一項所定事假、病假、生理假、產前假、陪產假,得以時計。婚假、喪 : 假,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 : 相關問答: : 請問立法院最近三讀通過之生理假、產檢假、陪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之申請條件由任職滿 : 一年修正為任職滿六個月等事項,何時公布正式施行? (2016/01/13) : 無薪休假期間之產檢假、陪產假、安胎休養或產假不受影響 (2016/03/08) : 2. 安胎假 : http://imgur.com/PJoE7Nu : 簡單說明: : 準媽咪如果經醫師判斷須在家休養或是住院安胎,可以請安胎假(等同勞工普通傷病假)。 : 一年內沒超過30天的部分會有半薪。公司可要求診斷證明文件。 : 沒住院的話最多請30天,住院的準媽咪只要兩年內累積請假日數不超過一年即可。 : 公務員的算法不太一樣,會先以病假計算,請完病假事假和特休後須長官核准才能延長 : ... : 給假日數: 未住院者30天,住院者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 假期工資: 30日內半薪,之後無薪 : 申請條件: 任職滿六個月 : 規則法條: :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 : 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 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 : 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之二: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 : 十八日。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 : 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 : 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 3. 陪產假 : http://imgur.com/B2SuMaA : 簡單說明: : 給爸爸陪產用的假! 可以在老婆生產日前後合計15天內,任選5天來請。 : 所以可以避開週六日來請~不一定要連續5日哦! 蠻貼心的!! : 前後合計15天的意思是,假設先生1月10日請了第一天陪產假,老婆1月15日生產, : 那最後一天的陪產假要在1月24日以前請完,不然就沒了~ : 如果老婆不幸流產,只要懷孕超過20週,老公還是可以請5天陪產假好好陪老婆。 : 給假日數: 5天,於配偶分娩當日及其錢後合計15日內任選5天 : 假期工資: 全薪 : 申請條件: 任職滿六個月 : 規則法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另受僱者應於 : 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擇其中5日請假。妊娠20週以上產出胎兒為「 : 分娩」,妊娠20週以下產出胎兒則為「流產」。是故,受僱者之配偶如妊娠已滿20週以上 : ,所產出之胎兒無論死產、活產,受僱者皆可依該法請求陪產假。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之五: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五日, : 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 相關問答: : 受僱者於其配偶流產,是否可請陪產假?(懷孕期間流產,另一半是否有陪產假?) : (2016/01/29) : 孕婦不再落單! 新北推「陪產檢假」 (2014/03/04) : 4. 產假 : http://imgur.com/ygPEHqe : 簡單說明: : 給媽咪準備生產與照顧初生baby的假,含假日有連續8個星期(公務員算法不同,是不含假 : 日42天)。 : 還沒生就可以開始請,不過整個產假期間一定要包含生產當天。 : 但太早請的話,寶貝生出來後的產假剩餘日數就較少,因此何時開始請假需要好好斟酌。 : 若是不幸流產,依懷孕週數也會有不同的給假日數跟工資規定。無薪假或計時員工也有產 : 假喔! : 給假日數: 8星期(懷孕20週以上)/4星期(3個月)/1星期(2個月~3個月)/5日(未滿2個月) : 假期工資: 全薪/全薪/無薪/無薪 : 申請條件: 任職滿六個月 (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 規則法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 : 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 : 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 : 產假五日。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之四: 於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 : 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必要 : 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並以十二日為限,不限一次請畢;流產者,其流產假應扣 : 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 相關問答: : 女性受僱者分娩或流產或人工流產時可請幾天產假?薪資如何計算? (2016/01/29) : 「無薪休假」適逢產假之給薪規定? (2015/04/09) : 時薪制的員工產假期間是否應給工資? (2015/04/29) : 5. 育嬰留職停薪 : http://imgur.com/FajPpaq : 簡單說明: : 在寶寶滿三歲前,爸爸和媽媽"各自"可以請最長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 夫妻輪流請的話,兩人在育嬰留停的前6個月都可以領有勞保投保金額的六成,補貼家用 : (只要在目前公司任職超過六個月,之前總工作時間有達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請津貼。) : 如果已請了一年,此時生了第二胎,則能再請兩年,以最小的孩子受撫育兩年為限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果又懷孕,要先復職才有八週的產假與薪水。 : 給假日數: 以最年幼的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 假期工資: 月投保薪資60%,每1名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 (父母輪流請領可達12個月) : 申請條件: 任職滿六個月且小孩滿三歲之前可以請,但要保險年資滿一年才有六成薪。 : 規則法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 : 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 : 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 就業保險法第11條: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四.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被保 : 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 : 職停薪。 : 就業保險法第19-2條: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停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 : 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 : 最長發給六個月。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母同 : 為被保險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 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一年以上,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 : 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前項津貼,自留職停薪之日起, : 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留職停薪期間未滿六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 : 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以請領一 : 人之津貼為限。夫妻同為本保險被保險人者,在不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之育嬰留職停 : 薪並選擇繼續加保時,得分別請領。 : 例子: : 例1. 只有一個小孩的時候很好懂,媽媽請完6個月換爸爸請6個月,就能拿到總計12個月 : 的六成薪。 : 之後若媽媽或爸爸要繼續請就是無薪的,可以再請一年,以老大名義總共可請兩年 : 例2. 媽媽請完6個月換爸爸,但爸爸請到第3個月的時候生了老二,他繼續把老大的前6個 : 月津貼領完後, : 換媽媽用老二的名義請育嬰假,這樣又可以領到6個月的津貼,領完再換爸爸請6個月。 : 然而,因為育嬰假規定最幼子女最多被撫育兩年,所以等爸爸領完津貼後,只能再請12 : - 3 = 9個月。 : 相關問答: : 夫妻2人撫育未滿3歲子女的育嬰假怎麼請?津貼怎麼領? (2015/10/14) :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勞工可以領年終獎金嗎? (2016/02/04) : ------------------------------------------------------------- : 如果有疏漏之處歡迎補充,謝謝大家~~ -- --------- 全收錄! 所有嬰兒用品一覽表! ---------- <無音樂圖文好讀版> http://q82465.pixnet.net/blog/post/1160456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66.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58265570.A.1BD.html ※ 編輯: q82465 (220.128.66.252), 03/18/2016 09:47:14
echoing : 推認真!另勞保局不會有勞動條件科,應該是地方政 03/18 10:22
echoing : 府的勞動局或勞工局哦! 03/18 10:22
啊啊~我手殘寫錯了!! ※ 編輯: q82465 (220.128.66.252), 03/18/2016 10: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