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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想當初我也面臨一樣的狀況, 台灣的環境真的是很不友善, 我公司人資還派人放風聲要調我部門, 希望我知難而退, 提供給媽咪我的做法參考~ 我在桌上放了勞基法法規、交接清冊, 然後瘋狂的把產檢假、特休、安胎假… 直接全部用到盡(就勤勞點開證明), 然後安胎假接產假(不能資遺孕婦), 產假最後幾天直接請育嬰假半年, 然後等公司資遺我領失業補助, 對了,記得放假把手機關震動唷,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49.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60874240.A.1C5.html
tune : 你幾週請安胎? 04/17 14:31
lalabb : 推!對付這種公司就是要硬起來 04/17 14:48
cleanlemon : 安胎假勞基法好像是給240小時,屬於病假,請安胎假 04/17 16:18
cleanlemon : 中如果生產了會轉換為產假。這種對孕婦不友善的公司 04/17 16:18
cleanlemon : 不用客氣…有假就通通用光 04/17 16:18
celinecc : 請問如果還沒生產公司就要資遣(會給產假的薪水及 04/17 18:23
celinecc : 資遣費)是否來不及請育嬰假? 04/17 18:24
eddashan : 按照法規,只能擇一 04/17 22:06
AndyZer : 請問安胎假接產假,公司如果叫我用產假請呢...... 04/18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