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ren0507 : 呵呵.還真不知道他要告你什麼?陳述交易事實嗎?10/15 15:41
誹謗吧 她自己說的
※ 編輯: Claire29 (223.138.26.158), 10/15/2016 15:41:52
推 iploke : 誇張欸 沒憑沒據告什麼呢~10/15 15:41
→ karen0507 : 誹謗!這更好笑.你只是發文問有沒有其他人有購買過10/15 15:42
因為我有貼她報價給我的畫面給私信媽媽看
※ 編輯: Claire29 (223.138.26.158), 10/15/2016 15:43:32
→ karen0507 : 這樣叫誹謗?10/15 15:42
→ karen0507 : 那不知道他懂不懂什麼叫誣告呢? 科科10/15 15:43
→ karen0507 : 如果是報價畫面.那不就更不是毀謗了嗎? 10/15 15:49
→ karen0507 : 是交易過程事實阿@@" 10/15 15:49
推 snoopy724 : 對話是事實呀!! 哪裡毀謗了 10/15 15:55
推 lisa68 : 只是呈訴事實經過而已,購不成毀謗10/15 15:59
推 Dora0926 : 也太厚臉皮了吧 10/15 16:58
嗯 她馬上確定要告我了 妨害秘密 但這只是其中一條喔(她說的)
不好意思 寫信給我的媽媽們 我真的不方便回了 因為我不確定是不是她請來的
所以 好恐怖喔
※ 編輯: Claire29 (1.173.64.87), 10/15/2016 17:02:11
推 aizawafff : 幫高調衝推數10/15 17:14
謝謝 若她告不成 我再上來分享啦
剛有版友說 通常這種氣焰都很高漲
真的!她說給我機會 我不要
到底是?
※ 編輯: Claire29 (1.173.64.87), 10/15/2016 17:18:32
推 p405 : 那推文高調的她也會跑來吉嗎?(抱女兒發抖 10/15 17:22
推 chrislove051: 哈哈哈哈哈!通常這種動不動就說要吉的要馬就是嚇嚇 10/15 17:35
→ chrislove051: 人,要馬就是完全不懂法。看妳內文,我完全看不出妳10/15 17:35
→ chrislove051: 在描述誰10/15 17:35
不 人家有律師 妨害秘密是說 我把她報價的對話給寫站內信給我的媽媽看 然後沒遮她fb
顯示的圖片(還沒fb帳號欸)
這樣也叫妨害秘密噢 反正他若告我 沒成立 我一定上來分享
※ 編輯: Claire29 (1.173.64.87), 10/15/2016 17:42:36
推 lturtle615 : 誇張欸!這種人真的很厚臉皮!自己騙人還那麼囂張!之 10/15 17:40
→ lturtle615 : 前我一直沒收到提籃(早已過了所謂的7~14天。都一個 10/15 17:40
→ lturtle615 : 月了!),告訴她這樣騙人跟推託出貨日期是不對的, 10/15 17:40
→ lturtle615 : 她還回嗆我,要我仔細閱讀她的賣場公告!然後還要我10/15 17:40
→ lturtle615 : 不要無理取鬧!整個就是超級糟糕的賣家。退錢還超不 10/15 17:40
→ lturtle615 : 乾脆的!被爆出來剛好而已。10/15 17:40
推 aral091381 : 有沒有人能站內一下那人的帳號啊,好怕買到10/15 18:21
推 akane5499 : 我好像跟類似的交易過 不知道同人與否 10/15 18:23
→ akane5499 : 沒收到 退款了10/15 18:24
推 wfsm3333 : 高調10/15 18:42
推 kaiya0110 : 是要吉什麼啦XD 他想跟尿布事件一樣出名嗎10/15 19:10
其實他不想紅
推 okokokya : 推10/15 19:21
推 manuela : 我都不知道這構成哪一條可以告10/15 19:35
推 sweettt : 加油!! (我只寫這兩個字不會被吉吧 XD)10/15 19:36
推 karen0507 : 要吉是嗎?感覺爆料公社有新聞可以看了?科科 10/15 19:45
推 karen0507 : 喔。對了 私信你也不要回了 10/15 19:49
→ karen0507 : 免得被釣魚 10/15 19:49
→ karen0507 : 看你內文完全不知道你在描述誰+110/15 19:51
→ karen0507 : 原發文以及所有回應。你全部先截圖吧10/15 19:51
她說她都截圖握有證據了
→ erwinhsu : 超扯的 敢做不敢當嗎 就是算準媽媽都很忙 才敢這樣10/15 20:23
→ erwinhsu : 搞吧10/15 20:23
推 vills : 這種就不得不幫推10/15 21:10
推 frommars03 : 他報價給你的畫面,你當然有權利提供給其他人啊!你 10/15 21:15
→ frommars03 : 跟賣家沒有簽保密協定,你不需要幫賣家保密,所以你 10/15 21:15
→ frommars03 : 提供賣家的報價給其他人知道,不會構成妨害秘密 10/15 21:15
推 aassddff : 她願意透露律師的名字嗎,我倒想知道是哪個律師跟她10/15 21:42
→ aassddff : 說這構成妨害秘密 10/15 21:42
不知道 但有專用的律師還蠻屌的
後來 我有發現她為什麼要這麼做的原因
基本上 只要跟她吵的人 她會退錢
因為這模式她還想繼續 太吵的不退錢
就會讓這整件事爆出來 她就沒辦法
先讓人匯款給她了
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她會不高興
我說她兒子吃好用好 然後說我又不知道
她過得是什麼樣的生活
這整個模式只能說 她是個人才!
只是心態不可取
※ 編輯: Claire29 (1.173.64.87), 10/15/2016 21:57:24
推 cears : 叫她不要笑死人了,會說這是律師講的話,代表她說10/15 21:48
→ cears : 唬人,不然就是她被律師騙了(要騙她委任XDD) 10/15 21:48
推 anne211087 : 也不算被律師騙啦 反正光是能藉此造成原po心理負擔 10/15 22:05
→ anne211087 : 就已經達到相當目的了 10/15 22:05
推 aassddff : 我認為根本沒有所謂的「律師」存在,否則請她告知 10/15 22:08
→ aassddff : 律師的名字,總不會這也是秘密吧 10/15 22:08
其實我想說原文只是提醒 並沒特別散播是她 她因為有某些擔心 所以才馬上採取這樣的
手段 讓整個火繼續延燒而已
我不知道line跟fb會不會干涉交易糾紛
但奉勸大家再怎麼便宜還是選貨到付款吧 真的!
※ 編輯: Claire29 (1.173.64.87), 10/15/2016 22:19:34
推 er26562002 : 自稱律師吧 笑10/15 22:34
推 sharkimage : 誇張10/15 23:17
推 p405 : 為甚麼原PO在敘述一件事 某媽就立馬跳出來說10/15 23:19
→ p405 : "你說的就是我!我要告你!" 這樣不是很奇怪?10/15 23:20
→ p405 : 這 真的有知名度高到 一講就知道誰嗎?公眾人物?10/15 23:21
→ p405 : 你不跳出來誰知道是你阿...至少很多板媽還沒猜到10/15 23:21
推 lodog : 妨害秘密罪根本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對方唬人機率高10/15 23:34
推 wunyan : 我笑了......這也要告XD幫推10/15 23:35
推 Milktea13 : 他是時間很多嗎?(會被吉嗎?)10/16 00:11
推 lovekiss999 : 幫推10/16 00:29
推 AsamiyaNana : 這麼想出名,那我一定要好好推廣這個佛心賣家(笑10/16 00:54
推 maple0229 : 如果告不成是不是可以反告誣告呀?常聽人家這麼說( 10/16 06:35
→ maple0229 : ?) 10/16 06:35
推 kimihappy : 好想知道是誰! 10/16 06:35
推 maple0229 : 有疑問不能提出來,那消費者權益在哪?而且我看了也 10/16 06:37
→ maple0229 : 不知道是誰 10/16 06:37
推 mo9618 : 看內文完全不知道你在描述誰+1 10/16 08:52
推 konkonlin : 我完全看不出來妳在說誰(疑惑) 10/16 11:29
推 duck0823 : 幫你高調,看了超不爽,最討厭這種永遠都是they的10/16 15:02
→ duck0823 : 錯的人,可惜你不能私信給我們其他的人,真希望他被10/16 15:02
→ duck0823 : 公佈出來10/16 15:02
推 kaiya0110 : 她好像把賣場介紹中的line/FB的ID刪除了,本來有寫10/16 16:36
→ kaiya0110 : 出來欸10/16 16:36
她有些還沒改啊
她會截圖 我也會截啊
該截的我也都截了
她想默默進行這個模式就該謙卑點
不是高聲要告我
順便跟大家說 有個媽媽(寫信給我的)
也就是唯一我傳報價畫面的(就這麼剛好)她有篇文章說她朋友可拿到不錯的價格的某項
商品 有興趣可跟她聊聊
大家再多評估吧
※ 編輯: Claire29 (1.173.90.111), 10/16/2016 17:17:51
版上那位媽媽 如果這麼愛傳話 可以順便告訴他 我也有她提供的帳號及姓名 每個媽媽都
會想給自己的孩子好生活 利用這樣的心態 我覺得不是那麼恰當
但主要還是她太強勢了 賣場上的口氣沒多好 私訊或許也不會太好吧!
再次提醒大家 千萬不要先匯錢就對了
最後 她要告我請便 但是不成立 我一定會上來分享
她自己無後援 要照顧小孩 生活又辛苦 要不要告我 她可以衡量 因為對她來說 沒有比較
有利!
※ 編輯: Claire29 (1.173.66.40), 10/16/2016 18:01:16
推 joanna93 : 好扯 太扯了!!此地無銀三百兩 10/16 18:34
→ chung423 : 好好笑,真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10/17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