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ntplayfire: 此篇正解,要先請完事病假等再請延長病假來安胎,至 05/03 14:23
→ dontplayfire: 於考績雖說不影響,但要看各單位甲等的比例 05/03 14:23
推 foxpig : 產檢假 應為產前假 05/03 14:27
推 nydia0620 : 補充, 公務人員施行細則規定,事、病假合計超過十 05/03 14:32
→ nydia0620 : 四日者,不得考列甲等,所以,進入延長病假,考績一 05/03 14:32
→ nydia0620 : 定是乙等以下。 05/03 14:32
推 hihilove : 進入“以安胎為由”的延長病假 是不能據此理由影響 05/03 14:40
→ hihilove : 考績的 除非長官用別的理由 05/03 14:40
→ szhac : 私校公保,請延長病假安胎到生產,考績丙等...... 05/03 15:57
推 ttshiba : 我想 是不能故意讓安胎假的吃丙 但公務人員既然有 05/03 16:10
→ ttshiba : 輪丙的內規 卻把該年的丙輪給實際上班的人而不是順 05/03 16:10
→ ttshiba : 勢輪給安胎假的人 也說不過去 05/03 16:10
→ namie520 : 如果請安胎假當年生產,考績不佔比例,就看主官想不 05/03 17:56
→ namie520 : 想給了。 05/03 17:56
→ namie520 : 若不是當年生產,就...對考績死心吧! 05/03 17:59
推 GRAPE61 : 當年度延長病假超過六個月以上宜考列丙等 05/03 22:43
推 hoyi : 推這篇。補充一點,生產完之後如果有請假的需求,我 05/03 22:44
→ hoyi : 想應該可以考慮用加班不領加班費、換成補休的方式。 05/03 22:44
→ inrule : 原來公務員延長病假半年都還可有薪水不用扣錢,看在 05/04 01:14
→ inrule : 一般勞工眼裡,感覺是跟18%一樣誇張不合理的福利 05/04 01:14
→ hoyi : 樓上如果是打算來離題討戰的就省省吧。 05/04 01:41
→ hoyi : 安胎的請假與薪資依性平法第15條之3的規定,受各相 05/04 01:52
→ hoyi : 法令規範。當然可以檢討公勞體系不一致,但真的不必 05/04 01:53
→ hoyi : 開口閉口戰公務員於事無補,更不會改善生育環境。 05/04 01:54
推 cutesuper : 我也覺得延長病假有薪水不合理 但這非現職公教立的 05/04 19:02
→ cutesuper : 法 如果不合理 真的歡迎去爭取修改 05/04 19:02
→ inrule : 公務員延長病假有給薪的福利再媽寶版的確離題,原po 05/04 23:50
→ inrule : 原原po該去公務員版問吧,不然才是討戰吧 05/04 23:52
→ inrule : 公務員的福利像是18%是可以修法取消的(當然立委為 05/05 00:08
→ inrule : 選票不一定會這麼做),半年有薪病假這種福利還是低 05/05 00:09
→ inrule : 調點不要到處炫耀吧 05/05 00:10
→ Ai : 是要心理多扭曲 才會覺得原原po在炫耀 05/07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