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len (我愛吉他手^+++++^)
看板BabyMother
標題Re: [寶寶] 0-2歲托育費用補助
時間Sat Dec 23 09:58:31 2017
直接回文比較明顯
若真的如原po所說
104單身、105登記結婚、106申請補助
結果被拿104的所得來評估
應該是評估當下105的所得結果還沒出來
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印象中補助條文是「最近1年」綜合所得核定稅率20%以下......
建議原po可以檢附補助條文跟105年度所得申報文件
向原單位申請復查
證明自己符合資格
另
社會局在核定原po不符資格時
應該會正式來函告知
那只函文上有承辦人員、聯絡方式
及不服裁定時的行政救濟方法
原po可依上頭的說明進行行政救濟
(申請復查)
更幸運一點的
或許打個電話跟原承辦告知你的情況後
他就可以幫你處理了
以上先決假設都是原po 105年的所得稅率未達20%的條件下才可成立哦!
加油吧! 3000元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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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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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vlen (118.161.15.225), 12/23/2017 10:00:29
推 nicebonbon : 105年的綜所稅繳稅案件還在核定中...「申報」和「 12/23 10:33
推 nicebonbon : 核定」不一樣喔... 12/23 10:35
→ avlen : 也對耶!還是以原條文為主,但稅局的核定速度好像沒 12/23 12:50
→ avlen : 那麼快 12/23 12:50
→ avlen : 105年的所得可能要107年以後才能核定了.... 12/23 12:56
推 anny325 : 其實我想說,如果是這樣隔年用合併申報的稅率就領得 12/23 13:28
→ anny325 : 到了啊!也只有第一年沒領到而已。 12/23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