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ngmary : 推你,我也覺得如果真的有疑慮可以點出來說明,而 08/01 13:26
→ yungmary : 不是憑感覺覺得吃不到,人性不喜歡變動,一項新政 08/01 13:26
→ yungmary : 策推行之所以受到阻礙很多都是因為民眾覺得麻煩, 08/01 13:26
→ yungmary : 但大家都不動真的無法改變現況 08/01 13:26
推 dasos : 私下抬價不用納管,出事是政府沒做事~ 08/01 13:28
→ xelysium : 推!不具體指出什麼陷阱,就是製造謠言! 08/01 13:31
→ xelysium : 也無法接受隨便抬價加價 08/01 13:32
※ 編輯: hasayaki (223.137.54.107), 08/01/2018 13:38:18
推 candyhuang : 晚點更新資訊給大家 08/01 13:54
→ TANIALIN : 推,有憑有據,不要只說感覺跟據說 08/01 13:58
推 TANIALIN : 上圖是每人可支配金額,非條文規定每個家庭每年可支 08/01 14:24
→ TANIALIN : 配金額 08/01 14:24
推 betty921 : 唉,保母群都在傳準公共化的壞處,我真的想知道 08/01 20:36
→ betty921 : 到底哪裡壞...差很多錢耶 08/01 20:37
→ betty921 : 除非都沒人加入,不然會從有加入的找最好的 08/01 20:38
推 Misiasuu : 沒準備好就出來貼文章,感覺根本誤會了吧?! 08/01 22:49
推 candyhuang : 這幾天經過大家透過各管道努力的發聲表達,社家署已 08/02 12:16
→ candyhuang : 決定把第七條有關於國家賠償的恐怖條文取消。 08/02 12:16
→ candyhuang : 舊有的6、7、8點已經取消,多了新內容第七條、 本契 08/02 12:16
→ candyhuang : 約自終止之日起,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即行消滅,惟仍 08/02 12:16
→ candyhuang : 須互負相關之保密義務。 08/02 12:16
→ candyhuang : 但定義不清,合約是甲乙雙方訂定~是保母跟政府簽訂 08/02 12:16
→ candyhuang : ,那到底有什麼秘密是應該遵守的,不懂,社家署改口 08/02 12:16
→ candyhuang : 說是跟家長間的秘密,反問可否請政府定義清楚。 08/02 12:16
→ candyhuang : 另外第新版的第六點:乙方同意提供姓名、地區、聯絡 08/02 12:16
→ candyhuang : 電話、托育費用等及其他所需相關基本資料予衛生福利 08/02 12:16
→ candyhuang : 部、甲方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作為「供民眾查詢是否為 08/02 12:16
→ candyhuang : 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提供者及媒合」之用。 08/02 12:16
→ candyhuang : 希望將提供姓名改成提供姓氏,告知社家署此份合約不 08/02 12:16
→ candyhuang : 能違反個資法,政府要求我們提供完整姓名及電話攤在 08/02 12:16
→ candyhuang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 08/02 12:16
→ candyhuang : 目前現行的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也未提供全名僅 08/02 12:17
→ candyhuang : 提供姓氏,但此合約卻要我們提供姓名。 08/02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