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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簽約好的,親友推薦的月嫂突然通知我她身體出問題,無法接工作。要退我訂金。 孩子月底就要退房了耶! 要不是我的準備是月子中心再接月嫂,現在不是馬上哭出來?即便如此產前焦慮都要噴出 來了。這時候我才發現我除了傻傻接受無法上工的退訂之外,其實完全沒有什麼能做的 ......這位月嫂也沒有要幫我找人,幫我轉介什麼的。 (雖然我也知道很多月嫂糾紛都是轉介再轉介轉出來的) 這兩天很緊急的趕快找月嫂,每個報名的我都先要了合約來看 發現好幾個合約裡面都有:工作期間甲方(產婦)縮減工作天數或任意終止合約,乙方(月 嫂)可將簽約金視為解約金不退還。 我確認過,工作幾天算幾天的錢。但如果我對月嫂不滿意要提前解約,簽約金也是就這樣 掰掰了。等於我要付出的是工作的天數+簽約金。我能理解這是月嫂對自己的保障,但想 請問大家對這種條款是怎麼處理? 因為這種條款完全就是對我不利啊!大家有修改過合約,或者看到什麼比較持平的合約 條款嗎? 或者多數的合約大概都長這樣,我就簽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10.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00248426.A.F2B.html ※ 編輯: tuanuu (36.235.110.222 臺灣), 09/16/2020 17:31:34
djenise2002 : 建議可以跟保姆一樣,再簽一張訂金合約,若一個月前 09/16 20:00
djenise2002 : 非健康因素而解約需退還訂金+解約金,若是健康因素 09/16 20:00
djenise2002 : 則退訂金即可,但需出示診斷書。 09/16 20:00
djenise2002 : 妳文中提到的是對月嫂的保障,但合約應該是保障雙 09/16 20:03
djenise2002 : 方,像這樣月嫂說走就走,也對媽媽造成很大的麻煩, 09/16 20:03
djenise2002 : 應該退訂金+解約金,但都應該雙方同意白紙黑字。 09/16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