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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陣子疫情緊張時, 托嬰/幼兒園原則暫停收托問題, 我向衛福部社家署及教育部陳情, 前兩天收到了社家署回覆, 教育部通知轉國教署後目前石沈大海尚無回應… 回覆內容說實在沒有什麼實質幫助XD 不過至少看到說已有在修訂托嬰指引, 也許之後疫情又緊繃再次被迫停托時, (當然希望不要啦…) 能夠更有規範可依循。 ————————————- (以下是社家署回覆) 您於110年7月12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 提及配合中央防疫政策托嬰中心收托建議1節, 茲答復如下: 感謝您的來信。 全國疫情警戒標準至第3級期間, 有關全國托嬰中心原則暫停收托, 但有送托需求家長, 仍得請托嬰中心予以協助。 有關您所建議「跨園整合支援」方式及相關 收費標準一節, 考量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收托年齡層不同, 其照顧需求迴異, 集中照顧具增加移動之感染風險, 尚須審慎研議。 (註:這段顯然他們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不是說要幼兒園和托嬰混合啦~ 是鄰近的幼兒園或托嬰可以各自整合…抱頭) 另嚴重特殊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業於110年2月17日修訂 「托嬰中心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在案, 惟因疫情自5月中旬趨於嚴峻迄今, 該指引有必要重新調整, 故本署刻正研擬托嬰中心防疫管理指引, 俾利恢復收托後據以依循, 併供您參考。 以上答復,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 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 歡迎隨時來電洽詢。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敬復 承辦單位:家庭支持組(發展支持科) 本案連絡人:林家淯 連絡電話:02-26531914 —————————————— (以下是我的陳情原文) 主旨: 有關疫情期間幼兒托育問題 內容: 衛福部社家署長官及人員您們好! 我是目前育有一歲半孩童的家長, 因為三級警戒幼托場所原則上停課後, 雖然有同步宣布, 如家中幼童因父母需工作, 無適當人員可協助照顧, 仍可送至幼兒園接受基本照顧, 但最近看到眾多家長都在反映, 有需求者向園方表示需要送托, 園方會以疫情嚴重(如雙北地區)、 需求人數不足(整個園所只有1、2人需要)不開放, 或是說只能收原先托育人數10%的幼兒, 因此無法再接受托育...等理由, 拒絕家長必要之送托。 而家長可能因工作性質無法在家工作兼顧照顧幼兒, 或是工作場域人力調配困難, 無法於停課期間長期請假在家照顧孩童, 又無其他可幫忙照顧之家人, 導致面臨保住工作vs.照顧小孩二擇一的艱困局面。 我們明白目前幼教老師正逐步接種疫苗, 但全部接種完畢至疫苗產生保護力仍需相當時間, 因此回復正常收托上課上需有更多等待期。 只是家長面臨的工作壓力, 卻因指揮中心宣布「適度鬆綁」 (所謂「微解封」)更加強烈, 雇主因為「微解封」認為疫情趨緩, 將原先分流彈性上班、居家工作等措施取消, 強迫更多父母必須至辦公場所上班, 因此如何落實停課期間的「必要基本托育」, 真的是刻不容緩需要解決的問題! 以我個人試想的方式, 或許可以考量「跨園整合支援」的可行性。 目前不願意收托的托嬰或幼兒園, 也許有需求的人數讓園所覺得開放不敷成本, 也許防疫考量不宜開放到太多的人數, 而造成無法滿足家長的需求。 那是否有可能鄰近的園所整合需求, 假設人數不足的就暫時集中到某園所開放收托, 這樣行政人力成本就比較能平衡; 假設是需求過多要分流 (開放收托每班人數勢必要減低,才能降低染疫風險) 則採取孩子輪流上課, 或是場域不足的問題則可考慮商借國中小校園等等。 至於另一個麻煩的費用問題, 我認為不應該按原先的註冊費和月費收取, 假設有採取跨園整合支援也很難按這樣方式收取, 畢竟每個園所收費標準有所落差, 應該訂定一個暫行的收費標準, 以托育日數逐日計算應該會是比較理想的。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 推行的可行性還需要您們權責機關去統籌規劃, 和責成各地方政府權責單位執行。 想必最近貴部也已收到許多有關托育困擾的陳情, 或許其中也有很多很好的建議, 期待貴部能儘速擬定可行方案並落實, 解決上班族父母托育需求的燃眉之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5.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26833933.A.8B7.html
keizeo : 對雙薪家庭來說 這真的是困擾啊 還好老公這段期間07/21 20:23
keizeo : 都在家上班 不然我也頭痛了07/21 20:23
※ 編輯: jilllue0907 (36.230.13.204 臺灣), 07/22/2021 01: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