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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肆、其他文章相關之規定 二、廣告文 任何意圖可使人知悉其宣傳內容之方式,板主得依主觀判定是否為廣告,對其裁罰。 ※違者,依以下罰則處理   初犯   →刪文+水桶十四日 五、心得文 (1)若為商業相關心得文(包含但不限於產品/旅遊/月嫂/月子中心),需附上 自行購買之產品實物旅遊實景照環境餐點實照至少乙張 ※違者:商業相關心得依廣告條文罰則再加罰水桶30日 【違規文章】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143085 1 9/29 lynn3306 □ [寶寶] 推薦保母(○○市○○區行政大樓附近) 【違規事由】 商業心得分享未依規提供應有資訊 關鍵字以○符號取代 【裁決】 合併水桶44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16.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64463444.A.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