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byMoth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帳號資訊 《ID暱稱》TonyQ (得理饒人) 《經濟狀況》小康 ($22948) 《登入次數》487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367 篇 (退: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3/23/2023 22:10:53 Thu 《上次故鄉》118.161.45.225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13 勝 17 敗 3 和 參選理由 因為覺得板務只有一個人,這板的管理密度又很高, 如果有衝突的時候沒辦法換手協調,很多衝突會很難處理。 作為一個三寶爸爸,我太太是這板的忠實板友, 常常會跟我說媽寶上的媽媽都怎樣怎樣。他儼然成為這裡的同溫層。 這次的事件讓他照三餐跟我魯小抱怨媽寶板的事情,嚴重破壞家庭和諧, 基於讓我太太不要為了板上的衝突生氣,我就拋磚引玉一下, 當然我相信板上還有很多板友應該很有能力接這個板務,我就先跳出來。 管板方針 其實說實在話,在既有板務既有方針下,假設這次是徵選新版務, 這個方針應該是多位板務一起協調。 對我來說,既有方針裡面, 管板方向既有板規其實執行沒有太大問題。 真要說的話,我會希望推動的是全面檢視板規 1. 初犯水桶不超過14天 2. 二犯不超過30天 3. 三犯(含以上)不超過一年 另把所有永久水桶的處分都換成水桶一年,一律不退文。 4. 二犯以上的統計,以上次判決後一年內為限,如果真有人能忍一年再故意違規, 我覺得這麼有心的也就算了啦。 理由是: 1. 看板的存在是為了讓大家進行討論的,當然一定會有人濫用, 但是這種濫用 14/30/365天的水桶,應該也足以喝止。 重點還是讓[不小心踩到的人],不要一踩到就受重傷。 規定是拿來引導大家遵守的,並不是拿來排除不良分子的。 2. 永久水桶是永久的剝奪使用者討論空間,以現在看板都這麼小, ptt這麼少了,我是覺得真的沒什麼必要。 3. 退文算是一種全站式的懲處,而且算是非常重的懲處,基於2 我也覺得沒什麼必要。 其他的部分我覺得既有板規都可以沿用,包括政治文的部分, 我個人是覺得罰太重,不是不能罰。 雖然我還是延續我之前發的板務文的意見, 我覺得該管的是[吵架]、[引戰],這個核心被討厭的要素,不是政治。 其他補充 雖然我曾經參選過,但是我自己真的就是個普通的科技工程師, ptt 18 年的帳號,跟大家一樣就是個普通人。 註冊日期: **/**/2005 00:06:31 Sat (已滿 6*** 天) 其實辭掉所有板務有幾年了, 但我對群組規範、小組規範、看板規範,應該都算是非常熟悉的, 曾經擔任至少五年以上 ptt 看板板務。(smslife 替代役板, soft_job 軟體板...etc) 我也曾經 2010/5 ~ 2012/4 之間擔任幸福生活趣小組長, 組務任命文 #1B-dsPyx (L_HappyLivin) 。 對看板的管理,至少幫忙緩衝,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而大部分時候,我應該就是以潛水為主。 如果還有餘力的話,會希望偶爾可以推動辦徵文活動, 其實我覺得板上的人都很【特別】,經驗很豐富。 這邊很明顯就是很多專家在的地方, 有一些機會鼓勵大家多寫一些自己的感受, 應該是可以讓整個環境都有一點收穫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45.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79582653.A.2D8.html
BigCat : 留個tag 03/23 22:46
kellyliuls : 推 03/23 22:47
ru899 : 很棒 03/23 22:51
Dusha : 推推 03/23 22:55
libear0217 : 推 03/23 23:05
synytc : 感覺很專業 推推 03/23 23:07
btinyworm : 推 03/23 23:07
s66449 : 推 03/23 23:08
tsukili : 推 03/23 23:09
dora1027 : 支持 03/23 23:11
norikko : 推個 03/23 23:17
naoj : 推推 03/23 23:23
forgetsky : 推 03/23 23:25
amano : 看到三寶爸先敬禮 03/23 23:30
swallow0327 : 就擬了 03/23 23:30
paju : 推推 03/23 23:36
※ 編輯: TonyQ (118.161.45.225 臺灣), 03/23/2023 23:43:23
Sourxd : 推 03/23 23:54
julia0291 : 推 03/24 00:06
safe : 推欸 03/24 00:06
sashababie : 推一個 03/24 00:08
hhua : 推推 03/24 00:14
unicjoyce : 推 03/24 00:14
sevenqueen : 推! 03/24 00:15
aw038 : 推,三寶爸無所不在 03/24 00:37
iamis : 推 我也很喜歡媽寶版 03/24 00:39
beautyeye : 推 03/24 00:41
azcookie : 推個 03/24 00:48
nanaling : 推 03/24 00:51
wxygrace : 推 03/24 01:08
sCReT : 工程師就推 03/24 01:15
jilllue0907 : 推Tony大!我覺得如照您想法,現有政治文的條文應修 03/24 02:02
jilllue0907 : 正,就不是「不能提及任何字眼」,而是不得惡意爭吵 03/24 02:02
jilllue0907 : 引戰才是~ 03/24 02:02
我可能會考慮「回應時應避免因政治論述離題引戰」之類的描述。
ghjkl5566 : 不得提任何字眼規範的超嚴,但執行與否卻是看執法者 03/24 03:02
ghjkl5566 : 心情,一整個莫名其妙 03/24 03:02
l98 : 推個,到時投你一票。 03/24 03:41
jnf72727 : 管理版務不容易,加油 03/24 03:47
anidori : 推 03/24 04:00
irisspace : 推推,但是版主真的不好當 03/24 04:16
lolovero : 推 03/24 04:58
pikalin7 : 推,請問能否稍微管制“命名文”啊? 03/24 06:38
板上能有些文章讓版友能簡單的互動,我覺得不是壞事,標題有寫清楚就好。
painterfish : 認同反引戰文跟挑釁的惡意留言,而非政治 03/24 07:09
MikiHoshii : 推 03/24 07:23
quiet93 : 支持,懲罰的概念跟教小孩理念一樣,不應該是罰到 03/24 07:31
quiet93 : 正常使用者失去熱情 03/24 07:31
chaiyujone : 推 03/24 07:51
wm2034 : 推 03/24 08:25
njrmp : 推推~沒想到你居然有三寶 感謝你對國家的貢獻 哈哈 03/24 08:27
spielt : 推 03/24 08:28
njrmp : 加推這句「嚴重影響家庭和諧」 03/24 08:30
njrmp : 我也是狂跟老公抱怨 哈哈哈 03/24 08:30
gina29 : 推 03/24 08:32
lovewinds007: 我覺得業配還是要留著永桶... 03/24 08:34
girlo : 熱心就是個推! 03/24 08:42
cute49871007: 推 03/24 08:52
Asbarla : 時力加油 03/24 08:53
ilovemebc : 推推 03/24 08:59
secret0523 : 推 03/24 09:00
loveywc : 三寶爸媽都是勇者 03/24 09:22
※ 編輯: TonyQ (42.79.143.31 臺灣), 03/24/2023 09:28:59 ※ 編輯: TonyQ (42.79.143.31 臺灣), 03/24/2023 09:35:00
brem : 推推 03/24 09:55
BLUEJOANNE : 推 但我覺得該退就退 其他的都很推 XDD 03/24 10:05
lcdtachibana: 覺得業配應該要留著永桶+1 03/24 10:06
一起回覆,永桶其實在小組判決上蠻容易輸掉的, 很少有規定的絕對性能夠剝奪一個使用者的永久參與權。 如果一年真的不夠,我能接受的上限是三年。
qq76817 : 推推推 03/24 10:19
yuffie : 能別讓某板主繼續獨裁就是推! 03/24 10:23
shiaobobo : 推願意為大家服務~ 03/24 10:27
beautyeye : 葉配永桶+1 03/24 10:36
asd31415926 : 推 03/24 10:38
shanmio : 推 03/24 10:47
hoij79627 : 推 03/24 10:47
sense10936 : 而大部分時候,我應該就是以潛水為主?? 03/24 11:27
(現在的版務除了版務處置外其實也是很少公開發文啦) 版務主要還是值日生的工作,跟有沒有參與版務討論是兩回事。 事實上過度參與版務討論的版務,有時候反而是比較難管理的。XD ※ 編輯: TonyQ (1.163.125.69 臺灣), 03/24/2023 11:32:48
thunder02 : 支持 03/24 11:37
duncan316 : 三寶爸就給推 03/24 12:00
paakoi : 推 也覺得這裡臥虎藏龍期待徵文系列 03/24 12:01
ningko416 : 推 03/24 12:36
xxline : 推一下參選 但是否有政治色彩真的很主觀 才更應該嚴 03/24 13:30
xxline : 格管理 不然大家都在內容偷渡就好了 03/24 13:30
sense10936 : 剛才看了一下公告徵選是24號才開始,你23號就發文了, 03/24 13:55
sense10936 : 這樣是正常的嗎? 03/24 13:55
antyo : 樓上好細心! 03/24 14:03
TonyQ : @sense10936 有報名期間比較不正常一點. 意思到就好 03/24 15:07
KARENPP : 推。但希望業配能永桶,故意亂版能重判 03/24 15:30
faache17 : 支持 03/24 17:31
SimpleMinds : 推 03/24 17:53
ballII : 期待 03/24 18:02
q26766 : 怎麼感覺脾氣好很多 03/24 18:08
ella11080953: 推 03/24 20:40
tseupnpneyi : 不是正不正常的問題,板主已經有寫明參選時間了,到 03/24 20:47
tseupnpneyi : 時報名截止板主到底要不要把你算進來?不算進來又被 03/24 20:47
tseupnpneyi : 大家認為嚴格,算進來又被質疑徵選有瑕疵申訴到組務 03/24 20:47
tseupnpneyi : 。 03/24 20:47
這就考驗板務的智慧囉。
greensdream : 業配永桶+1,有些他版已經桶十年的業配帳號,來媽寶 03/24 20:59
greensdream : 版業配希望也能參考他版一樣桶十年。 03/24 20:59
greensdream : 另外希望業配自己刪文一樣照桶 03/24 20:59
基本上 ptt 是不能把它板懲處帶到本板的(俗稱隔空水桶),這個以前有過判例。 刪文照桶這件事情我覺得沒有問題, 曾經發過文造成違規事實,就可以構成處分標的。
tseupnpneyi : 板主有補充他要卸任了,但要有兩位參選才可以,趕快 03/24 21:09
tseupnpneyi : 再找一位符合資格的人吧 03/24 21:09
按照我理解的遊戲規則, 沒有一定要兩位才能徵選,這是板務自己可以決定的事情。 而且就算他卸任,還是可以到 LifeNewboard 提出連署,只是會需要等三天。 ==== 以下是生活群組的組規,只要板務到組務板申請就好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 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 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由小組長審核有效票數。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 新增之板主需符合登入250且發表100,為通過本站身分認證的使用者。 4. 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 編輯: TonyQ (118.161.45.225 臺灣), 03/24/2023 21:18:26
tseupnpneyi : 你再重新發文別為難板主不是很好嗎?有別的板因為板 03/24 21:15
tseupnpneyi : 主徵選二度瑕疵,二度被小組長判定徵選無效,浪費許 03/24 21:15
tseupnpneyi : 多時間一個板主都沒有 03/24 21:15
這件事情以前就有過前例了其實, 當時 7/24 開始徵選也是給 7/23 發文的人上啊。XD #1Wz24hr9 (BabyMother)
tseupnpneyi : 的確是板主自己規定的,人數不足自己再去爭取連署也 03/24 21:23
tseupnpneyi : 可以。 03/24 21:23
tseupnpneyi : 那應該是沒人申訴吧,有人申訴就麻煩了。 03/24 21:23
通常這種事情會有爭議跟會造成損害的前提是很多人競爭, 如果沒人競爭也沒實質損害的話,很難想像會申訴成立。 不過文都發了,而且徵選期間有表達參選意願就算數了吧。QQ ※ 編輯: TonyQ (118.161.45.225 臺灣), 03/24/2023 21:26:03
ysha : 推推 03/24 21:48
norikko : 以現在這板主的情勒作風,到時候說沒有兩人參選所以 03/24 21:50
norikko : 不算、或你這篇沒在規定期間內發出不算都有可能~~ 03/24 21:50
norikko : 然後他就屁股一拍請辭去XD 03/24 21:50
hoij79627 : 可能會以「由於參選人數太少」所以再來個最終投票 03/24 21:53
tseupnpneyi : 板主照規定做事什麼時候變情勒了,他請辭tony大直接 03/24 22:02
tseupnpneyi : 去發連署文也可以啊 03/24 22:02
l98 : 請辭完還是看組務啦,小組長代管的話依然可以辦徵選 03/24 23:06
l98 : 板主不用去連署。主要還是沒有人要當吧,就看看這幾 03/24 23:06
l98 : 天有沒有其他熱心板友報名徵選啦。 03/24 23:06
c357416 : 業配亂板永桶+1 03/24 23:35
LongQ : 推 03/25 01:01
jollypen : 敬佩三寶爸~感覺很有能力,推推 03/25 07:44
sense10936 : 某n 老是情勒來情勒去一直掛在嘴邊 你要不要出來選? 03/25 08:37
sense10936 : 遊戲規則都訂好了不遵守還能說什麼? 03/25 08:38
norikko : 是是是,規則都訂好了你愛自我審查就去吧XD 03/25 10:30
obfly : 推推 03/25 20:42
weiling93 : 參選推一個,但是既然有規定參選報名日期為何不能 03/25 22:10
weiling93 : 遵守?自己違規就算了還說納入參選名單與否則是考 03/25 22:10
weiling93 : 驗現任版主智慧是何道理?違規則不納入名單天經地義 03/25 22:10
我好像沒這麼說吧,可以不納入我啊。我不會覺得怎樣的。 如果真的沒人要參選,我會再提出連署,這無妨的。 另外提早發文沒有違規吧, 我是在板規允許的範圍內發這篇文的,這我很確定。
weiling93 : 好嗎?又不是黑箱作業不讓你參選。白紙黑字而且也已 03/25 22:10
weiling93 : 公佈在版上卻不遵守難道是寫心酸的嗎? 03/25 22:10
weiling93 : 所以以後版友也可以無視版規、違規不罰?那定版規 03/25 22:11
weiling93 : 的意義何在? 03/25 22:12
定板規的意義要在板規內寫清楚,包括罰則, 要讓板友了解板務要促成的看板目標跟精神, 重要的是這些規範要營造出什麼樣的看板、什麼樣的討論。
weiling93 : 有規則不遵守反而說遵守規定的人情勒、自我審查,真 03/25 22:15
weiling93 : 是令人嘆為觀止 03/25 22:15
我覺得我們對【規則】的認知其實蠻不一樣的, 我就是表達我落實之前的承諾願意參加板務參選。 至於現任板務要用什麼程序遴選,這些都尊重他的管理智慧。 ※ 編輯: TonyQ (1.161.77.36 臺灣), 03/25/2023 22:36:56
weiling93 : 抱歉我用字不精確,先向您說聲對不起。我的意思並 03/25 22:39
weiling93 : 不是說您違反版規,而是未在徵選期間發文。我的疑 03/25 22:39
weiling93 : 問是,既然徵選期間已於甄選文中敘明,為何不能在 03/25 22:39
weiling93 : 甄選日期內發文?若版主將您納入名單,是不是要被 03/25 22:39
weiling93 : 指責與甄選文不符?但若不將您納入名單,則又被別 03/25 22:39
weiling93 : 的版友指責有其他目的才不將您加入。這種父子騎驢 03/25 22:39
weiling93 : 的事情怎麽處理應與智慧無關,而是跟有沒有符合規範 03/25 22:39
weiling93 : 有關。 03/25 22:39
1. 發文的目的單純就是一件事情,跟板友說明如果沒有人要接,我 會願意接任板務,這是落實我自己之前的承諾。 2. 板務的徵選程序真的不是我關心的事情。真的沒有人,我也會發起聯署。 我還是相信這邊人才濟濟,我不會是唯一選擇。 3. 所謂的【指責】正恰恰是因為規定有其【正當性】,每個規定都有 他要達成的目標,這也是為什麼該繪本被水桶一年會引起民情激憤。 但是改成水桶一個月就相對可以接受。 規範跟其要達成的目的是有相依性的。 舉個例子,板務可以說即日起徵求板務,又為什麼要訂立徵選期間呢?   早三個小時發文而不是晚三個小時對於參與的資格差異是什麼呢? 差了三個小時這樣一個候選人就會變成不同的人嗎? 規定的存在是為了讓板友參與這個看板,是為了讓看板討論更有公益, 我是很希望媽寶板的板友們在未來可以有機會一起來思考什麼是更好的看板。 而不只是有規就遵守的階段。 畢竟我們最近經歷的這波風暴就來自於【有規就守】, 但是在精神上我們找不到依循的依據才發生的風暴。 我自己在規定上,也是相對會拉入板友一起參與制定的類型。 一個看板的文化,最好不是由少數人訂立規則, 而是由足夠多的人願意投入時間, 思考什麼是更好的規則,怎麼處理更好的規則。 ※ 編輯: TonyQ (1.161.77.36 臺灣), 03/25/2023 23:07:53
weiling93 : 舉例來說,我們帶孩子參加需要報名的活動,或是家 03/25 23:18
weiling93 : 長自己參加需要報名的活動時,當然就是配合主辦單 03/25 23:18
weiling93 : 位的報名時間進行報名,早於或晚於報名開始/ 截止 03/25 23:18
weiling93 : 日期則不受理,報名不成功,這我相信大家都能接受。 03/25 23:18
weiling93 : 那麼為什麼這樣的想法放在版主甄選這件事不合理? 03/25 23:18
weiling93 : 還要考驗版務智慧? 03/25 23:18
我還是會比較去探詢這些事情背後的精神。 剛好做為辦過很多親子活動的人(大學剛好就是童軍阿K拉做了四年反哺)。 以活動規畫的情況,活動報名時間通常是限時一定時間以前要報名, 理由是超過時間的話,很難事後臨時安排資源, 因為人力跟交通啦等等可能都有總資源的限制, 但是比較少看到嫌太早報名,特別是如果真的缺人的話, 但是我們也有時會看到活動如果員額不足,會延長報名甚至終止之類的情況, 所以報名的【規則】,是看活動的參與踴躍情形有沒有達到目標,去判斷。 活動目的是讓想參加的人,能夠參加。 規則也是為此在不減損公共利益的前提來服務。 這就可以類比回到我所謂規範的精神。
weiling93 : 再說一次,非常謝謝您的幫忙,拋磚引玉參選版主, 03/25 23:18
weiling93 : 但是我覺得我的疑問與版上文化與風氣及規定是否為 03/25 23:18
weiling93 : 少數人訂定等等之類的事情無關,謝謝您的回覆 03/25 23:18
weiling93 : 我相信遵循主辦單位(或是人)的報名時間進行報名是 03/25 23:21
weiling93 : 個普世價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常發生),應該跟 03/25 23:21
weiling93 : 精神層面中無可依循無關才對:) 03/25 23:21
我想表達的就是板務的規則並非絕對的, 我個人比較想遵循的是群組規則,也就是無板務時得連署的規則。 規範的存在固然重要,對於規範的反思亦非常重要。 ※ 編輯: TonyQ (1.161.77.36 臺灣), 03/26/2023 00:36:04
icerainni : 推 03/26 01:29
claire920 : 推 03/26 09:10
sense10936 : 回了一堆,我覺得以後的板可能也很糟.規則可以無視, 03/26 10:29
sense10936 : 板友們可無視板規發文,好像不遵守也不會被罰的感覺. 03/26 10:29
sense10936 : 希望不會發生. 03/26 10:29
規則沒有被無視吧,這篇文章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我支持板務按照規則做他該做的事情。
duckhuai : 支持 tonyq 03/26 12:08
weiling93 : 1. 不在甄選文規定時間內報名,多花的是版主的處理 03/26 12:56
weiling93 : 時間甚至可能再次造成爭議。私以為個人行事不造成 03/26 12:56
weiling93 : 或帶來他人困擾是基本道德,應該不需要辯論。 03/26 12:56
weiling93 : 2. 如同國家選舉一樣,同樣也制定參選報名時間,大 03/26 12:56
weiling93 : 家也並無異議。何以本次版主甄選無法以相同方式論處 03/26 12:56
weiling93 : ?(這部分我相信您十分熟悉,就不在您面前班門弄 03/26 12:56
weiling93 : 斧:)) 03/26 12:56
1. 上屆徵選就讓不在報名時間內的板務上任了, 這種有前例的東西我確實覺得不用辯論。 #1Wz24hr9 (BabyMother) #1W-ZqMXu (BabyMother) #1X1Vg2rY (BabyMother) 2. 雖然我是有一些想法,但是我認為用這點舉例有違反現行板規之慮, 而且按照目前板務的判例,回應是本文延伸,也會導致我一起違規的風險。 這就是這些規範在缺乏足夠實質精神底下,對討論的負面影響。 ※ 編輯: TonyQ (1.161.77.36 臺灣), 03/26/2023 15:31:26
sense10936 : 其實 我最後想說的是:身為前組務,卻無視現任板主的 03/27 08:50
sense10936 : 規則時間發文,然後一直拿有前例來講,就不多說了. 03/27 08:51
sense10936 : 你加油! 03/27 08:51
這篇文章如果有違反任何版規,可以請版務處理。沒有的話,要發什麼,怎麼發,應該是發文人的權力。 這是我在擔任組務跟版務時,學到的事情。 規範的存在是為版友服務,不是變成版友的障礙跟困擾。 ※ 編輯: TonyQ (111.71.36.67 臺灣), 03/27/2023 09:25:34
stoub : 好像不錯 03/31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