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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全國法規內有一句話: "地方主管機關亦得自行核發停車位識別證供民眾使用" 台北市其實有要求蓋章,其他縣市不知道 (很多公有停車場的辦公室都可以蓋) 弔詭的是,你台北市的車往外跑,或是跨縣市來台北停車 你能用這條處罰,要民眾繳1,200元罰單嗎@@ 又,如果不辦,自己偽造假日期或是自己列印下來的人怎麼辦呢 ※ 引述《xl3qi6 (無暱稱)》之銘言: : 有爬文過了 : 也都是很久前的文章了 : 說法似乎也不統一 : 今天打去問了三個地方 : 說法也都不同 : 路邊停車服務中心:不用蓋章 現在都附在手冊裡面了 : A區公所:要蓋章 : B區公所:因為近來媽媽社團好像有傳言說要蓋章 所以可以的話還是可以過來蓋一下 : 有人知道正確答案或是有人因為沒蓋章被罰過錢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16.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07188353.A.47E.html ※ 編輯: canlest (118.166.216.200 臺灣), 02/06/2024 11: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