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dmint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jackyzhes : 痾 "我們這些看比賽的甚麼都不懂有甚麼資格酸他們" 07/28 01:34
jackyzhes : 其實說白一點 職業選手之所以有價值 就在於這些所謂 07/28 01:35
jackyzhes : 看比賽什麼都不懂得球迷 打得好壞與否 球迷如果不能 07/28 01:35
jackyzhes : 討論 就很奇怪了 當然我也支持鼓勵代替負面言語 07/28 01:36
jackyzhes : 然後就板規 就是這樣訂 除非能明確說明什麼是引戰 07/28 01:38
jackyzhes : 不然要水桶 就太自由心證了 雖然不是很想舉其他板 07/28 01:38
jackyzhes : 但就相對而言 對球星很尊重的網球板(比起NBA.棒球) 07/28 01:39
jackyzhes : 一直以來的標準就很明確 要討論哪個世代強弱 誰強 07/28 01:39
jackyzhes : 誰GOAT 誰今天打得很差很不好 都OK 但是對選手人身 07/28 01:40
jackyzhes : 攻擊就會被判定引戰 EX:詐傷拉 又在騙啦 猩猩又要戰 07/28 01:40
jackyzhes : 勝人類拉 之類的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 下面推文大家 07/28 01:41
jackyzhes : 也有一些人支持 討論選手強弱 沒什麼問題 07/28 01:41
jackyzhes : 原因很簡單 如果只是原意有人判讀是在覺得選手很弱 07/28 01:46
jackyzhes : 就是引戰的話 那某天賽文"小戴今天爛死了" "宗偉今 07/28 01:47
jackyzhes : 天雷翻了" "松友發球怎麼爛成這樣" 難道這些"評論強 07/28 01:48
jackyzhes : 弱"得都要桶 那大概會桶不完 以上是一些小看法拉 07/28 01:48
在此認同Jackyzhes大的觀點,這一次的判決,在下覺得討論空間很大,以"引戰"桶人的標準其實非常的主觀,與其說依照版規,看起來比較像是依照版主的主觀認定?其實很明顯該討論串有兩個比較偏激的發言"男雙開倒車"、"球打不好在那邊鍵盤嘴",從推文可以看的出來,有人覺得前者很酸很引戰、有人覺得後者欠桶,但是只有一個人受到懲罰?其實看不太出來該條版規的好球代在哪裡;換個方式說,完全是依賴主審的Call在決定in或out。如果一個球場的邊線和底線,都在模模糊糊的狀態,只能等到主審或線審出 聲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有沒有出界,其實是有一點不太能接受的制度,我是這樣想。 另外有人會認為說,"M大其實也是覺得這對男雙有實力"的善意解釋,那是不是我也可以說"K大的發言其實也是為那一隊說話,氣不過自己認識的選手被人看低"?,這樣看起來,不就是對M大採取寬鬆原則,對K大採取嚴格審查嗎? 進一步來說,該"引戰"版規初衷,應該是針對有人"""惡意的"""吵架、挑釁、製造版上動亂,才會加以懲處的,應該是如此吧? 而不是"喔~這人說話很刺耳",如果這樣上綱,言論自由是不是就被剝奪了呢?言論自由的本質,不就是在沒有違法和惡行重大傷人的前提下,能夠自由地闡述自我想法的嘛? 反過來,退一步來說,可以感覺到M大跟K大都是喜歡羽球,有在看羽球的人,只是一個文字說得太快,有點不清楚(而且沒有面對面講話,總是容易引起誤會),另一個不滿自己支持的選手被酸,如此而已。本是羽球人,相煎何太急? 故小弟認為,水桶是有一點點的嚴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71.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dminton/M.1501179377.A.72B.html ※ 編輯: btwoh (36.227.171.153), 07/28/2017 02:19:05
kinght0250 : K不是因為人身攻擊被桶嗎? 07/28 02:21
大大可以看原推文的前後文,如果這樣就可以定義成人身攻擊,那罵白癡大概就是公然侮辱了。另一個角度來說,"XXX很無知"、"男雙整個開倒車",哪一個聽起來比較酸呢?我猜大家各有定論吧... ※ 編輯: btwoh (36.227.171.153), 07/28/2017 02:24:31
kinght0250 : 罵白癡真的是公然侮辱… 07/28 02:34
現在走到馬路上罵白癡,公然污辱會不會成立還是很難說喔......還是要看前後狀況,不然我說"白癡偶不是這樣子做",大大覺得我會被法官判有罪嗎? ※ 編輯: btwoh (36.227.171.153), 07/28/2017 02:42:28
jackyzhes : 其實我以為他是人身攻擊耶 一個對人(板友) 一個對 07/28 02:42
jackyzhes : 選手(而且只是覺得 實力不夠匹配?(這太多討論 這裡 07/28 02:43
jackyzhes : 就不在討論)) 07/28 02:43
jackyzhes : 不過到底是引戰 還是 人身攻擊 就得請教版主了 07/28 02:45
jackyzhes : 新上任初期 如果能解釋一些條文 標準的話 其實也不 07/28 02:45
其實多數時候下水桶判決,都會附理由,這一次就是放一個條文然後水桶,有點不明不白~"~ 我個人是覺得人身攻擊實在是不至於,有人覺得還好有人覺得我被攻擊,其實標準頗浮動,如果是靠浮動標準來下判決,但制度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呢... ※ 編輯: btwoh (36.227.171.153), 07/28/2017 02:47:33
jackyzhes : 賴 (( 但工程可能耗大 也要參考一下大多數人意見 07/28 02:46
jackyzhes : *因為上下文 可以明確推估針對特定人 其實提告會贏 07/28 02:47
jackyzhes : 判例不少 可參考~ 不是沒主詞或是指名道姓就不成立 07/28 02:48
沒有說不會贏,但是不好說喔~ 主詞跟指名道姓也是參考條件,判例有,但是贏的比例可以查一下XDDD
kinght0250 : 如果你直接用你原先說的"罵白癡",我是覺得會啦 07/28 02:50
如果法律跟規範是單純從"字面審查",那其實有很多事情都輕鬆很多了呢.... ※ 編輯: btwoh (36.227.171.153), 07/28/2017 03:01:33
mufo : 我覺得你們這些護航的真的蠻好笑總是喜歡忽略一些東 07/28 03:09
mufo : 西,指責人鍵盤嘴與無知,這些直接挑釁似乎都是可以 07/28 03:09
mufo : 容忍的事,硬要拖我下水幫他洗白?他的情緒控管糟糕 07/28 03:09
mufo : 我也有責任?能不能再荒謬點? 07/28 03:09
對事不對人,理性討論。我個人會覺得"他的情緒控管糟糕"幾乎跟"鍵盤嘴、無知",一樣的不太好聽呢...
kinght0250 : 所以我說,依照你原先說的話我覺得會,為什麼又多了 07/28 03:11
kinght0250 : 什麼條件啊前後句的? 07/28 03:11
大大的意思是只要"罵白癡",就無條件有罪嘛XD? 如果是這樣,那確實不需要什麼條件認定呢 ※ 編輯: btwoh (36.227.171.153), 07/28/2017 03:19:17
ptckimo : 12樓正解 07/28 06:32
pst830722 : 開一個討論選手強弱文章沒問題啊,重點m大在別人晉 07/28 08:59
pst830722 : 級的新聞下面說那種話,就算你沒這個意思別人也會 07/28 08:59
pst830722 : 覺得你是在酸,討論也是要看場合的吧。 07/28 08:59
willy219 : 每個人都在說自己認為對的事,所謂「有容乃大」,說 07/28 11:51
willy219 : 是他的自由,容是我的選擇,而因攻擊有違反版規情事 07/28 11:52
willy219 : 就有相關的罰則,這部份還望體諒。希望所有的討論都 07/28 11:52
willy219 : 能表述各自立場,但請注意理性與用字。大部份的人是 07/28 11:53
willy219 : 帶著實的心來思考別人的話,所以若無惡意的狀況下, 07/28 11:54
willy219 : 用字還望多注意些。順我者愛之,逆我者恨之,人性; 07/28 11:54
willy219 : 若能包容別人相反的立場,可貴且敬佩。 07/28 11:57
willy219 : 回M大,就因為這樣的挑釁不能允許,所以進水桶了, 07/28 11:58
willy219 : 並無容忍。我只希望雖然相反的立場,但都是愛羽球的 07/28 12:00
willy219 : 人,若有這個機會、也願意注意彼此的用字,可消除不 07/28 12:01
willy219 : 少不必要的誤會與摩擦。 07/28 12:02
refgdata : 親友團到底夠沒啊 07/28 20:59
pst830722 : 樓上一言堂嗎?不能有其他聲音嗎? 07/28 21:52
refgdata : 樓上這句話你怎不跟m大講啊笑死人 07/28 22:51
refgdata : 人家m大就是其他聲音啊被某科比嗆約出來 07/28 22:52
mioaria : 好奇怪喔 一句話各自解讀 可是有人就是理智斷線 07/29 00:23
mioaria : 然後說出踩線的話語 然後怪M大引戰? 07/29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