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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大家好 想請教 如果某甲是20個土地共有人之一(這共有地地目是建地) 而且這共有土地還完全尚未進行共有地分割 問題一 某甲可以拿自己的共有地持份部分去貸款或者做貸款的擔保品或設定抵押 權嗎? 問題二 某甲如果想拿自己持份部份去進行貸款或做貸款的擔保品或設定抵押權 需要有多少比例的土地共有人同意才可以貸款呢? 問題三 還是說某甲可以不須其他土地共有人同意 就可拿自己持有部分去進行貸款或當擔保品或設定抵押權 只要載明這共有地上的抵押權是由某甲去進行設定的 以便日後這共有土地進行共有地分割時確認之用即可 請多多指教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7.21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491904434.A.ABF.html
tu11252007: 自己的作業自己寫 04/11 18:01
tu11252007: 土地法34-1條查一下 04/11 18:02
CCWck: 就算可以 這個持分這麼小 銀行很難拍賣 讓你擔保的機會低 04/11 18:03
chrno: 直接去問承辦人,應該比較快… 04/11 18:25
monkeyboy234: 如果你是真的要申請 就去問銀行 不然功課自己寫 04/11 19:24
HorusHorus: 貸款繳不出來被法拍,這種擔保品誰要買? 04/12 01:00
HorusHorus: 以這個觀點來看就可以知道銀行不會想接受這種擔保品了 04/12 01:01
HorusHorus: 幾個人同意都沒用20分之1的土地對外人來說等於沒價值 04/12 01:03
bryanwang: 沒辦法,換成你的角色是銀行,答案不就出來了嗎? 04/1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