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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貨款為每月2號繳交,以本期來講11/02~12/02為繳交期間~~ 11月的貨款好像是因為還到六日,所以自動延到11/04扣款~~ 後來在(11/09)和(11/10)分別使用網銀還本兩筆錢~~ 本來今天(11/14)又要再多還一筆,但網銀一直不給 看了還本的規定~~ "本項服務在還未繳納本期應繳貸款之前才能執行,若已繳納本期應繳貸款 且本期應繳日期未過,請於本期應繳日期過後再執行本項服務" 旦我(11/04)扣了本期的貨款了,為什麼(11/09)還是能使用還本, 為什麼(11/14)又不能繳了!!? 我的想法 --> 是因為(11/04)扣款了但還沒入帳,所以可以先繳??然後(11/14)入帳了, 但應該日期未過(12/02),所以不能繳!!?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37.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573745704.A.A30.html
goulina: 不會是10號還到本息了吧?? 11/15 08:14
trouble04323: 應該是樓上說的 11/15 11:58
garsam: 兩次都紀錄還本沒錯... 11/15 12:51
monar: 繳息還本 提前還本 都有還本 11/16 12:02
Yishanhuang: 如果先繳最近一期的本期,下期繳款時間開始前就不能 05/28 22:42
Yishanhuang: 辦理提前還本。 05/28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