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lovejesus: 推詳細12/29 07:07
推 ruby02162000: 看原文感覺是元大證券開戶時是舊名,剛改名的時候有12/29 08:28
→ ruby02162000: 去元大更新,然後大眾因為已剪卡沒往來沒有更新(此12/29 08:28
→ ruby02162000: 時兩間銀行尚未合併)現在以新名要在合併後的元大銀12/29 08:28
→ ruby02162000: 行開戶,元大偵測到有同ID兩個名字,要求原po要再更12/29 08:28
→ ruby02162000: 新,原po覺得同間銀行(元大)為什麼要更新兩次12/29 08:28
※ 編輯: TFG2014 (49.216.72.193 臺灣), 12/29/2020 09:12:06
推 prussian: 兩間合併怎麼不刪元大而是刪大眾的,搞不好在用的那份 12/29 09:51
→ prussian: 是被冒用已久的啊。銀行幫客戶把關還要被○○嫌到流__ 12/29 09:51
→ prussian: 還是放床底下最方便都不會有人管你怎麼用 12/29 09:51
推 emc771222: 想請問,若客戶本人打死都不跟這家銀行往來,那有辦法 12/29 12:26
→ emc771222: 可以請銀行端消除所有客戶資料嗎? 12/29 12:26
推 emc771222: 我在想,如果當初剪卡時特別說明把資料全部清除成未與 12/29 12:29
→ emc771222: 之往來的客戶,這樣還有需要更名的問題嗎? 12/29 12:29
推 MJdavid: 元大跟大眾合併 元大是存續銀行 為什麼要刪元大的資料?? 12/29 12:53
推 emc771222: 其實沒往來銀行不就本應刪除客戶資料嗎?為何還留著客 12/29 12:59
→ emc771222: 戶資料讓客戶踩雷? 12/29 12:59
→ prussian: 為何要刪大眾的?合併只是名稱消滅,權利義務一樣要承受 12/29 13:28
→ prussian: 在個資法之前沒有法律要求,況且還有其他法要求留存紀錄 12/29 13:30
推 emc771222: 原來還有法律規定...那就沒轍了... 12/29 13:34
推 IanLi: 合併是大眾銀行這個法人消失,權利義務與資料還是被繼承 12/29 22:12
推 adey40: 我家人最近也碰到類似的問題,還要花時間跑戶政申請謄本 12/30 00:13
→ adey40: 然後再花時間去銀行臨櫃辦理更名,更名還要收手續費,煩 12/3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