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p296633: 利用"警示帳戶"報仇? 女控前夫亂提告 05/12 13:55
→ cp296633: google下有新聞了 除非深仇大恨 不然冒著誣告罪風險搞人 05/12 13:56
→ cp296633: 不划算吧 05/12 13:56
→ cp296633: 要是對方被搞到違約交割 亂搞人警示的就慘嚕 05/12 13:57
→ lf2net4589: 誣告是一定不成立,因為也確實有前進到後面被警示的帳 05/12 14:09
→ lf2net4589: 戶,但是民事賠償......說真的,司法官看平民就是你家 05/12 14:09
→ lf2net4589: 的事情吵什麼?你是平民又不是公眾人物,你的徵信名聲 05/12 14:09
→ lf2net4589: 值幾個錢?判決讓對方賠償個3萬意思意思 05/12 14:09
新聞都不是事件全貌,這種新聞我是傾向看看就好
我是想要了解實務上這種操作的可能性
我只有找到二個文件
1.金融機構辦理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作業程序
2.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其中 1裡的貳->一->(三) 與 2裡面第7條提到->銀行進行查證有無犯罪事實
這邊我有最大疑點
是指銀行設定成警示後做查證 還是先查證確定有犯罪後再設警示
可惜沒有明確說明清楚銀行的SOP該怎麼做查證,就會變各銀行各自解釋
推 jjjj6: 1.理論上可以,不過通報單上有提醒誣告會有七年以下刑責 05/12 14:58
→ jjjj6: 2.不會,刑事不太可能被允許,銀行只能做主管機關允許的事 05/12 14:58
→ jjjj6: 3.沒錯,但是手機號碼轉帳會有部分姓名可以核對,覺得奇怪 05/12 14:58
→ jjjj6: 也可以打過去再確認 05/12 14:58
1.我是想要知道實務上的可能性 XD ,通報單上只有銀行制式負責任提醒
基本上嚇不了真的要行惡的人
2.銀行所謂的查證不就虛設
3.收到同行匯款也是姓名,他行匯款也是部份碼掉的銀行帳戶 都一定要小心確認
不知有沒有從業人員可以分享銀行端的機制是什麼
※ 編輯: enonrick (111.241.168.86 臺灣), 05/12/2023 15:35:37
※ 編輯: enonrick (111.241.168.86 臺灣), 05/12/2023 15:41:47
推 jjjj6: 只設警示。銀行沒有檢察權,實務上只等待不起訴書、無罪判 05/12 15:48
→ jjjj6: 決或期限到期解除 05/12 15:48
理解~
※ 編輯: enonrick (111.241.168.86 臺灣), 05/12/2023 16: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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