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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拿到一張如下圖的支票: https://i.imgur.com/zH85bKr.jpg
原本想用「委任取款」請朋友幫忙領款 也照著央行臉書的寫法&簽名&雙方身分證正本 但還是被有禁背記載拒絕 並告知支票已經無效 我只有查到一些法院判決說可以撤回委任取款背書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簡上字第17號民事判決) 就是塗銷背書&委任取款的意旨 以及我粗淺的票據法觀念 記載有害事項才會導致票據無效 因為我想親自去提示付款 想請問各位專家不知道我的觀念是否正確? 還是有什麼規定是我不知道的 是可以請發票單位重開 只是會等很久 因急需用錢 感謝各位 祝假期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73.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689353462.A.DFE.html
nonebody: 應該沒有銀行敢做委任取款,因為不曉得到底委任事實是 07/15 01:12
nonebody: 不是真的,所以被拒絕很正常。不過說支票無效是因為委 07/15 01:12
nonebody: 任的問題嗎?還是有別的狀況? 07/15 01:12
支票正面應記載事項都無欠缺 也在付款提示期限內 ※ 編輯: a3243102 (150.117.73.212 臺灣), 07/15/2023 01:21:19
hank9201: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是可以 你可以 07/15 02:14
hank9201: 申訴看看 ,也不止這一例判決 07/15 02:15
milk7054: 直接跟銀行主管溝通比較快,銀行辦事員作業都碼靠實務認 07/15 03:26
milk7054: 知 07/15 03:26
milk7054: 講一堆判決誰理你,律師證先拿出來,直接找主管談最快 07/15 03:28
kutkin: 除非你是帳戶被鎖 07/15 07:11
kutkin: 你本人跟朋友都要過去簽名 他才敢給你弄 07/15 07:12
goulina: 那圖上面的說明要金融機構同意,所以要不要同意給你委任 07/15 09:21
goulina: 取款就是看銀行 07/15 09:21
yummyouo: 你要做的是左上角的雙橫線給發票人蓋掉 07/15 11:24
village0817: 銀行就不想做委任啊當然直接拒絕你 07/15 11:24
village0817: 你帳戶怎麼了嗎幹嘛不直接存在自己戶頭就好 07/15 11:24
mumi61337: 把你亂背書的東西全部劃掉 讓抬頭人去領款就好了啊 07/15 13:30
lolicum: 所以為什麼不要存到自己的戶頭? 07/16 23:46
jorden2895: 你急需用錢為什麼要把事情弄複雜?製造金流斷點? 07/17 11:33
Jesseyuya: 中央銀行業務局民國七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73) 台央業 07/18 23:27
Jesseyuya: 字第一八○○號及七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74) 台央業字 07/18 23:27
Jesseyuya: 第一一四五號函稱:「禁止背書轉讓之票據,如委任背書 07/18 23:27
Jesseyuya: 取款須符合1.受款人在金融業未設立帳戶。… 07/18 23:27
Jesseyuya: 意思是委任取款要受款人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的帳戶 07/18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