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hiteadam: 有病嗎 10/05 22:56
推 PitzMan: 清理佰萬雜質帳戶... 10/05 23:01
推 beast1969: 有金管會當靠山 銀行群起仿效比低能 10/05 23:01
→ insu36: 餘額未達規定門檻者… 現在是連我存多少錢都要管了嗎… 10/05 23:06
推 saedn: 直接關起來好了? 10/05 23:08
推 C4F6: 跟防詐有什麼關係,有幾千億存款還在騙的絕對管不到 10/05 23:10
推 sggs: 低於1000的戶頭突然有50萬轉入再鎖不就好,不是AI隨時監視 10/05 23:28
→ sggs: 直接清低餘額戶就是趁機清理雜質而已 10/05 23:28
→ li72716: 很有事 10/05 23:46
→ li72716: 臨櫃恢復最快約需10分鐘?太小看銀行排隊的人數了 10/05 23:48
→ misu2718: 大家又多了請假的理由了 10/05 23:50
→ misu2718: 跟警察濫開單一樣,自己請假囉 10/05 23:50
推 Alphaz: 換個名字的靜止戶 10/05 23:58
噓 premh104: 結果被騙的都是領千萬百萬的,卻不敢鎖 10/06 00:06
→ eupa1973: 2萬夠我用了 10/06 00:18
→ asdfghjklasd: 我都把現金領回家..這樣總不會問我了吧 10/06 00:23
推 abccbaandy: 真會發明新名詞... 10/06 00:25
推 BroDians: 結果大家都開始了,這樣是逼著大家把錢先轉進去1000元 10/06 00:29
→ BroDians: 製造有活動的痕跡,過一陣子再轉出來嗎 10/06 00:29
→ catuncle1: 看來又是個需要臨櫃關戶的銀行,真累 10/06 00:36
→ starwillow: 欸不是頻繁往來的也鎖,不常用的也鎖,到底要怎樣銀 10/06 01:17
→ starwillow: 行才不會覺得有問題? 10/06 01:17
→ usedata: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4條都寫 10/06 01:41
→ usedata: 本辦法所稱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之認定標準及 10/06 01:43
→ usedata: 分類>存款帳戶久未往來,突有"異常"交易者。,這不是讓銀 10/06 01:45
→ usedata: 行亂用只要久未往來想怎麼讀就怎麼解讀,食行是中文都不 10/06 01:47
→ usedata: 嗎?明明列出那那項重點是在異常交易,而銀行硬要說是久 10/06 01:49
→ usedata: 未往來就是異常或是久未往來突有錢入帳就是異常,倒底是 10/06 01:51
→ usedata: 要把異常說成只要跟平常不同就是異常,那平常都有存錢進 10/06 01:55
→ usedata: 去突然沒存了,以銀行現在解讀不也是異於平常,那銀行有 10/06 01:57
→ usedata: 鎖那些帳戶嗎? 10/06 01:58
→ usedata: 常常是這樣從既有文字中去延伸就可以成為銀行認定為疑似 10/06 02:02
→ usedata: 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 10/06 02:02
→ usedata: 上面漏打不是食行...是銀行是中文都不好嗎 10/06 02:12
→ usedata: 還有列串的一項是短期間內密集使用銀行之電子服務或設備 10/06 02:16
→ usedata: ,與客戶日常交易習慣明顯不符者。,還是要說異常是指與 10/06 02:18
→ usedata: 客戶日常交易習慣明顯不符,但那項前面還有寫短期間內密 10/06 02:19
→ usedata: 集,不要斷章或混用不同項好嗎?倒底銀行如何定義異常, 10/06 02:23
→ usedata: 異於平常?異於日常交易習慣?還是異於一般大眾行為式? 10/06 02:25
推 BabyWolf: 原來是這樣寫 那我有救了 短期內密集使用與我日常交易習 10/06 02:27
→ BabyWolf: 慣明顯相符哈哈 10/06 02:27
→ usedata: 然後銀行常用的這項存款帳戶內常有多筆小額轉出入交易, 10/06 02:32
→ usedata: 近似測試行為者。,是要銀行分辨,不是多筆小額轉出入交 10/06 02:34
→ usedata: 易=測試行為,很多明明支符工具購物扣款的,無法分辨? 10/06 02:36
→ usedata: 研究了一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金融機構及提供 10/06 03:57
→ usedata: 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 10/06 03:57
→ usedata: 法第3、4、5條,前提都是要疑似涉及詐欺犯罪,沒哪條說久 10/06 04:00
→ usedata: 未往來=疑似涉及詐欺犯罪,做這樣管控明顯不合理 10/06 04:02
推 oocooc: 看來銀行水位真的不足了 10/06 07:15
噓 premh104: 法律都用無罪推定為前提,卻把存戶當有問題的渣渣 10/06 08:39
→ premh104: 金管會怎麼不去協調司法機關,詐騙從犯一律十年以上有 10/06 08:42
→ premh104: 期徒刑,主謀一律無期徒刑或死刑。比照搶劫辦理,處理 10/06 08:42
→ premh104: 應該要處理的 10/06 08:42
→ wtfconk: 金管會這波操作根本和打詐沒啥屁毛關係,純粹官威加擾民罷 10/06 13:18
→ wtfconk: 況且打詐又不是只有金管會的事,將更白的金管會管的根本是 10/06 13:18
→ wtfconk: 末端再末端的環節,然後真的有權的中央完全無視,繼續忙他 10/06 13:18
→ wtfconk: 們接下來的選舉就好? 10/06 13:18
→ wtfconk: 偏偏這波很奇怪,沒一個這方面的民代跳出來?明明就很好刷 10/06 13:20
→ wtfconk: 存在的事… 10/06 13:20
→ Kazamatsuri: 連在野黨民代也沒什麼人關心 科科 10/06 13:26
→ bnn: 就民代其實也沒法查你每個反應案件 是不是車手 是不是被騙 10/06 13:54
→ bnn: 像上面那篇3800萬主動匯款被銀行擋 你民代要站哪邊才有利 10/06 13:55
→ peterkan: 久未往來跟打詐的關係是? 10/06 17:24
→ Kazamatsuri: 怕是被賣給詐團吧? 10/06 20:40
→ iiichu: 就司法機關覺得案件太多太累硬要金管會管銀行的吧?立委 10/06 21:09
→ iiichu: 也只敢怪金管會不敢修法提高刑責啊 10/06 21:09
推 C4F6: 詐團如果存到3800萬詐騙到的贓款,銀行會愛你愛到不行,怎 10/06 23:19
→ C4F6: 麼捨得鎖 10/06 23:19
推 dofogo: 一般人要賣帳號 一定是不常用的開始 富邦看起來比 10/07 06:43
→ dofogo: 較聰明先公告 10/07 06:43
推 ppoollkk: 陳冠廷有出來講話,但效果??? 10/07 11:44
推 laurakao: 台灣人換個工作就新開個戶頭,一個人超過5個未往來很正 10/07 16:52
→ laurakao: 常吧 10/07 16:52
→ laurakao: 但未往來賣帳號的畢竟很少,根本沒有打到點上 10/07 16:53
噓 youngsam: 無聊 10/07 17:37
→ tsainan: 所以說涉詐但是被詐騙的錢進來了就不鎖帳戶 等錢被轉出去 10/07 20:42
→ tsainan: 再把空空的帳戶鎖起來這樣嗎 10/07 20:43
推 chujoym: 真的有病 10/12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