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tuncle1: 但是重點是也要有親友的手機資料,不然怎傳簡訊 10/16 18:34
推 tajna428: 如何驗證是親友本人手機? 10/16 19:46
→ iLtz: 詐團又有新題材可以簡訊釣魚...您的親友有匯款待確認,請點 10/16 20:04
推 premh104: 兒女親友提前接管干預財產?我支持詐騙比照強盜罪死刑 10/16 20:34
→ premh104: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治標一直浪費資源 10/16 20:34
推 Kazamatsuri: 去跟立委說啊~ 10/16 20:36
噓 j199104: 失智老人就趕快去申請法定監護了,留一堆兒女聯絡資料, 10/16 21:11
→ j199104: 最終只是讓全家人在櫃檯前面吵架而已。 10/16 21:11
推 edison901: 吵架不就擋住了?學房屋的,樂觀其成 10/16 21:19
推 thugf: 券商:您已違約交割 。期貨商:已強制平倉賣出 10/16 21:24
推 thugf: 如果買台積電1500,後來看到跌不想交割不想匯錢可不可以反 10/16 21:26
→ thugf: 悔 10/16 21:26
推 yixianl: 幫詐騙的想新詐騙手法 10/16 21:32
→ CCWck: 詐騙集團:我是檢察官,明天去銀行把我加入親友 10/16 21:48
推 vestinland: 這種一般金融行為強制跟別人綁在一起完全就是無腦做 10/16 21:57
→ vestinland: 法,個人匯款干別人什麼事,還通知咧,都沒隱私了, 10/16 21:57
→ vestinland: 最實在的做法還是政府付錢把詐騙犯直接外包送去新加 10/16 21:57
→ vestinland: 坡鞭刑最快,新加坡規定幾次就幾次,打死在那邊就直 10/16 21:57
→ vestinland: 接火化了,台灣不能執行,那直接送去可執行的地方才 10/16 21:57
→ vestinland: 是治標之道 10/16 21:57
噓 matlab1106: 你的錢不是你的錢 10/16 21:58
噓 bill0205: 與其做這些智障措施 無能的方法 不如加強詐騙刑責 10/17 00:11
→ Kazamatsuri: 去跟你選區或支持的立委建議啊~ 10/17 00:16
推 tndh: 沒親人要傳給誰 10/17 10:05
→ edwardxu: 學學新加坡鞭刑吧!要懲罰詐騙集團而不是使用者 10/17 12:52
推 cytochrome: 我想要指定分行經理,可以嗎 10/17 14:06
→ dantes1013: 又提供新題材給詐騙集團操作了,銀行對詐團真貼心 10/17 16:54
→ GXIII: 酒駕詐騙 確應提高刑責 但立院豬公們 就怕這槍會射到自己 10/17 16:56
→ GXIII: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10/17 16:57
→ pippen2002: 奇怪...那ˇ些官員都不用大額? 不交易? 10/17 19:23
推 jjjj6: 銀行提供這服務是要填申請書的,沒意外兩人都要到場,不然 10/18 13:32
→ jjjj6: 無法取得被通知人的個資同意,那手機不就可以現場驗證了 10/18 13:32
推 sp063439: 是不是誤會新加坡就沒詐騙電話阿。。。。 10/19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