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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檢舉人: ultratimes 2.文章代碼(包含看板名稱): #1db7wOSn (Baseball) 3.檢舉事證(不接受外部網站): #1db7wOSn (Baseball) 這個合約看似訂得很詳細,但實際上有很多細節部分都還沒說清楚 就跟中職的自由球員制度一樣,一堆規定都沒講清楚 搞了好久才確定簽兩人有沒有含母隊,選人選錢由母隊決定還是新球隊 甚至選人選錢之前要不要先開25人名單 都是規定訂好以後,發現一堆問題才慢慢修正 江的合約其實也有些細節沒講清楚 首先大家都知道,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申請時間是球季結束後,有截止日的 一般這時間根本還沒談薪 所以說,兄弟必須在球季剛結束,就要決定要不要給江150萬? 如果要不要給150萬的決定,拖過自由球員申請截止日,那就沒有意義了 還是說江可以先成為FA,再等球隊決定要不要補?等補了再撤銷FA? 那如果球隊又要考慮呢?是不是江在球隊考慮期間又不能和別隊接觸了? 還是說有規定好時程? 到底是 江申請FA後,球隊可以加到150要他撤回FA 還是球隊一開始就要提出150萬阻止江申請FA 因為中職FA是申請制,不像美國自動FA 如果申請FA後,多久時間內必須提出150萬?還是必須在FA前就提出? 你總不能等人家下家都找好了,又忽然拿出150萬說,我要簽回了,你FA無效 4.可能違反板規(至少10字說明): B-2 個板文 無意義 不知所云 ------------------------------------------------------- 請依照格式填寫,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_Picket/M.1738166170.A.92F.html
reno30918: b-2 01/30 03:33
ultratimes: 哪邊無意義?連討論球員合約細節都不行嗎? 01/31 08:31
ultratimes: 先提FA再加薪,和先加薪阻止FA,細節上本來就不一樣 01/31 08:34
TRosenthal: b-2刪文 02/01 12:36
coon182: 我很想桶,但看了一下還是刪文就好 02/01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