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Base_Picket
標題[文章] #1dne9vqV climax1309
時間Thu Mar 6 23:53:31 2025
1.被檢舉人: climax1309
2.文章代碼(包含看板名稱):
#1dne9vqV (Baseball)
3.檢舉事證(不接受外部網站):
#1dne9vqV (Baseball)
上次 12 強賽的罰款2000元美金,起因是技術性換投,雖然受罰,但至少有其戰術考量,最
終結果也是好的,這樣的處罰還算可以接受。畢竟,球隊在規則邊緣操作,承擔風險是合理
的。
但這次的事件完全不同,這不是戰術選擇,而是明顯的人為失誤,導致被罰款高達 65 萬台
幣,問題是,這筆錢真的應該由全民買單嗎?如果每次犯錯都只是道歉、繳罰款就能交差,
那對非棒球迷來說,這種處理方式絕對難以接受。畢竟,不是所有納稅人都關心棒球,更沒
有人願意為別人的失職掏腰包。
再說,任何組織在發生這種等級的失誤時,都應該有相應的懲處機制,才能確保未來不再發
生類似問題。但目前看來,似乎只是一場「搓個湯圓」式的認錯秀,錢一繳就沒事,連基本
的「究責」都沒有。這樣的處理方式合理嗎?還是這次的罰款其實不是納稅人出的?如果真
的是全民埋單,卻沒有任何人因此負責,有點說不過去!
為什麼事前沒熟讀違規事項,還是要用萬用解「草創聯盟,下次改進」?
4.可能違反板規(至少10字說明):
B-2
個板文 無意義 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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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Rosenthal: B-2刪文 03/07 16:53
→ Matthew10244: 酌刪 03/07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