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ogu (win)
看板Baseball
標題Re: [閒聊] 郭泓志條款是不是該修了?
時間Tue Nov 19 20:43:13 2019
我覺得改成之前應該是工會提的版本(好像是)
本來是要拿來跟自由球員行使FA一起修改的
在國外打拼之球員,凡年資在6年以上,可視為自由球員
其該球隊為每二個球季只能簽約一名球員
如果改成這樣子
實際上就不會有旅外球員可能在10月被釋出
然後要等到隔年7月才能參加選秀
這對球團、選手都是二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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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22313467: 也可以 但日本獨聯不知道算不算 11/19 20:49
推 CarrieWhite: 為什麼「中華職棒」要認證「其他聯盟」的年資 XDDD 11/19 20:55
→ CarrieWhite: 更別說 別人在台灣打9年才拿到FA 旅外只要6年? 11/19 20:56
→ rockyegg: 憑什麼 旅外了不起??? 11/19 21:39
→ taddy0540: 這不行,鼓厲人材外流 11/20 09:14
推 QQbrownie: 要這樣修本土自由球員也要比照改6年,反正中職申請壓 11/20 10:52
→ QQbrownie: 力那麼大沒幾個敢申請 11/20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