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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9300017 (載雨拾乘三)》之銘言: : 若順利簽約,這將是潘威倫在獅隊的第6紙複數年合約,內容方面,蘇泰安雖不談細節, : 但表示兩年開出平均月薪50萬以上的條件,另設激勵獎金。只是潘威倫第1年月薪並未達 : 50萬,相較去年月薪54萬呈現較大降幅。 如果嘟嘟不能接受低月薪+激勵條款 那蘇泰安有沒有想過改用高月薪+激怒條款? 月薪看要設80還是100都可以 直接讓你爽當聯盟薪水一哥 激怒條款開始列出來 200IP ERA2.0 達標就是薪水全領 接下來看局數差多少局要繳回多少錢 ERA或WHIP還是FIP什麼的 也是比照辦理 反正整份合約效力跟原本的一樣 但是送你一個薪水王當 要面子就給面子啊 反正統一除了錢有什麼不能給的? 哦對了 還可以簽一個只公開月薪不公開激X條款的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2.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86852936.A.C65.html
sasadog: 乾脆學 One outs 好惹 04/14 16:29
sesd: 幹麻要高薪 有種就學前田 低月薪直接用業務數據領高薪 04/14 16:32
ck6a83: 省下來的錢泰安會拿去發新聞 04/14 16:41
k33536: 這種的更不可能會簽 能講些有點建設性的話嗎 04/14 16:42
rei196: 哈哈這樣可以哦!讓神偷不敢在亂偷,通通給我認真起來 04/14 16:46
goetze: 那蘇就自己辭一辭比較快 04/14 16:49
foxs9: 嘟爸不是很會談 04/14 16:51
koyosky: 這滿好笑的 04/14 17:15
lml99: 推,這夠尊重 04/14 17:17
stonys: 激怒條款是指看得到拿不到,不是扣薪條款好嗎? 04/14 17:23
y800122155: 什麼時候激怒是規定這樣才叫激怒?扣錢比拿不到更怒ok? 04/14 17:26
pansinlun: 某樓認真嗎 嘟嘟父親過世很久了 04/14 17:45
ri31625: 有笑有推 04/14 17:49
jenny801: 這個可以 04/14 18:07
alittleghost: 這樣嘟會賠死 04/14 18:53
laybear: 某樓連過世父親都能嘴 丟臉 04/15 09:38